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在澳洲打工的人注意這個人 也小心自身安全

   
Ethandd 發表於 2013-5-16 15:16:2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96 136188
joky2001 發表於 2013-5-16 17:18
等開庭都沒來
就變通緝犯了
跟不認識的去聚會,會發生什麼事都很難說
jayjhang1234 發表於 2013-5-16 17:23
笨蛋,還是要先去告,這種刑事你只要告了他,法院就會發傳票通知他來上法院
如果他人在國外很久法院就會通緝此人,回國過海關的同時他就會被抓來了
有種他就永遠待在澳洲打工,不過他也沒有公民證也是不可能的事
zzjordam 發表於 2013-5-16 17:30
stone288 發表於 2013-5-16 16:01
一個女的跟一個剛認識不久

刺龍刺鳳的男人去跑趴

同意 台灣的法律就是拿來保護壞人用的八 一點也不需要害怕
musely 發表於 2013-5-16 17:32
真是太恐怖了~

兩張照片差好多!!!
pililion2003 發表於 2013-5-16 17:57
女生自己也想要,所以才會跟著去
今天要是外國人,相信就不會去報案
會跑趴的,會有多清純?
不要用不懂事當藉口,自己的行為才是問題
老師沒教?父母沒講?新聞沒再看?網路沒在上?
g00457274 發表於 2013-5-16 17:59
奇怪...犯案之後還可以出國打工甚麼歪理
小摩 發表於 2013-5-16 18:09
跟不熟的人出去,
上不熟的人的車 ,
參加不熟的人的PA

這種結果  蜘蛛網都沒再演了
fireguard 發表於 2013-5-16 18:09
stone288 發表於 2013-5-16 16:01
一個女的跟一個剛認識不久

刺龍刺鳳的男人去跑趴

完全同意。雖然說發生這種事很遺憾,但女方一點警覺意識也沒有的樣子,實在太不小心了
duckng 發表於 2013-5-16 18:11
g00457274 發表於 2013-5-16 17:59
奇怪...犯案之後還可以出國打工甚麼歪理

無罪推定原則

在還沒有判決確定甚至起訴前

是不可以動不動就把人抓來的

除非現行犯



當然這是用刑法範疇

至於欠稅的限制出境,就無此顧慮

g00457274 發表於 2013-5-16 18:15
OK...但我在納悶

那女的為什麼不先提出證據將男的先制裁

簡直有點放虎歸山的樣子

讓在澳洲打工的女性友人有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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