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在澳洲打工的人注意這個人 也小心自身安全

   
Ethandd 發表於 2013-5-16 15:16:2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96 136203
D1小優 發表於 2013-5-17 09:10
有人認識當事人的建議去改報案三聯單 去改的時候記得帶錄音筆 或是手機放口袋 錄音錄影

記得要把檔案開啟成最大

因為強制性交的案類為A051

性交猥褻的案類為A054

中央把案類分類可想可見就是犯罪內容的不同~

刑法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遭起訴後,在一審辯論終結前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用告的會賠比較多。

刑法 第 224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
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至少判三年),一個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最少判六個月,搞不好還可以易科罰金)

這個警方應該是吃案了


simonizerghost 發表於 2013-5-17 09:27
砍掉重練好了

這種不認識的人也敢一起出去 一男一女的...

內心怎麼想的我不想知道
dihkimo 發表於 2013-5-17 09:46
看這男生的照片.看起來就是一副屌兒啷噹樣子
而且檳榔吃很大,看也知道不是善類....況且認識不到一禮拜

所以只能說這女孩太單純了

一個人正不正看型看眼睛就可以知道十之八九

~~~~唉   平時就得注意安全
yhacrk 發表於 2013-5-17 09:53
所以說女生還是自己小心點!
看到這種剌龍刺鳳的,戒心還是要提高一點!
tgi5503 發表於 2013-5-17 09:59
一看就吸毒樣
這種他也敢去赴約
insert0093 發表於 2013-5-17 10:00
說真的啦

才認識一個禮拜就單人赴約

不知道是該說那女生大膽還是什麼
sean8704700 發表於 2013-5-17 10:15
女方自己也有錯
男的也很扯 被報案 還沒調查清楚 就可以跑出國??
台灣司法??
papaltax 發表於 2013-5-17 10:20
刺青不一定是壞人,但大部分壞人一定刺青........
QQ99814 發表於 2013-5-17 10:22
嗯嗯嗯   
很同情那位女生.被操踏啦
不過事情是這樣單純?  
當天報案馬上去他家登人.他也沒辦法出國吧
是事情拖太久.還是內容不單純
Tabooo 發表於 2013-5-17 10:30
你們在台灣有報案吧
也有立案對嗎?
可以打電話到澳洲的出入境管理局
跟他們說有個有犯罪嫌疑的人進入了澳洲
目前正在追查當中
請澳洲政府注意
澳洲對於罪犯的管制很嚴格的
告訴他們之後只要那個人出入海關就會被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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