無形的殺人兇手 廢死聯盟

 
白銀武士 2012-12-24 11:57:3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3 4616
abcxx 發表於 2013-4-22 20:19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2-12-24 18:41
殺死一個人

跟留著他讓他剩餘生命發揮到最大值是不同的


你想太多了

他們可是認為受刑人在監獄裡工作是被剝削的 是不人道的 是沒有人權的
單單是受刑人工作賺錢就爭議不斷 更不說剩餘生命發揮到最大值

因為他們認為人權是至高無上的 任何人都不可侵犯或是剝奪

生命財產人權
生存人權
言論自由人權...等等都不可侵犯或是剝奪

他們才會認為監獄是不合法的 是不人權的
他們認為必須要監獄制度廢除改用愛的教育來感化殺人犯

而廢除死刑不過是第一步而已
接下來第二步是廢除無期徒刑
再來是法律改成最重只能判刑10年
最後則是廢除各種法律處罰以及監獄制度

他們認為用愛來關懷才能消除罪惡 消除人的邪惡思想

簡單的說那些人權團體都是走火入魔的精神病 只活在自己幻想中的烏托邦 本帖最後由 abcxx 於 2013-4-22 20:22 編輯

58702015 發表於 2013-4-22 20:25
人權的定義應該是不妨礙他人生命 自由 財產 前提上才能提出

不然各國要明定法律要警察監獄法院幹嗎?

廢死團體感覺你們都是在做秀老事找外人欺負台灣

我只能說你們就別是下一個受害者親屬或本人

沒人會同情你們

種什麼因就會的什麼果

nuttertooal 發表於 2013-4-23 04:10
廢死聯盟這樣做根本治標不治本

她們要花這麼多心力去拯救被社會遺棄的人

倒不如花點錢、花點精神

到偏遠山區幫助孩童就業

或者幫助誤入歧途的青年找份好工作

可能還可以杜絕一些犯罪
t03723332000 發表於 2013-4-23 04:25



其實如果要廢死,個人認為是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看看目前假釋犯的再犯率,尤其是性侵和殺人的.......

這些真的都給受害者家屬留下難以抹滅的傷害........

可見目前的法條,恐怕是難以給予這些惡人約束力的..........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3-4-23 11:26
abcxx 發表於 2013-4-22 20:19
你想太多了

他們可是認為受刑人在監獄裡工作是被剝削的 是不人道的 是沒有人權的

一聲槍響後

真的就甚麼都解決了?

你說廢死不懂受害者家屬的心情

那你真的懂得?

犯罪者被判刑 就算是給被害人一個交代

或許我們可以利用犯罪者的剩餘價值取代所謂廉價的槍響

不是更好

我們應該預防殺人犯的產生

而不是事後用槍響來洩憤

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寶貴的生命

人民在抗議政府時候因為國家的公權力的壓制而死亡

那是會被追究的

難道公權力處死一個人 跟以上的例子就是等值?

殺人犯的產生就是當他失去理智的殺人

一個人失去理智怎麼可能去判斷衡量殺人會不會死?

因此我們應該趁人還有理智的時候想辦法去預防才是

jhovymiles99 發表於 2013-4-23 23:11
真的
有多少例子都是放出那些人來
又還無數個家庭破碎
所以還是槍決
一了百了
earl1122 發表於 2013-4-24 00:07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3-4-23 11:26
一聲槍響後

真的就甚麼都解決了?

渣渣的剩餘價值?那是什麼?能吃嗎?

一聲槍響之後.......
能稍為撫平受害家屬的傷痛
能讓善良百姓知道這社會還是有公理正義的存在
能讓下一個想作奸犯科的人想想這樣值不值得

這就是作為一個殺人犯應當還給社會的剩餘價值

而不是在那邊苟延殘喘的度過自己的生命
然後計算的自己還了社會多少還剩多少沒還?
這不是大家要的
earl1122 發表於 2013-4-24 00:15
kn4624 發表於 2013-4-22 19:57
真正的兇手是那些用語言暴力攻擊廢死聯盟還自以為正義的
根本是作賊喊抓賊
這麼多作賊喊抓賊還自以為正義的 ...

動不動就找歪國人來恫嚇政府的

不就是你們這群人嗎

還真有臉說別人用言語暴力攻擊你們

你們恐嚇別人就不叫恐嚇?....廢死聯盟可真偉大....彷彿參加了就持有免死金牌一般



還有大多數人所認定的正義才是正義

極少數人所認定的正義並不是正義

民主國家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有膽你們就辦個廢死公投

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會支持你們
serve520 發表於 2013-4-24 01:43
他們喔
看了就討厭

蘇貞昌還公開支持勒
看了更火
q3388qaz 發表於 2013-4-24 01:53
最好那些人都沒成為被害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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