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比較中肯的聲音了....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kyo111111 2012-12-24 17:12:02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79 14816
本帖最後由 kyo111111 於 2012-12-25 11:05 編輯

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親愛的廢聯:

容許我稱呼你們「廢聯」,這樣比較順口。我知道你們很憤怒,但,我們很欣慰。

十二月二十一日,全世界都屏息以待的「世界末日」,也是冬至。這天,藍天綠地,風和日
麗。台北天空的美,比不上法務部給人民一個大禮,狂徒末路,六人伏法,那是嗜血者的末
日。大家也知道你們去了法務部抗議,為死囚送暖。是的,我們野蠻,我們只是按照施暴者
的遊戲規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用尚不夠野蠻的方式,來彰顯一個受害者再也得不
到的基本公平。

會被判處死刑的惡煞,絕對是蓄意且殘忍至極的行兇,「殺人償命」,不是法律,是古有明
訓,從野蠻的「君權神授」時代就有的東西,民智未開時期,都知道那是最起碼的平等。那
個年代,庶民如果蓄意傷了人命,以牙還牙,叫「還了公道」。

今天,民智早開化到可以辯論該不該死刑,你們說,「社會大眾在討論死刑存廢問題之外,
應多保留一些空間思考,在死刑之外,如何才能預防類似的情況再發生。」我想請問,你們
可提過什麼辦法,可以防止殺戮?而不是只會質問執政者,丟問號給社會。而你們又開過什
麼救贖人性的藥方子,讓嗜血者可以從此放下屠刀?那好比大雨淹水,你們要政府不要只是
會修河堤,要想個辦法,讓天不下雨。

以前有部電影叫《紐約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把紐約變成一個大監獄,所
有的重刑犯關在裡頭自生自滅,真正的意思,是諷刺人性無法駕馭,乾脆放棄那些無可救贖
的禽獸,槍斃他們也是浪費子彈,讓他們自生自滅,死活不管。難道你們也希望台灣有這樣
一個城市?

挪威沒有死刑,所以有了震撼世界的大屠殺,沒有實證可以支持這個論點;但同樣的,我相
信你們也反駁不了這個說法,因為大屠殺確實發生在那個祥和的國度。因與果連上線的路
徑,不是你我淺薄的是與非可以排出的邏輯。我們是渺小的庶民,只會簡單的法則,殺人
者,請拿命來抵。

試問再度震驚全世界的美國校園屠殺,如果其中之一有你們的親人,你們的子女,你們還能
如此高舉人權大旗,救贖那殘忍的畜生?「牠」們早不配有「人」字邊的稱呼。就算拿「狼
心狗肺」稱呼泯滅人性的惡魔都算是恭維,這是污辱了狼與狗。狼,會努力保護同伴,狗,
則永遠是人的朋友。

你們說,「以暴並無法制暴,暴力是一個期待和諧的社會所最不需要的。」你們弄錯了,我
們沒有以暴制暴,我們是很「溫和」的處決。死囚打了麻藥才受死,不是絞死,不是砍頭,
他們無痛無知,何等享受,如同睡眠中死亡,這是執法者送給他的福氣,夠了。他們本不該
有的。他們沒有斷手斷腳,沒有曝屍荒野,還有地藏王菩薩帶著下地獄,我們絕對尊重惡徒
死後該有的權力。

這些死囚,他們「處決」人命時,有打麻藥嗎?生命因無價而珍貴,所以他們死得其所,用
他們的「珍貴」償還他們曾毀掉的無價,死在法律與人民的共同監督下,何其神聖與光榮。
當然,我也佩服你們,主張廢除死刑,是需要勇氣的。台南十歲孩子被割喉,全台譁然,兇
手曾文欽稱「因為殺一兩個不會判死刑!」,這話正好戳破了貴聯盟的盾牌,死刑不會無
效,就怕還有模糊地帶,如果蓄意殺人者,一律死刑,這孩子就未必會死。所以貴聯盟主張
的「廢死」,可能害了更多孩子,這和你們強調「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同樣成理。
你們又說,「不只是要被害人家屬免於成為跟殺人兇手一樣的人,同時也是要社會中所有群
體,免於落入跟殺人兇手一樣兇殘的社會心理狀態。」歐盟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說,「對台灣執行死刑表達強烈遺憾,此舉違背全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國際
特赦組織的里夫(Roseann Rife),更直指台灣政府「冷血殺人」。同時,明年二月將有
人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九名國際人權專家,有二位要求台灣在他們到訪之前,停止執行
死刑。

潮流?冷血?「廢死」是趕流行的潮T嗎?隨波逐流叫盲從;有熱血才能斬妖除魔。歐洲是
基督教社會,神愛世人,祂最大,只要懺悔認罪就可以上天堂,這祂說了算。台灣是佛道文
化為主的社會,善該有善報,惡當有惡報,因果循環,報應不爽,是千年來傳承下來的行為
準則,為惡不報,草菅人命者竟然可「壽終正寢」才會崩解台灣社會的良知。

「人權」不該無限上綱,就算「天」賦人權,也還有真理、良知比天大。死囚剝奪了善良人
的人權,善良人卻要維護死囚的人權,這單向自殘式的邏輯,屬於天界的修行,我們本在人
界中輪迴,請你們按照人界的思考邏輯,不必當神。如果要放窮凶惡極之人一條生路,才叫
有人權,那種國際評比,台灣不需要。文明社會追求人權的終極目標,該是從此「用不到」
死刑,而不是「廢除」死刑。

親愛的廢聯,你們知道《包青天》為什麼可以一直一拍再拍嗎?因為觀眾永遠都在等包公的
那句:「開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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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 殺人就該償命  該死的人就去死  少囉嗦 自己不做錯事 又怎會有人把你判死刑,別老拿江國慶,那只是極少數的案例而已


個人覺得這個組織也是兇手的幫兇之一 會給兇手一種心態 反正有廢死存在 我殺再多人頂多就是坐牢,不用做事就有人養我   一旦廢死成真,在這麼惡劣的經濟環境下 會給多少人這種想法心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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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111111 發表於 2012-12-24 17:21
反正寫在多信 廢死聯盟也不會正面回應問題  永遠在那邊繞  永遠拿江國慶出來說

江國慶的事 該死的是那位退休人物 等他們斷氣之後準備下地獄去吧  好好的一個人被槍斃

為什麼閻羅王沒有給江國慶黑旗令 讓他出來討命    只要有黑旗令 任何法師 出家人皆不得幫這些狗官
sayhihi 發表於 2012-12-24 17:28
這帖子怎麼轉貼至FB上啊!
寫得太中肯了!!!!
值得發揚光大!
jmsconn 發表於 2012-12-24 17:30
寫的超讚~支持!

不要舉人權的大旗保障壞人
lyc123 發表於 2012-12-24 17:33
yeah, I've said it at another thread and I will repeat it here again. with the judicial system today, the defendant goes on trial after trial before a verdict is handed out and death penalty is given.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 it's unlikely to execute the wrong people now!
sunrain93 發表於 2012-12-24 17:34
說得太好了,做錯事就該付出代價,其實就這麼簡單,其他說得太多太複雜都是多餘的!!
g149669988 發表於 2012-12-24 17:40
講的太中肯了,一命換一命,好比做錯接受逞罰,錯越大罰越重

看看最近一直在發生的酒駕車禍,就是因為罰太輕,才一堆人不要命的狂犯錯!!
bigchou1967 發表於 2012-12-24 17:49
說的好!
對於罪大惡極之人就要給予制裁.
六道骸2 發表於 2012-12-24 17:53
說的實在太讚了 給予支持!
小小小 發表於 2012-12-24 17:55
超讚,全世界只有廢死聯盟對畜生說人權,把他們的愛心多養幾隻流浪動物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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