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叫創新、來台灣變吸金?8591錯就錯在:不姓「連」

 
limonte 發表於 2014-8-29 15:10:5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2 75689


昨天早上,蘋果日報頭條《數字科技吸金 186 億,虛擬儲值違法,線上遊戲業震驚》:
上櫃股王數字科技遭人檢舉利用旗下「8591 寶物交易網」,違法發行虛擬貨幣,供民眾以「先儲值、後扣款」方式,交易各類線上遊戲點數或虛擬寶物,新北地檢署認定該公司非法吸金 186 億元,今依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將董事長廖世芳、總經理吳聰賢及前總經理王震宇起訴,為線上遊戲產業投下震撼彈。

蘋果日報選擇把這個新聞送上頭版頭,而且用「吸金」兩個大字吸引目光,電子媒體不意外的立刻一窩蜂跟著大鳴大放。一早上電視新聞頻道全是數字科技三位主要負責人的影像,年初風光上櫃時的新聞畫面,笑容依舊,底下的跑馬標題卻已經改成「違法吸金」、「面臨刑責」等字眼。

這真不是一個站出來替數字科技說話的好時機。

但是,正是在這個時刻,如果選擇沉默,我們不知道,未來要怎麼繼續在台灣談創新、談創業,我們不確定,當有人帶著有趣的創新點子,眼中閃耀著對創業的憧憬時,我們是否要說,「聽過數字科技的故事嗎?國外的成功案例看看就好,在台灣,別傻著去當革命先烈。」

在台灣創業,最大的風險不是商業上的,而是這個國家社會體制系統,面對創新的嚴重失靈與運作失序
數字科技到底犯了什麼罪?



檢方認定,2009 年起到去年 2 月數字科技經手代收款項竟逾 186 億元,涉犯《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 30 條「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電子票證」罪,而犯罪所得超過 1 億元,可處 7 年以上重刑。

數字科技是較早期網路新創公司之一,創辦人與經營團隊素來以低調著稱,據我們瞭解,與之合作過的業者對這個公司的印象不外乎是:「低調務實經營」、「誠信正派不張揚」,甚至有人說,「這樣正派經營的公司如果法律不容,那是台灣的法律有問題。」

數字科技所違反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2009 年立院三讀通過,是為了給悠遊卡「非銀行經營儲值卡業務」的法律地位而量身打造的惡法,但同時卡住其他民間經營者的機會,甚至扭曲不少創新服務的原意。數字科技提供的 8591 服務,原本是為了解決網路虛擬寶物交易詐騙問題,於是提供一個中立平台,確保買、賣雙方不會發生買了不付錢,或是收了錢不交易的問題,但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規範下, 數字科技反而變成了有詐騙之嫌。

數字科技所經營的業務服務,即是近兩年吵得沸洋的電子支付管理相關辦法,因為法律嚴重落後於科技,PChome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還曾重砲抨擊:「有政府如此,何須敵人?」如今,新的電子支付管理條例還在行政院審核中,數字科技創辦人卻已經被起訴,且三位創辦人未來仍可能面對 7 年以上重刑。

策睿商務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簡榮宗認為,因為現行適用法律還是《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從客觀的法律條文來看,數字科技發行的虛擬貨幣的確用於多用途支付,金管會作為監管單位,有人檢舉,當然必須交由駐檢調查,而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而具體起訴,也是依法行事,「新聞上說吸金,我認為過份了。他們只是創新早了點,檢察官目前是以電子票證法起訴而不是銀行法,針對的是數字科技在沒有獲得主管機關審核前經營儲值業務,不應該說是吸金。」

台灣的新創產業還需要多少死在沙灘上的烈士?真的還有後浪嗎?
數字科技是網路創業者中,少數經營穩健且上櫃的公司,如今卻因為一部為悠遊卡公司專設法律而面臨如此不堪的處境,「誰還敢當先行者?創業是為了創造新的可能,難道要搞得像革命一樣壯烈犧牲當烈士嗎?」

路上的烈士其實不只一個。

台灣是電子商務的早發國家,也是電子支付發展最慢的國家。過去幾年,不少新創網路服務業者都曾有機會與銀行業者合作推出虛擬支付服務,但總在競爭對手的「檢舉」疑雲中,為求穩定經營而罷手,巴哈姆特與國泰世華胎死腹中的合作案就是一例,這類型的例子,還有更多,只是這些故事,銀行、業者都不會明說。

過去幾年,想要提供各類型電子支付服務的新創業者,並非不願意跟著符合主管機關要求,真正的問題是,金管會不願意被扣上監管不力的大帽子,向來採取「寧可錯殺」的態度面對新創支付服務,而銀行業者在創新速度過慢,又不願意拱手把大餅讓給其他同業的商業邏輯下,沒事就以「檢舉」為手段扼殺阻攔。

最後能夠在現行制度下「安全無虞」推出電子支付服務的,就只剩下與公共捷運綁定的服務業者和大財團。打開台灣電子票證列表全都是這種角色,除了原本的台北市悠遊卡,高雄捷運的一卡通、原為台中 e 卡通的臺灣通、遠通旗下的 E 通卡,以及統一集團旗下的 icash 等 5 種。

其他還有誰?銀行業者和電信業者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大餅,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玉山支付、台新銀行、中國信託、永豐銀行等財團級業者早就靠各種手段卡著位置,電子商務業者 PcHome 的支付連、以及專注提供線上代收付服務的紅陽與藍新科技,遊戲業者出身的智冠 My Card、歐付寶,以虛擬點數服務起家的 HappyGo、Richi 裡斯特資訊媒體(資訊揭露:Richi 為《TO》關係企業),以及其他眾多提供電子旅遊票券、餐飲票券服務的業者,都在等著新法上路後,能夠合法參與市場。就在這個時機,爆出數字科技因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而被起訴的新聞。

數字科技今發表聲明,語重心長:

「同樣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模式,在國外叫創新,到台灣叫吸金!

數字科技的無奈悲劇,是否可能因為正在行政院審議中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通過而畫上休止符?答案是,很難樂觀。

今年(2014)五月,金管會在新任主委曾銘宗的介入推動下,終於提出條例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條例出來沒多久,這些新創業者對管理辦法幾乎沒有意見,唯一一個擔憂的是,條例中規定,初期這些支付業者都必須納入銀行公會。銀行業個個家大業大,這些規模完全不相符的新創服務業者被強制納入銀行公會,勢必成為談判桌上的自然弱勢族群,為此,詹宏志提出要組成獨立的電子支付公會

在台灣,最大的罪,是懷抱創新和創業的夢想
數字科技的新聞,對網創圈來說,是再一則無奈唏噓的慘案。但對馬政府而言,何嘗不是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

兩天前,國發會才剛說為了要促成台灣沉寂已久的創業能量,將在 9 月啟動創業拔萃方案,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把這個政策視為自己任內,在推動台灣產業升級上最重要的一役,國發會團隊過去幾個月耗費心力,對這個方案寄予厚望。

而被譽為歷來最開明有膽識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剛好也就在今天的蘋果日報版面上大聲宣告,4 年內 300 家登創櫃板,因為「台灣創意在質與量都非常夠,期透過資本市場制度化,讓創業變產業,串起更多的珍珠與鑽石。」

數字科技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接下來的發展,只能看法官的心證判斷了。曾銘宗所期待的珍珠與鑽石還沒串起來,我們的體制,就先把一顆黑暗中剛孵化的小夜明珠打碎。浪潮只會出現在有機會的地方。數字科技的處境,還能讓其他人認為台灣有機會嗎?只怕前浪死在沙灘上,後浪卻不再跟上了。

來源:buzzorange

【卡提諾新聞台成立啦 \(≧▽≦)/    快來加入吧!!卡提諾新聞台 本帖最後由 limonte 於 2014-8-29 15:13 編輯

已有(11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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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ayi 發表於 2014-8-29 15:34
其實只要得罪既得利益者都不會有甚麼好下場,眾觀全世界來說的話
只是在台灣得罪的不只是既得利益者還有一群無腦的權力慾望者
andychyan 發表於 2014-8-29 16:03
faayi 發表於 2014-8-29 15:34
其實只要得罪既得利益者都不會有甚麼好下場,眾觀全世界來說的話
只是在台灣得罪的不只是既得利益者還有一 ...

表面上看起來只是代收並收取手續費
但事實上它的存在抹殺了很多遊戲
qk12345 發表於 2014-8-29 16:08
非常不認同 大大的論調....
那我想請問 以前騎車不帶安全帽是合法,後來修法後你是不是必需要遵守?

數字網2007年就成立了,他設計的機制在當時是OK的,但修法後就必須遵守新的法令規範,不是嗎?
如果你是遊戲產業的,你可知道2007~2008這段期間,數字科技從中獲利了多少?將近20E阿...
有多少遊戲因為數字科技而死..遊戲公司而倒閉...

有這樣龐大的現金流,要去做個履約保證會很困難?
再來公司會沒有專業的人才去研究這相關的規範?
在2009年修法前成立的遊戲公司夠多了吧..智冠、橘子、辣椒你看哪間遊戲公司,後來沒有遵照新的規範走?

還套上政府扼殺創新的思維...真是夠了!!!!

另外再補充一點,當初這類的虛寶交易網站大概有3-4個,數字科技還不是最早上市
為啥8591會屹立不搖? 是因為他敢....敢在那時候打電視廣告...遊走法律邊緣...讓各家遊戲廠商接連警告
但是沒輒....
既然如此 2009年修法後...是否抱持繼續遊走法律邊緣心態...

本帖最後由 qk12345 於 2014-8-29 16:22 編輯

ad5747 發表於 2014-8-29 16:09
8591是因為推它的T點才被查的
跟交易平台有啥關係
更何況這也一點都不創新
虛擬貨幣早就行之有年了
MYCARD 歐付寶都沒事,就8591被檢調告去法院
原因就是因為沒有交付信託
本來就有倒產與吸金的風險

另外這是文中提到胎死腹中的國泰與巴哈合作案
http://user.gamer.com.tw/help/trust.php

放來打臉真是剛剛好 本帖最後由 ad5747 於 2014-8-29 16:15 編輯

s15286s 發表於 2014-8-29 16:12
我總算明白為何薪水升不起來的原因了.原來是不姓連的問題啊
bb123dd 發表於 2014-8-29 16:13
在國外叫創新、來台灣變吸金?
8591錯就錯在:不姓「連」???????????????????????????????



/// 放 o  ,,好臭,,
a3556959 發表於 2014-8-29 16:21
政府裡面沒有自己的人創新很難拉

法條上根本不支持

看看性連的只要政府裡有關係 想怎麼壟斷都行
cola0408 發表於 2014-8-29 16:42
數字科技發表的聲明裡面哪有提到錯就錯在不姓連??

我沒看到阿,版主自己亂加的?  
hfc0411 發表於 2014-8-29 16:46
你要扯政治我也沒什麼意見~~~~

不過設個交易平台也叫創新~那就叫人聽不下去了.....

順帶一提不要每次有違法就拿別的國家是合法的來掩飾..........

不想遵守法規就離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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