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這真的跟槍枝合法化有很大關係
臺灣非法槍枝在多...也是久久才出現一個張錫銘...
而在美國人人隨時可以成為張錫銘.....
光在美國...學生拿槍到校園掃射已經發生幾次了?而台灣呢?
美國警察執勤生命受到威脅的機率高出臺灣好幾倍
你說台灣警察也會有危險...這當然...只是危險率低...你想想從慣台灣歷史...出現殺警的會很多嗎?
在這種低風險的國家當然會嚴限員警用槍....
如果你在不懂...那再說...簡單的好了
如果在台灣抓小偷就用擒拿術頂多遇到拿刀的要遇到拿槍的是少數中的少數.....所以員警生命受威脅程度降低就以活抓為基本
在美國....小偷帶槍不算罕見...在追捕隨時會被逃犯開上幾槍...所以員警生命受到高度威脅..當然手段就會強硬...
上面也有人說了...我也非常贊同...台灣警察要強硬要提高用槍率...我贊成..可是前提是要台灣槍枝合法化...
而有人說預設立場的問題.......簡單來說預設立場就是判斷....
在處理任何事情早就是要先預設立場一下....
在做任何行為就必須要利用眼前所看在判斷.....處理事情不是這樣嗎?
你要開一間公司難道不用先想一下可能會遇到的事情然後該怎樣處理嗎?
如果沒做就是沒用腦想一下就在做事情......這樣解釋可以嗎?
警用槍手則....也是通過警方預設立場判斷看對自己有沒有威脅使用的不是嗎?
另外說真的拿美國來跟台灣比根本上就是錯的.......
而且遵照上面多位"學生"說的...以後警察在抓捕駕車逃逸的嫌犯....都不用打輪胎直接朝駕駛座狂開槍就好了...
如果你想要一個既民主執法單位又能強硬的國家..那請你移民去美國
如果你想要一個權威官員的國家請你移民去中華人民共和國!
雖然我認為那些抗議民眾無限上綱損害到他人的權益是不對的
警察可以用強硬手段用拖的用拉的用丟用水車狂噴或者丟催淚彈的都沒關係....
可是拿棍子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或者可以拿槍出來開之類的還是免了吧
在民主國家警察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行業了.... 本帖最後由 662649 於 2014-5-1 22: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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