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性侵到強姦殺人,還可以教化,恐龍法官橫行,台灣司法是不是病了,大家認為

     關閉
creanking_1118 2013-6-28 12:49:43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7 42171
edahung33 發表於 2014-2-8 23:47
21世纪的雷锋 發表於 2013-6-28 13:53
嘿嘿,我早就猜到會有台灣的朋友這麼噴。

第一,我說的選,不是選法官,而是選擇的文明道路,過分強調人 ...


您就別逗我們笑了,全世界都知道你們china人最重關係
犯了事,第一個反應就是找人關說,用關係說情,
要不就是喊說我的爸爸是李剛,用關係施壓
沒有任何關係的人,才適用法律,而且還得祈禱對方沒啥關係可用
不然就是喊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大有關係
這話絕對適用在你們身上

沒關係的,刑度從重的判起,包你坐牢坐到穿
有關係的,無期徒刑都可以保外就醫,重返自由世界
強姦什麼的,在台灣是公訴罪,在china卻甚至賠個錢就可以和解了事

等你們那種人治思維消失了,再來該說台灣好糟糕吧 本帖最後由 edahung33 於 2014-2-8 23:51 編輯

088qqz 發表於 2014-2-9 22:06
黃牛多了  恐龍自然也就多了  大家都懂  
karyje 發表於 2014-2-11 20:27
台灣沒有恐龍法官   台灣沒有恐龍法官   台灣沒有恐龍法官
因為他  媽   的 法官都是 恐龍
callmeright 發表於 2014-2-11 20:48
這就是法治社會的缺點囉,不管哪種法律都是不完美的,

而台灣剛好就是半桶水,學什麼都四不像,

人家國外是法理情,我們台灣是情理法,

那我們就不該學國外,應該制訂一部適合我們台灣風俗民情的法律,

況且看新聞那些犯罪的人,有些看了雖然很憤怒,但是自己卻無力,

更誇張的是每次看到那些犯罪者的嘴臉,就真的對台灣司法感到悲哀。
ppq00522 發表於 2014-2-17 08:19
對一個完全部認識的強姦殺人犯,這種日早該死了。跟記者斷章取義完全沒關係。
EnzoFerrari 發表於 2014-2-17 09:12
現在的判決要考慮主,客觀因素,
與犯後態度來裁決,
似乎法律刑期還不能有效嚇阻,
應該要再加重刑期與檢討減刑機制,
要不然受害者還是覺得最吃虧
gtohot6688 發表於 2014-2-28 11:45
司法真的是保障部份有權者的 自己要先好好保護自己
hahaha666 發表於 2014-2-28 22:36
昨天上課
老師說30年前的律師、司法官幾乎是師專
很會背    又法律法條背多分
但實務卻慘西西
stgg69099 發表於 2014-3-1 08:12
有錢有權凌駕司法

有錢一直打官司  打到被害人求和

有權直接動用關係  讓被害人有冤難申..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保障..
90305009 發表於 2014-3-2 13:58

這種罪犯留著貽害社會
這種法官留著禍害比罪犯更大!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