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獎領據規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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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卡民,大家好:
以下是論壇領獎領據規定修改說明
根據《卡提諾論壇》獎品運送問題Q9:為什麼領獎需要提供領據呢?之規定,所有獎項依照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金額若當年度累計或當次得獎價值為新台幣壹千元以上(含)都需提供領據。
修改為(公告發布後即生效): 為避免領獎流程過於繁瑣,單次活動中獎獎項價值「未超過1,000元」的中獎者,將無須提供領據,稅金皆由卡提諾論壇官方全面吸收。但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的中獎人,仍需提供勞務領據。
並且加強領據填寫相關規定,親筆簽名處需親筆填寫並拍照請勿使用軟體編輯,如未親筆填寫則無效,即失去資格不再通知,領據經經手人判斷為軟體編輯檔案時,即失去資格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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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看完請直接複製貼上,下方禁止任何其他訊息違規禁言一個月) - 我已了解所有,領獎領據規定修改及獎品運送問題,並且詳讀加強推廣卡提諾王國惡意灌水之定義及罰則,如有任何違規願意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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