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草案一例一休上周已經上路,日前卻傳出勞工排定休息日上班卻臨時無法出勤,得依據1993年的函釋「請假」,引發雇主可否追回事、病假薪資爭議,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回應,休息日是新制度,有關休息日出勤請假的問題,會找專家學者研討,「一周內檢討」。
依據勞動部前身勞委會1993年的函釋,勞工已同意於假日出勤,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除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如何發給,依勞工請假規則中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有雇主發現,若勞工原本排定休息日上班出勤8小時,臨時有事提前2小時下班,依據函釋,必須「請假」,勞工實質上班6小時,依休息日加班費加碼計算,4小時以上未滿8小時,須給付8小時得工資,但請假2小時工資可否追回、請假可否納入全勤獎金計算引發爭議。
郭芳煜今回應,1993年函釋是針對國定假日上班卻請假問題,休息日是新制度、做1小時給4小時薪資也是新的設計,勞動部會在一周內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把1993年的函釋規範的更完整。
一例一休引發排班休息日出勤,臨時有事無法須提前離開是否需請假、扣薪等新爭議,勞動部長郭芳煜說,一周內會找專家學者討論,把函釋規範更完整。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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