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服貿談判需要"黑箱"?有必要嗎?

chiefsun 發表於 2014-3-24 23:40:3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 39492
貿易談判是不是"黑箱"或是"必需要黑箱",
看看這一篇小英交代要談判要保密的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wto%E8%AB%87%E5%88%A4%E5%85%A7%E5%B9% ... 7%89%E4%BF%9D%E5%AF%86-104000758.html

至於談判到底為啥要弄個像"黑箱"啊!這請去問小英。

ps:下個月要與美國談TIFA了,記得要求開放全程SNG轉播啊!
不轉播就是黑箱。
心有多寬 路就有多廣

已有(3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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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4 23:57
你是發搞笑文嗎
現在罵的是談判完該給的資料不給看
還強行要包裹通過稱為黑箱
不是貿易談判中好嗎
要抹黑還搞不清楚狀況
連網址都弄錯
真丟人





stdike001 發表於 2014-3-25 00:28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4 23:57
你是發搞笑文嗎
現在罵的是談判完該給的資料不給看
還強行要包裹通過稱為黑箱

別搞笑了,所有資料都在經濟部網站裡面。自己不去看怪別人沒給你????這種奇怪的邏輯生腦袋出來幹什麼的???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5 01:54
stdike001 發表於 2014-3-25 00:28
別搞笑了,所有資料都在經濟部網站裡面。自己不去看怪別人沒給你????這種奇怪的邏輯生腦袋出來幹什麼 ...

國民黨立委公開在電視上說
要某產業的損害評估報告被拒絕
說是內部資訊不能提供
沒記錯的話也包括羅淑蕾在內
這叫所有資料都在經濟部網站裡面
你能看什麼???
這種笨蛋言論還出來給人笑
生腦袋出來幹什麼
難怪要跟馬bumbler站一起
同種的嘛
要不要送你鹿耳朵長出來的毛認認
認不出來再加蒜頭上長出來的毛夠不夠
leb225 發表於 2014-3-25 04:07
若黑箱,那不就代表懶人包都幻想的嗎?
因為若資訊不透明,那些反對是從何得知弊大於利?
別跟我說資料是偷出來這種笑話喔!XD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5 06:43
leb225 發表於 2014-3-25 04:07
若黑箱,那不就代表懶人包都幻想的嗎?
因為若資訊不透明,那些反對是從何得知弊大於利?
別跟我說資料是偷出來 ...


你真的有看懶人包嗎??
再讓你仔細看一次

[Youtube]cYV6os906Xo[/Youtube]

懶人包提出的東西有那一項超出馬政府給的資料和新聞報導資訊????
你不會是自己幻想腦補就發言吧

若資訊不透明,那些反對是從何得知弊大於利?
真的很佩服有人敢這麼寫
資訊不透明本身就是最大的弊害
你還問別人為何反對
還是說你不會看保險合約
有人讓你簽就簽,順帶連錢一起給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
那我很竭誠的希望和你交朋友
只是需要你在保險單上簽字加繳錢就好
還有一些本票也順便一下
真的我很誠心的 本帖最後由 shaggylin 於 2014-3-25 06:44 編輯

leb225 發表於 2014-3-25 12:20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5 06:43
你真的有看懶人包嗎??
再讓你仔細看一次

那你知道這懶人包加油添醋過嗎?~~~

我想你看不出來,因為你相信了......

我不敢說我很懂服貿,但我至少還抱持著些許懷疑態度,不像一部分人已經直接定罪了~~~

但簽過企業合作協議的人都知道,合約條件是互相妥協來的,沒有公不公平的問題?

但我還是歸類簽約後的三種狀況:

1.內容超級公平,但執行不起來,或造成一方不想執行,這是爛合約
2.內容極不公平,執行起來一點好處都沒有,這是爛合約
3.內容有點不公平,但對彼此未來合作都有好處,這是好合約

讓利懂吧?

籌碼少的,或有未來有特殊長遠目的的,通常會讓利比較多~~~這是談判中的合理現象

現在反服貿的兩種主要說法:

1.利大弊時:中共讓這麼多利,就是有統戰陰謀啦~~~
2.弊大於利:我們會被中共的企業及人才吃掉啦~~~

兩個都不要,啊那就乾脆一輩子別合作,鎖國算了!

國際政治現實是,台灣要加入任何經貿組織、簽任何協議都要中美兩國點頭才有機會
想破壞這個規矩,那你們這些學生就好好讀書,讓台灣變強,強到中美無法決定我們的選擇
要不然,就順著潮流走,至少台灣的籌碼不會一天一天的流失....
jent3822 發表於 2014-3-25 12:43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4 23:57
你是發搞笑文嗎
現在罵的是談判完該給的資料不給看
還強行要包裹通過稱為黑箱

那些學生佔領立法院的正當性在哪?

這次爭議關鍵,在於將服貿協議其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
「(協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
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
既然法律明文規定只是「備查」,自然得以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
「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之;
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

有些人覺得是"審查", 有些人覺得是"備查"並無不妥。
現在那群學生就仗著一口咬定是"審查"國民黨違背行政程序, 就要退回服貿,
這公平嗎? 他們代表全民嗎?我承認這或許是行政程序瑕疵, 並沒有到退回的地步
只要朝野協商沒有不能談的事情, 這樣說他們一定又會找藉口,拿法條來反駁,

可是憲法的規定,如下

總統依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之權;行政院院長
、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條約案提出
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立法院有議決條約案之權....。

兩國之間的條約談判,因為雙方權責機制已經過漫長
的探討和討價還價後,雙方已獲得共識並簽署。雙方
簽署後必須要各自送回民意機關表決,民意機關只能
決定「通過」或是「不通過」,但沒有逐條審查權,
也沒有更改權,但民意機關可以對其中的不滿而否決
全案,讓全案不通過。

今天會從備查演變成審查,甚至是逐條審查,這是政黨
協商的結果(這是否已經違憲了呢?)
試問悍衛公義的那群學生們,你們在哪?
台灣和紐西蘭、新加坡等國簽定貿易協議時,也沒看你們反對?
簽WTO你們又在哪?怎麼沒看到你們要監督?

總統本來就有行使締結條約之權,卻沒有所謂的監督條例,
你們能說這是政府的錯嗎? 佔領立法院的正當性在哪?

就好比警察違規停紅線,就可以打警察,要求以後不准開車嗎?
只是瑕疵卻無限上綱到退回,合理嗎? 要簽服貿的那些人怎麼辦?
那些學生真的代表全民嗎?

唸商的知道市場開放的好處,我們唸理工的,每天熬夜在唸工程數學,
拉普拉式轉換,PID控制...等。難道只為了領22K?
你們唸法律及社會系的總是有辦法去解釋法條,去抗爭。

22K是人家給的,價值才是自己創造的好嗎~

如果條約每條都有利台灣,你覺得有人會跟你簽嗎?
政府找你們辯論,你們卻一直在閃躲,不能一句賣台就否定大家的成果。
要反服貿可以,但請先指出哪一條是賣台?
ScorpiusERI 發表於 2014-3-25 13:06
jent3822 發表於 2014-3-25 12:43
那些學生佔領立法院的正當性在哪?

這次爭議關鍵,在於將服貿協議其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

服貿是中華民國派誰去簽的??在哪裡(地點)簽的??中華民國是以什麼身分跟大陸簽的(國與國?國與特區??)



怎麼來的都不知道,一回國就逼著簽....為什麼不能修改??




如果是以國與國的方式簽的話,就是條約......為什麼要以行政命令生效???
shaggylin 發表於 2014-3-25 13:07
leb225 發表於 2014-3-25 12:20
那你知道這懶人包加油添醋過嗎?~~~

我想你看不出來,因為你相信了......

那你知道這懶人包加油添醋過嗎?~~~
是的
我是相信了
你認為有加油添醋
能不能指出來為我指點迷津
或者給個資料讓我知道
而不是你說懶人包加油添醋是幻想所以不能信
那你空口白話就可以信???
但簽過企業合作協議的人都知道,合約條件是互相妥協來的,沒有公不公平的問題?
讓利懂吧?

那你的企業會簽個根本不管風險評估的合約
也根本不給股東知道這合約會關多少廠,會付出多少資本去搞定後續動作的合約
甚至損害利益表也是要簽完後才會去做的合約
股東要資料不是說沒有不然就機密不給
你讓利是讓到那去了,你要股東怎麼信任你呀
你確定你的企業不是老鼠會還是空頭公司???
兩個都不要,啊那就乾脆一輩子別合作,鎖國算了!
你確定會鎖國???
那怎麼跟其它國家簽就沒問題
還是因為你眼中只有中國
不簽
就無法鎖在中國
國際政治現實是,台灣要加入任何經貿組織、簽任何協議都要中美兩國點頭才有機會
所以就複制美牛問題一樣
乾脆強行通過
那你信任馬政府在美牛進口中的處理手段嗎??
三管五卡已經破功了
馬政府根本沒法子去做到它的保証
你還要人民去信服貿簽後的美景
有可能嗎
確實國際政治現實是這樣
所以才要更謹慎呀
吃美牛可能30、40年後才會狂牛症發作而死
簽這種服貿也許不用十年台灣就崩潰了
那台灣的籌碼再多是能幹嘛
順著潮流走是對的
可是矇著眼睛去簽對台灣人影響甚大的協議就不對了
你矇著眼睛順著潮流走有可能不翻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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