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壹週刊》記者手機鬧上警局 雞排妹臉書還原事件經過

 
Windyies 2015-3-31 11:50:53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4 14284


雞排妹(鄭家純)因不滿《壹週刊》狗仔隊跟拍,搶下對方手機,雙方因此鬧上警局,互告對方。她31日在臉書還原現場,除了描述奪手機過程,也強調:「公眾人物活該被偷拍、沒有私生活,是惡質媒體給你的錯誤觀念,你贊成、默認都是邪惡幫兇。沒有公眾人物不應該告狗仔這種事。」

▼雞排妹奪下《壹週刊》記者手機,雙方因此鬧上警局



雞排妹今早在臉書上忿忿不平,她開頭就質問:「原來拒絕壹周刊,進攝影棚拍封面的下場是這樣。」表示:「晚上7點,我表示拒絕被拍攝的N次後,拿下《壹週刊》狗仔的手機後,做第2次報警,手機主人說:『手機我不要了,送妳,我要走了。』然後就跑走了,還是另一個狗仔把孬同事抓回來要手機。」

▼雞排妹臉書開嗆,認為公眾人物還是應保有隱私



雞排妹表示警方抵達後,記者安撫雞排妹說不繼續跟蹤偷拍,勸她不要鬧大,不需要去警局,但隨後另一台狗仔車上的記者卻開始錄影。在前往警局路上,狗仔更勸她要習慣這樣的「惡行」,但雞排妹無法容忍,「當你們開開心心過年,我過年時期走進超商,看到壹周刊封面寫雞排妹害人自殺,我為甚麼還要繼續容忍你們?你們是怎麼對我的?」狗仔表示他們有家庭要養,但雞排妹也不甘示弱,說自己也有家人,況且昨天只是搬家、跟弟弟吃晚餐,「有必要兩台車6個男人欺負我嗎?」

雞排妹直說,「壹周刊律師還有臉叫我存好心,放過狗仔,我對你們善良的下場,得到的都是一再被欺騙跟欺負。」看到影片中雙方對話,雞排妹覺得記者拿回影片也只是「出DVD《雞排妹大哭6小時》」,最後她還感謝記者說出:「是長官指示他偷拍及跟蹤。」也很氣憤的說:「公眾人物活該被偷拍、沒有私生活,是惡質媒體給你的錯誤觀念,你贊成、默認都是邪惡幫兇。」臉書末段強調「沒有公眾人物不應該告狗仔這種事。」



《壹週刊》30日表示僅側拍雞排妹的生活起居,並且對女方身邊的素人毫無興趣,但女方主動找上該週刊記者,並且趁機搶走記者手機,後來整起事件被雞排妹鬧上警局。在即時新聞中也提到去年9月雞排妹也報警還嗆:「我就是說謊怎樣?」說明在公開場合拍攝,沒窺探隱私,也告她強制、毀損與誣告,雙方互不讓步。

▼雞排妹去年9月就因偷拍鬧上警局,此為第2次做報警動作。(圖為去年九月雞排妹報警畫面)



引用來源:新聞整理

已有(2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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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me 發表於 2015-3-31 12:37
怕大眾忘記她...又開始炒新聞了.....
忘情痞子 發表於 2015-3-31 12:40
30日表示僅側拍雞排妹的生活起居
只想問一句:你徵求人家的同意了嗎?
周刊賣得好有分紅嗎?
如果我也有家人要養是不是販毒都可以?
wmingshane 發表於 2015-3-31 13:10
公眾人物利用鎂光燈來賺錢,卻又閒鎂光燈影響私生活,是我感覺錯了還是你們真是太矯情?而且告不告狗仔關我屁事,為什麼不挺默認就是幫兇,請問妳是我的誰我需要去挺妳?
garden24 發表於 2015-3-31 13:45
雖然我很討厭雞排妹 這麼沒大沒小的態度

但我更賭爛 這些死狗仔   

黎智英已經搞到妻離子散  

這些死狗仔下場也不會好到那去的
hannor 發表於 2015-3-31 14:40
wmingshane 發表於 2015-3-31 13:10
公眾人物利用鎂光燈來賺錢,卻又閒鎂光燈影響私生活,是我感覺錯了還是你們真是太矯情?而且告不告狗仔關我屁 ...

娛樂圈的媒體...不是無限上綱好嗎?今天如果不是雞排妹...我想你的態度又不一樣了
S14K 發表於 2015-3-31 14:45
恩~雖然平常很腦殘, 但就事論事說的也沒錯, 不過話說回來, 你別繼續腦殘他們也不會去拍你...
兩千四百萬人裡絕大部分正常的都沒狗仔追著阿....怎麼你就有?
沒事你也會自己弄事出來吧....換點新招式好嗎
哭, 是沒用滴~~~
太陽花不也哭了半天~有用嗎?丁字褲都穿了還哭~
hau30729 發表於 2015-3-31 15:05
不紅的時候...亂說話、裝無知、露身材讓媒體幫忙炒新聞;有點名氣的時候~就開始注重隱私;當紅的時候,以前的事情就是年幼無知。
藝人真的是一個很辛苦的職業......
記者真是一個很難讓每個人滿意的職業...... 本帖最後由 hau30729 於 2015-3-31 15:10 編輯

rockfang 發表於 2015-3-31 15:41
今天蘋果集團這麼囂張,某些仗著自己公眾人物的知名度和蘋果互相利用來攻擊他人放話的藝人自己也要負很大的責任。
Charleshpc 發表於 2015-3-31 17:30
怎麼覺得事雞妹與周刊串通弄出來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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