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臉書再度砲轟吳宗憲:蠢貨一個!老子擺明不想理你!(圖+影)

 
blackclassic100 發表於 2015-10-5 11:21:4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89 45023
helen3113 發表於 2015-10-6 10:06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也有限度,要不公然侮辱罪怎產生的?對吳宗憲和馮光遠都沒啥好惡感,但平心而論,吳宗憲言詞並非尖銳,淡淡的嘴砲,並不特別妨礙社會穩定,且這和馮光遠無關,關馮光遠何事,有必要公然指責吳宗憲嗎?涮別人來替自己加分?
smhey11 發表於 2015-10-6 10:07
兩個不同意識世界的人 何必硬要綁在一起
一個認為創意很簡單喝杯水就有 但是最後認為執行創意太難 最後就像沈之前說的想創意不如抄帶子
一個可能認為現下的台灣演藝圈創意太少抄襲太多 理由又太多
其實大家都知道 現下很多大陸火紅的節目都是跟國外買版權買創意
自己做不到創新 從以前到現在都用最簡單方式賺錢
現在無法像以前一樣大抄襲了 才發現自己沒多少創意 還有臉大嘆無資源
最後只能靠談話性節目ㄧ些驚悚言論吸引注意
怪誰?


miles527 發表於 2015-10-6 10:10
馮的說法不能認同,憲哥的說法太過直白讓某些人難以接受罷了
謝煙客X 發表於 2015-10-6 10:12
憲法保障人民放屁的權利,要是沒有,一狗票民代早被抓去關啦.
辰楓星 發表於 2015-10-6 10:15
吳宗憲真的是一個很有才華的藝人,出現必看
a8111321 發表於 2015-10-6 10:17
真心覺得姓馮的真得很無理取鬧,真是神煩!
說話反覆無常的,只是出來博個知名度吧!
pasimisthe 發表於 2015-10-6 10:20
遇到自己不利的事或者不想說的話時就用憲法來保護自己
還真是厲害
walehuh 發表於 2015-10-6 10:21
我居然花時間看完了...

果然  很無聊的一件事

吵架  還要上節目吵  吵收視率
eddieplus 發表於 2015-10-6 10:22
真的是可憐阿..
想要多知名度...結果被打臉
qq11538 發表於 2015-10-6 10:24
想紅不就是想辦法說出讓人驚訝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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