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示威者:被稱為「暴徒」的我們,其實關心著民主和未來!

 
sommer 發表於 2014-3-29 11:51:31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3 74751
阿格格 發表於 2014-3-29 18:55
當中國共產黨在六四天安門鎮壓學生的時候 他們對外說沒有任何人死亡
當中國共產黨在圖博鎮壓圖博人民的時候 他們也說派軍隊去到那裏是去掃地
當中國共產黨在東土耳其斯坦人民因為節慶聚集在一起慶祝 他們也被說是暴民而死傷慘重
當中國國民黨在這次學運使用國家暴力命令警察用盾牌和警棍對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公民毒打 他們也說那群人是暴民
人在世間最可悲的不是愚蠢而是無知
所以說"奴才"和"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只會聽不會思考 另一個會看會聽會思考
kkkkj77 發表於 2014-3-29 19:23
我的未來我自己掌控,交給你們不如讓大陸接收
xboxgogo 發表於 2014-3-29 19:59
那你們就別把反黑箱跟反服貿混在一起嘛~~~

若都反服貿了,那就跟黑不黑箱都沒關係了




轉貼的

原文:http://ppt.cc/IlRb

東森新聞記者李彥穎、莊勝利、呂佳賢/台北報導

距離330學生上凱道越來越近,對於外界猜測,這場抗議行動是不是學運的終點,學運領袖林飛帆28日晚間親自跳出來說分明,他強調當天凱道將在晚上7點結束,但是抗議學生將拉回立法院,繼續抗爭,直到確定政府態度軟化為止。

林飛帆大聲否認330上凱道後,學運將結束,「(記者問:330之後就要退場了嗎)沒有,沒有啊,沒有這回事,7點就會結束凱道的活動,然後凱道活動結束之後,所有的群眾我們會拉回來,到立法院這邊。」他強調整場占領凱道行動之後,仍將固守立法院,繼續癱瘓國會議場。

不過越來越多人質疑,學生們到底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到底學運目標是什麼?林飛帆直說,「基本上我們的立場是說,我們既反對黑箱,也反對服貿,所以這部分可能有些同學...我們再跟他們了解這些狀況。」

林飛帆解釋抗議行動反黑箱也反服貿,企圖整合目前分歧的同學認知,讓整場學運能聚焦,但學運越拖越長,立法院畢竟不是旅館,吃喝拉撒已經夠頭痛,現在又有學運同學質疑,出入口太少了,一旦需要逃生難保不會出問題。

林飛帆表示,「逃生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有一個出入口,那如果真的有ㄧ些安全上的疑慮,我們可能再考慮看是不是把一個門口的一些障礙物,先稍微做一些整理。」把所有的質疑一次說清楚,學生們希望爭取更多社會大眾支持,畢竟現在學運已經成為全國焦點,能不能撼動政府對服貿的堅持,大家都等著看。


影片:http://ppt.cc/okei
3分10秒後 有影音

反黑箱 也反服貿

330 要上街的朋友 要知道自己去是反什麼喔

不要反什麼都不知喔

希望天佑台灣...和平落幕
dunhill1mg50 發表於 2014-3-29 20:10
這篇文章,廢文無誤。
於是我們在3月24號凌晨4點擴大了抗爭。當局派出警力,於我們(和平示威者)使用警棍,防暴盾牌,腰帶和水炮擊敗他們就範。
19日跟24日占領的地方根本不同,少在玩文字遊戲誤導他人。
你說你們代表民意佔據立院情有可原。
但24日是攻佔行政院,我不知道你們是腦袋有洞,還是因為占領立院沒被驅離,得了便宜還賣乖,以為佔據行政院一樣沒事,那我勸你們洗洗睡。
兩個根本就是不同的獨立機關。
少在那裡合理化。
coma 發表於 2014-3-29 20:28
坐在家裡,認真上班,沒去示威的人也不代表不關心台灣的民主和未來.
支持服貿的卻會被你們貼上賣國賊.

說暴徒也剛好而已阿..........
paoge 發表於 2014-3-29 21:11
從這文宣就知道,所有的事件都可是是經過剪接,包裝再扭曲的,
沒圖沒真相,但有圖卻可以是假像
侵入行政院的不是暴徒,是罪犯,而且是現行犯...
支持檢察官追訴當晚侵入行政院的群眾,一罪一罰,並要求需負起所有一切的損壞賠償責任...
拎北繳稅不是繳來給執法機關縱容罪犯的,不是繳來房子給人拆了還不能討的

集會遊行法 [修正]第六條(禁止集會遊行地區及例外)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
  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
  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刑法 306條 侵入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刑法 352條 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妨害秩序罪
刑法 149條 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刑法 135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

刑法 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
  公然聚眾犯前條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公務員於死或重傷者,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或脅迫之人,依前條第三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 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刑法 100條 普通內亂罪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jacklu1107 發表於 2014-3-29 21:59
我只想回
你們就是"暴徒暴徒暴徒"
口口聲聲說要和平但是骨子裡就是暴徒
深淵業火 發表於 2014-3-29 22:07
政府蠢,示威者更蠢. 任何不合法行動,不管拿什麼當口號,仍然不合法. 鬧大了,很得意嗎? 仗著法不及眾, 把事情鬧大逼政府回應 順便獻到國外去 真的很得意嗎? 那殺雞儆猴有沒有聽過? 再來示威者裡有多少是真心的? 有沒有是剛好論文需要順便順便? 或是閒著閒著去湊湊熱鬧順便在facebook上炫耀炫耀?
cyt20120115 發表於 2014-3-29 22:23
3/30如何現在這時間點我不知道

若明日可以盡自己的民主素養
尊守法治的界限,尚可稱為學運

要不是民進黨擋住立法院的門口不讓警察進立法院
此事件已經束。


大家信任你們是 "和平理性" 所以警力一直沒有加派警力
結果..........
3/23那晚至 3/24清晨
你輕描談寫 "擴大抗爭",不敢據實寫出 "攻入" 行政院
那已不是學運了, 是 "政變"。

那晚事件你們完全 "不值得" 被同情
你們跨過了最後一條底線。


其實 "學運" 在民進的撐腰下,已是半個 "政變"

予其說 "政變",我還是稱乎 "學運" 好了
欺騙自己台灣是平穩的,沒有 "政變"

"學運" 是真理還是歪理
時間會去証明一切。





本帖最後由 cyt20120115 於 2014-3-29 22:29 編輯

markyang1973 發表於 2014-3-29 22:37
twn20000101 發表於 2014-3-29 12:05
你對「服貿」懂得比彭懷南總裁多嗎?

人家喊口號「反服貿」等於「救國」你就信?





湊字數還真有點難 本帖最後由 markyang1973 於 2014-3-29 22:3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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