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2314 發表於 2013-6-30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所謂~事實勝於雄辯!
所有想以滔滔不絕之口才的人,為掩蓋事實, 或指鹿為馬,或製造假象!
事實的本身比強 ...
【正所謂~事實勝於雄辯!】
所以,我早就说过:“服”!台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是事实嘛?就乘客和司机2人···法官给出的判决是无罪!晕,很复杂的所谓的刑案都能无罪裁定!更别扯涉及更简单的本案,请问,阁下又是什么级别的高等法官,就敢铁口论断!就算阁下“敢铁口论断”,也得上诉···更别提不听也未看就能前知500年后晓500年的大法官的裁定!
【所有想以滔滔不絕之口才的人,為掩蓋事實, 或指鹿為馬,或製造假象!
事實的本身比強辯更具有說服力!
講一大堆廢話也沒用!】
“滔滔不絕之口才”之说难道是反话正说,映射阁下能言善辩···哈哈哈···
如果张同志得到法官的有利裁定···那么,某些人(当然是指个别、极少数台湾人)肯定会硬凹成其他什么政治什么黑道···甚至会牵扯到大陆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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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阁下还需争论,个人认为没得必要···要不然阁下发个投票主题看看投票结果(不能无聊到拉票);要不然就请本主题的发帖的楼主担当一次终审法官,采取自由心证来个铁口论断···不得上诉···哈哈哈 本帖最後由 kkk1968128 於 2013-6-30 10:1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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