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戰職場] 覆手 作者:蝦寫 (連載中)

 
mk2258 2018-11-2 22:27:22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4 133758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43
第七十九章 四子搶劫案(上)

  
   
    四子搶劫案第一次庭審前預審,讓雲隱跌破眼鏡的是,四名被告全部認罪,但是幸子的律師令狐恬兒否認幸子為首犯。

    接下去的庭審目的似乎就是確定到底誰才是首犯,四名被告律師狗咬狗,檢控官就在一邊看熱鬧。反正有一個首犯就行了,至於是誰就由法官來裁決,畢竟在本案中,除了愛子之外,另外三人都有成為首犯的可能。檢方也不好確定誰是首犯,於是就點名了拿錢的幸子,然後法庭上辯論吧。

    首先是福子、梅子的律師很公式化的說明了他們的委託人不是首犯,請求法官輕判。兩人的陳述加一起不過五分鐘。

    接下去就是愛子的律師曹雲出場。

    曹雲沒有念讀說明文,而是請幸子成為證人,出庭作證。

    “幸子,愛子知道你拿了山井二十元錢嗎?”

    幸子點頭:“知道,她告訴我這樣不對,讓我去派出所說明情況,我們當時都……”

    幸子的律師令狐恬兒咳嗽一聲,喝水。

    曹雲道:“回答我問題就可以了,不用過多的說明,如果有需要的話,你的律師會問你。我的第二個問題,愛子問了幾次?”

    “我們打了山井同學的第二天中午和晚上,愛子都問了二十元錢的事,我說有課,忙著備考。愛子很不滿意,我們產生了爭執,最後她說服了我。我認為既然我們做的不對,無論怎樣,必須先取得山井同學本人的原諒。所以第三天上午我們去了醫院,向山井同學道歉,並且取得了山井同學的諒解,第四天上午愛子電話聯繫我,要陪同我去派出所,沒想到警察就來了。”

    檢控官立刻道:“反對,在口供中沒有提到這方面的事。”

    “不急。”曹雲問:“幸子小姐,請問當時為什麼沒有向警方說明呢?”

    “我本人很猶豫,這種行為很不講義氣。我們四人從高中開始就是好朋友,並且一起考上了東唐大學。我想既然警察已經找上門,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但是在看守所時候我認為隱瞞著部分事實,對愛子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我決定在法庭上說出真相。愛子不應該成為被告。法官大人,我懇請你不要因為我的無知,而讓極力勸說我去派出所的愛子受到責罰。謝謝你。”長鞠躬。

    檢控官表示自己有問題,上前:“被告幸子,據我們所知,愛子並沒有提到二十元錢的事。”

    曹雲站起來:“反對,愛子是我申請的第二位證人,檢察官有機會和時間可以向她當面詢問這個問題,而不應該由被告幸子回答這問題。”

    “反對有效。”法官同意曹雲的觀點。

    檢控官點點頭,他也認為自己這麼問不對,道:“被告幸子,是不是有人威脅你在法庭上這樣作證?”

    “反對。”曹雲道:“檢察官這種被害的妄想實在是太可笑了。”

    “反對有效。”法官。

    本案四人認罪,檢控官自然不會用王牌,這名檢控官是剛完成實習的檢察官,他完全沒想到在四人認罪之後,會出現這樣的反轉。想了好一會,檢控官道:“證人幸子,你說愛子知道你拿走山井二十元錢,那麼福子和梅子知道嗎?”

    “梅子知道這件事,還拍手稱快說我幹的漂亮。”幸子道:“我們打人的第二天因為愛子的勸說,我打算吃過晚飯後去派出所說明這件事。不過在晚飯上,梅子對昨天的事還處於興奮之中,她說,我們四人是一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誰都不可以出賣誰,所以我猶豫了。”

    梅子律師:“反對。”什麼情況?他準備好首犯狗咬狗的辯論,但是沒想到這麼快就被咬上了。

    令狐恬兒點下頭,幸子看在眼中,不等法官判定反對是否有效,道:“梅子說這話時候,愛子,福子當時都在場,梅子還說,我們應該把他剝光,扔到市中心去。”

    “反對。”梅子律師察覺到不妙了。

    “反對無效,這屬於證人說明。檢方還有問題嗎?”

    “沒了。”

    法官例行公事:“第四被告辯護人有問題詢問證人嗎?”

    “有。”

    令狐恬兒走到幸子面前,問:“你剛才說你們四人友誼,友情,現在在法庭上的證詞又脫離了這個聯盟,我應該怎麼相信你。”

    法官看了一眼檢控官,你個傻X,這才是你應該問的問題。

    幸子道:“因為愛子是無辜的,她勸說過我,我不能讓她承擔這個罪名。”

    令狐恬兒問:“你和愛子關係好嗎?相對於福子和梅子來說?”

    幸子道:“其實我和愛子關係是最差的,高三時候我們就因為男生的事打過架,是福子勸和。還有我今年生日派對本來不想邀請她,是我媽咪說服我。就在打人前一周,我們還在寢室發生了爭吵,驚動了生管老師和保衛老師。”

    令狐恬兒問:“為什麼爭吵?”

    幸子道:“她說XXX(明星)是垃圾,喂,他是我的男神,愛子知道我喜歡他。”

    令狐恬兒:“即使你們實際關係並不好,你還是願意證明愛子勸說過你多次?”

    幸子道:“因為這是事實,在法庭上不能說謊。”

    令狐恬兒微笑點頭以鼓勵幸子,而後問:“在愛子這樣的說明下,你為什麼沒有去派出所呢?純粹是因為忙嗎?”

    幸子有些猶豫,道:“不全是,在打人第二天晚上我本來打算去派出所,一個原因是因為晚餐時候大家說的話讓我猶豫。第二個原因是我咨詢了青松學長,青松學長是法律系的學生,他說,這種事警察不會在意二十元,山井本人也不可能注意到少了二十元。他反倒勸我不要去派出所。”

    令狐恬兒問:“他大概是怎麼說的?”

    幸子道:“我記得他是說,這種事既然發生,還做了筆錄,那就無法更改。讓我不要提這件事是最好的。我說愛子勸說我去派出所說明。青松學長說,警察本沒注意筆錄中的二十元,你現在說明等同自首,而且你就是首犯。所以我一直非常猶豫,也很焦慮,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檢控官道:“請求休庭,我們沒有青松學長的筆錄。”

    曹雲提醒道:“檢察官先生,青松學長是幸子辯方的第一證人,一會你可以直接詢問。”

    “是嗎?”檢控官有些手忙腳亂。他知道有一些學生和老師會出庭作證,他本以為他們只是來法庭證明兩人品學兼優,沒想到還有這種功能。

    令狐恬兒轉向法官:“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認罪,承認自己的行為不對,並且還取得了受害者的諒解。她也掙扎過,因為各種客觀和主觀的原因,她最終沒有去派出所自首。她只是一名學生,沒有接觸過社會。唯一一位提供法律意見的學生又阻止了她做出正確的選擇。我懇請法官考慮到本案不存在社會危害,請給被告幸子一次重生的機會。”

    “反對,現在不是結案陳詞時間。”檢控官道。

    法官點頭:“反對有效,如果沒有問題,傳第二位證人,愛子上庭。”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44
第八十章 四子搶劫案(下)

  
   
    愛子回答曹雲問題:“我說了兩次,我並不知道幸子行為是犯罪,我只是覺得隱瞞了事實是不對的,應該向警察說明。幸子已經同意了去派出所,如果不是青松學長,她肯定去了。”

    愛子很害羞,臉紅紅的低著頭,雙手手指交替,聲音也不大。

    曹雲問:“為什麼你沒有向警方說明這件事?”

    愛子道:“我一直很猶豫,青松學長在高中就是我們的學長,很照顧我們,到了大學後,和我們關係也非常好。我擔心我向警方說明,會把青松學長拖下水。”

    曹雲不滿道:“你知道不知道,因為你的擔心而妨礙了司法公正?”

    愛子帶了哭腔對四面連連鞠躬:“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雲隱在聽審席扯頭髮:“臥槽,表現滿分。”

    陸一航道:“愛子性格本來就比較柔弱,曹律師稍加引導,讓她本色發揮就可以了。”

    雲隱:“可是,這……這純粹是偽證嘛。”

    檢察官也感覺到這點,站起來道:“法官大人,我有理由懷疑愛子和幸子串通做偽證,互相為對方脫罪。”

    “反對。”曹雲發表反對意見,道:“首先她們只是說明了事實,並沒有否認自己的罪名,檢控官你所說的脫罪是污衊。其次,檢方沒有任何證據就胡亂猜測證人的證詞為偽證,是相當不嚴肅的行為。另外,檢方應該注意到今天要出庭的證人,她們之間是否存在串通,可以從證人身上求實。”

    “反對有效,檢方請專業一些,不要憑藉主觀印象對亂下結論。”法官這話說的檢控官臉都紅了。

    ……

    下一位是青松學長,青松學長先說明了他和四名女孩的關係,是從一次誤會開始的。高二的他喜歡上高一的梅子,但是梅子有喜歡的人,他就藉著學長名義請四人吃飯,以圖接近梅子。雖然最終沒有成功,但是在追求梅子的過程中,和四名女生成為了朋友。

    青松學長承認是自己勸阻幸子去派出所,理由和幸子說的一致。青松學長是法律專業學生,他舉例了很多實際案例,認為警察注意幸子口供二十元,和受害者會注意到自己錢包少了二十元錢的機率極小。本著保護四女生的想法,青松學長一力阻止幸子去派出所。他仍舊愛著梅子,擔心梅子因為二十元錢捲入此事,於是還多次通過電話聯繫幸子,堅定幸子的態度。

    雲隱低聲問:“你們認為這是偽證嗎?”由於青松學長的證詞,雲隱懷疑心有開始動搖。

    陸一航回答:“如果連你都不敢確定是不是偽證,那法官肯定會相信他。”

    雲隱問:“青松這麼幹,會有什麼後果嗎?”

    陸一航顯然最近學了很多法律知識:“按照道理屬於包庇罪,但是由於本案罪名較輕,青松有悔罪態度……我想檢方應該不會有興趣起訴青松。”

    令狐恬兒問:“青松,你知道不知道自己這種行為是包庇罪?”

    青松學長鞠躬:“對不起。”

    檢察官沒有青松學長這邊的資料,問的問題無關痛癢。另外梅子和福子的辯護律師不認為青松作證有侵犯自己當事人利益,所以也沒有問題。

    法官最後讓青松學長離開法庭後自己去派出所自首,至於怎麼出發,檢方是否要控告青松包庇罪,那就不是法官的事了。

    ……

    接下去出庭作證的是青松學長的輔導員,輔導員向法庭說明,青松在這一兩周情緒不穩定,還在他面前哭了,但是不說是什麼原因。輔導員希望檢方能網開一面,說明青松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學生。

    輔導員證實了青松和四名女孩關係相當不錯。在曹雲和令狐恬兒的詢問下,就他所知點評愛子和幸子兩人平日的表現。

    然後是愛子和幸子的老師出庭,幸子老師說明,幸子是一位比較有個性的女生,很樂意幫助別人,同時還是慈善機構的長年義工。而且提到幸子很可能在兩個月後參加國際大學生運動會,最後懇請法庭對幸子手下留情。

    愛子的老師對愛子評價很高,愛子是外柔內剛的一名學生,很有正義感,同時又很害羞。愛子老師提到,愛子曾經在大一見義勇為打跑了欺負本校學生的小混混,事後報案,此事在派出所肯定有存檔。

    壓軸出庭的證人是剛退休三個月,東唐大學前校長,七十歲的一位老者。

    ……

    “法官大人,我手上有很多合法但是不合情的判決。”曹雲伸手指聽審席上的寒子道:“她叫嚴子寒,曾經是東唐大學的學生,父親因為被詐騙而自殺,她為了復仇傷害了別人。法官雖然非常同情他,判了緩刑和社區勞動,但是她的罪名成立了。她本應該有機會成為東唐未來驕子,而因為這個罪名,她只能在超市、加油站打零工。我這邊有一疊的卷宗,這裡的人都是在校學生,他們在犯罪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犯罪。他們被頂罪付出的代價是慘重的,自殺,自殘,被社會冷落,走上真正的犯罪道路。”

    曹雲:“他們真的是壞人嗎?有一部分確實是,但是還有一部分不是這樣。如同我的當事人,她的父親是一位箭術大師,教會了她什麼是正義。即使她在靦腆,再害羞,見義勇為需要她挺身而出的時候,她從來沒有猶豫過。只不過這次她做錯了。法官大人,我們無法改變社會對有前科的人的歧視,這也不是一時半會能改變的情況,我之所以願意接這個案子,是因為我不想又有一位女生淪落到嚴子寒這樣的困難處境。我知道她犯罪了,她也承認自己犯罪了,我只能懇請法官網開一面。”

    曹雲轉向檢察官:“檢控官先生,你和我一樣的年輕,我們都知道法律並不只是為了懲罰而存在的,法律是人性的防衛工具,保護秩序的工具。本案不具備危害性,也請檢方能充分考慮存在的主觀和客觀原因撤回對愛子的控訴。謝謝。”曹雲入鄉隨俗,長鞠躬拜託。而後退回自己的席位,中途擦拭去眼角的淚水。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45
第八十一章 結案

  
   
   令狐恬兒做結案陳詞:“對一位學生我們到底有多少要求?幸子的行為違法了,但是卻沒有違反人情,她認為只是拿回了自己的錢,並沒有多拿錢包中不屬於自己的錢。她很耿直,耿直的性格卻讓她站到被告席上。她信任自己如同大哥哥般的學長,學長因為僥倖心理,給她指了一條不歸路。”

    令狐恬兒:“我們能要求什麼呢?要求每個學生都能背誦一千多部法律嗎?不,沒人能做得到,就算是我們律師在辦案前也需要翻閱大量的資料。她認為自己行為沒錯,但是這次她錯了。我們能不能給她一個機會呢?”

    令狐恬兒:“事實上,她想做正確的事,她努力了,掙扎了,即使因為別人的勸說她也沒有放棄掙扎,只不過沒能再給她時間。庭審中,大家也聽出和看出幸子的本性善良,而且她還是明年全球大學生運動會參賽候選者,她本應該站立到領獎台上,聽著國歌響起,看起國旗升起。一旦被定有罪,她連簽證都拿不到,一切都成為泡影。”

    令狐恬兒:“法律是無情的,但是人是有情的,學校的多位證人已經全方位的證實幸子是一位非常優秀,不可多得的人才。也許我的請求很過份,也許我的請求會讓大家為難,但是我還是懇請法官大人給她一次機會。”令狐恬兒對法官鞠躬,對檢察官再次鞠躬。

    相比曹雲和令狐恬兒,另外兩名律師的結案陳詞就非常乾癟了,提出了危害不大,被告是在校學生,品行兼優。不過又沒有請證人來證明兩名被告品行兼優。而且開庭後他們的態度是在爭奪非首犯名額,而不是爭取法官和檢察官的諒解。同時兩人也沒有默契,不知道自己委託人是不是希望自己咬幸子和愛子。

    他們能力也許和曹雲他們相差不大,但是從準備的工作上來看,兩者是天差地別。諸如令狐恬兒更是請動東唐大學剛剛退休的校長出庭幫幸子作證,證明幸子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女生。

    法官:“擇日宣判,退庭。”

    ……

    最終結果:福子因為挑動三位閨蜜為她復仇,所以確定為首犯,判處兩年監禁。

    梅子為從犯,判處一年監禁。

    考慮到青松等客觀因素的存在,檢方承認兩人在案發前均有悔罪情節,所以檢方同意撤銷對愛子和幸子控訴,免除她們的刑事責任。交由派出所,學校對她們進行教育和監管。

    這是法律規定允許的,首先是從犯可以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其次有悔罪行為的罪犯可以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梅子和福子不服,當庭表示上訴。不過這對於曹雲來說案件已經結束了,只要控方放棄指控,二審就沒有愛子和幸子的事。因為有個二審不加重判決原則,除非是檢方對法官判決不滿,提出抗訴。否則只會減輕刑罰或者發回重審。接下去二審肯定狗咬狗推首犯。

    雖然律師費高達五十萬元,但是愛子的母親在宣判之後,非常激動的擁抱了曹雲長達五秒時間。第二天更是帶了愛子和自己製作的便當到律師所再次感謝曹雲。

    中午,文員、行政人員他們下班,大家坐在會議桌上享用愛子母親帶來的感謝食物。

    雲隱一肚子的問題,見曹雲微笑裝深沉,按耐不住問:“青松到底是不是真的證人?”幸子能脫罪,最關鍵是青松的頂罪。

    曹雲道:“開庭前我探查令狐恬兒的底線,她的底線是做好了被定罪的打算,雇主的要求是不坐牢,可以接受緩刑,絕對不接受首犯。如果你以為青松是最關鍵的棋子,那你只能說你還是門外漢。你們誰能回答,誰是幸子最重要的免罪法寶?”

    高山杏舉手:“令狐恬兒。”

    “……”大家無語一起看高山杏,簡直是廢話,是令狐恬兒布置了一切,當然是最重要的。

    高山杏一指雲隱:“你什麼表情?”

    雲隱微笑:“沒有,沒有……莫非是愛子?你們狼狽為奸?”大家一個態度,為什麼只對我不滿?哦……自己是助理。

    魏君難得開口:“是那校長,校長出庭作證時,法官和檢察官都起立了。”

    “沒錯。”曹雲道:“青松只是一個台階,重量級法寶是校長。你們肯定會問,校長真得知道一個叫幸子的學生嗎?”

    “真得知道嗎?”

    曹雲伸手:“一航,你前天找我借的訂書機還沒還。”

    “訂書機?有嗎?”

    “是啊,你還說你的訂書機沒釘子。”

    陸一航半信半疑:“我去看看。”

    陸一航到了自己辦公桌一找:“哎呀,真的在我這裡,我都記不起來了。”

    陸一航把訂書機還給曹雲,道:“對不起,我是忘記了。”

    曹雲笑:“其實是我剛才放到你桌子上的,我知道你們要問這些問題。”

    雲隱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根本那回事,你們製造了一點證據和校長聊天。校長不承認自己老糊塗,於是在看見PS合成的合照後,變成了皇帝新衣裡面的皇帝,內心認為自己沒記住,主觀記住了令狐恬兒說的這些事。”

    陸一航一拍掌:“令狐蘭,令狐蘭肯定和校長認識。”

    “一航有進步,他們認識不是秘密,令狐蘭每半年會在東唐大學法律系演講一次。我雖然不知道他們認識不認識,但是由令狐蘭的履歷我推測他們肯定認識。令狐蘭能成為女強人,肯定不會失去認識德高望重人的機會。”曹雲道:“東唐有錢人很多,被很多人承認有德的人卻不多,校長恰巧算一個,所以校長的證詞是核彈級的證詞,何況是畢業於東唐大學的法官和檢察官。”曹雲道:“這是我給令狐恬兒的兩件武器之一。”

    雲隱道:“還有一件武器就是青山了,臥槽,你們會玩,你作為愛子的律師,拼命的幫助幸子。因為你知道幸子是愛子的護身符。還有什麼大學生運動會參賽者。”

    魏君低聲道:“這裡他混淆了概念,準確說幸子是報名參加大學生運動會,屬於東唐大學選手候選者,並不是參賽者。事實上我想幸子根本不可能入圍。那些老師在幸子父母的苦苦哀求之下,加上幸子確實有閃光點,他們也不希望自己學生有罪。所以他們就避開了幸子的缺點不說,放大了幸子的優點,影響了法官和檢察官真實的判斷。”有選擇性的作證如同新聞有選擇性的報道一般,只能看到美好的一面。

    “哇。”大家一起看曹雲,你好陰險,這才是殺手。

    曹雲解釋:“幸子的律師是令狐恬兒,不是我。”

    “呵呵。”大家隨意乾笑一下。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46
第八十二章 臥底

  
   
   魏君繼續道:“我如果沒有猜錯,青山是被你們收買的證人。理由很簡單,幸子罪名不重,他的罪名要低於幸子,自然也不重。律師委員會考核上,雖然青松會有污點,但是我想以令狐蘭在東唐律師界的地位,可以讓律師委員會忽視掉這個污點。”

    “這個只對了一些。”曹雲道:“你說的這些是一部分因素,還有幾個原因,青松喜歡幸子……”

    “不是梅子嗎?”大家齊聲問。

    “年輕人的愛情嘛,隨時都可以轉移的嘛。”曹雲道:“寒子調查到了這個事實後,我覺得依靠這個事實有可能說服幸子的律師幫我。第二點,青松是個窮人,同時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學生,兩個月前國外某大學批准了他的留學申請,他不可能支付的起留學費用。幸子的父母比較富裕……你們懂?”

    曹雲補充道:“青山只是幸子的彩頭,而不是砝碼。”

    雲隱嘆氣:“重點是校長,校長能出面是因為令狐蘭,他們之所以認識,是因為他們屬於一個階層的人。反過來說,即使幸子真的成為校長臨時的助理工作了一周,幸子真的品學兼優,只要幸子的律師不夠好,就不會想到請校長出庭作證,再者律師能不能說服校長為幸子出庭作證也是個問號,再再者律師願意不願意去請求校長作證也是個問題。”

    “所以你的結論是?”曹雲問。

    雲隱道:“結論是,幸子即使具備不被起訴的條件。律師不夠好或者不夠敬業,也無法達成最終不被起訴的結果。律師的好壞,敬業的程度很大影響了最終的判決結果。最後一個結論:有錢人確實擁有更多的資源,包括法律的籌碼。因為窮人雇不起你們這些律師。”

    “我很慚愧。”面對雲隱的指責,曹雲汗顏道:“不過也不是絕對的,本案的優勢還在於不具備社會危害性,否則檢方是不會放手的。我相信檢方很願意維護法律的公正,但是……好吧,我很慚愧,我為了金錢而折腰。並且我很醜陋,沒錢我就沒動力。”

    雲隱問:“假設這次是一般委託,一萬塊呢?”

    曹雲道:“我肯定不會去想太多的辦法,一分錢一分貨,我能保證愛子不是首犯,就算對得起這一萬塊。喂,一萬塊,律師所抽成加稅後沒幾個錢了,我要起草文件,辯護書,看卷宗,去拘留所等等。搬磚現在一天都三百塊起步,我光是完善每位證人的證詞就花費不少於十五個小時的時間,這還不算看卷宗後眼藥水的錢。”

    雲隱無力反駁,曹雲站起來拍拍雲隱肩膀:“作為一名富二代,你是我們之中唯一一位有資格為了純粹正義而戰的律師,任重而道遠,我看好你,加油。”

    ……

    律師所全面步入正軌後,案子也多了起來。最少在這個片區,高山律師所有了相當的名字。最主要當然是四子案了,梅子先選擇高山律師所,但是最終選擇了另外一家律師所,結果女兒坐牢。愛子堅定選擇高山律師所,最後女兒沒有被起訴。這種反差是民間中很樂意議論的話題,順便幸災樂禍?怎麼可能,人民都是很純良的。

    曹雲看完資料,看一邊期待看自己的高山杏:“這官司可以打,信用卡的原則很簡單,如果使用信用卡的人只使用簽名的話,信用卡被他人盜刷,商家是要賠錢的,這屬於商家沒有盡義務審核客戶的簽名。諸如這案子,信用卡有密碼,信用卡被盜刷,客戶告商家,商家必勝,因為信用卡被盜刷是信用卡主人沒有妥善保管信用卡密碼。”

    雲隱在一邊難以置信道:“我踏馬的現在已經受不了法律的亂彈琴,我將信用卡設置了密碼,提高信用卡安全性,被盜刷後反而要我自己負責。我沒設置密碼,商家要負責。這算是什麼道理?”

    “幼稚,誰和你說法律是道理。”曹雲道:“杏子,可以打,必勝,沒有問題。”不過油水不多,作為被告的商家只是要免責而已,所以通常是一般委託。這種案子,曹雲沒熱情也沒興趣。他更喜歡做原告,原告的彈性大,賺的錢自然也多。

    接待員在辦公位外敲門:“曹律師,有位叫小趙的人要見你。”

    曹雲看見接待員身後的小趙,對接待員點下頭,站起來和小趙握手:“我怎麼有點惹麻煩的感覺。”

    小趙努力一笑,進入了辦公室落座。雲隱和高山杏根本沒打算走,小趙左右看看,無奈道:“曹律師,我這次是來臥底的。”

    “啊?”曹雲將礦泉水讓在小趙面前。

    “有一名嫌疑犯指定聯繫曹律師你,希望曹律師能為他辯護。如果曹律師方便的話,我想在此期間成為曹律師的助理律師。”

    曹雲慢慢點頭,警方懷疑此事和鏡頭有關,鏡頭準備圍繞自己進行第三次作案。曹雲道:“我不是什麼案都接的。”

    小趙回答:“我認為你會接,嫌疑人兩個小時前指定要聯繫你。”

    “聽起來有點意思。”

    雲隱道:“我就暫時客串下曹律師你的另外一位助理。”他也讀出小趙此行的目的。

    “沒你的事。”曹雲看小趙:“要臥底也行,但是有一個條件,你必須把自己真的當作助理律師。”

    “沒問題。”

    曹雲站起來,拿西裝:“那我們去見見這位嫌疑人吧。”

    ……

    嫌疑人叫上泉,三十五歲,很普通的一名中胖男子,要說特殊,那就是他娶了一個東唐和法國的混血老婆,老婆名叫野子。

    一年多前,上泉去法國旅遊,遇見了二十三歲的野子,浪漫邂逅之類的,兩人在法國舉辦了婚禮,回到東唐通過法律註冊成合法夫妻。野子常年在法國生活,因為愛情學習東唐女性,婚後開始了全新的主婦生活。

    一見鍾情總是死的快,兩人的蜜月期在婚後一年就宣告結束,據鄰居說,案發前一個月前爭吵開始頻繁出現。野子是一個追求浪漫的人,上泉一直懷疑野子外面有人,但是苦於沒有證據,這猜疑也是導致了夫妻之間的爭吵的原因之一。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47
第八十三章 單身邏輯

  
   
    那一天是假日,一個陰天。夫妻在清晨爆發了爭吵,因為爭吵聲和摔東西聲音太大,導致鄰居報警。警察到達時,發現了野子臉部有被打傷淤青,於是將兩人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警察告訴野子,可以幫助野子尋求婦女權益保護機構的幫助,野子婉拒了警方的好意。

    第二天傍晚,上泉報警稱自己的妻子失蹤。野子是成年人,按照規定72小時後才會受理,但是由於有前一天的家暴,派出所還是派遣了警察前往上泉的家,很快發現了客廳茶幾下面墊的地毯背面有血跡。

    搜查三課立刻介入本案,通過全面的搜查,發現了浴室內存在有鮮血,在一樓的廚房發現了鮮血,在廚房的剔骨刀上發現了帶血的一點皮肉,經過化驗,鮮血和皮肉都屬於野子所有。

    警方當夜就開始全面搜索野子地下落,一夜無果,這時候查詢到一個很重要的訊息。作為一家中型企業的部門主管的上泉,在案發十天前為野子和自己購買了七千萬得意外保險。

    警方陷入了被動,因為找不到野子的屍體。按照行車記錄儀記錄,警方認為野子很可能在凌晨時,被上泉在浴室分屍,而後上泉將野子的屍體運輸到東郊大橋上,再扔到海中。雖然警方動用了大量警力和水鬼,但始終沒有從海底找到野子的屍身。

    另外一面,上泉堅持自己沒有殺野子,他說,家暴那天晚上和野子進行了溝通,野子始終不承認自己外面有人,但她表示自己對兩人感情的未來已經缺乏信心。上泉心情鬱悶的他開車出去散心,將車停在東郊大橋應急車道處,吹了大約二十分鐘的海風後返回自己的家中。

    回家後,野子已經入睡,上泉上了床,野子甦醒,兩人交談,玩了遊戲。以至於第二天清晨上泉上班時,野子還在睡覺。晚上回到家,不見了野子,上泉詢問附近鄰居,他們都沒有看見野子出門。上泉去派出所報警,派出所調取了道路監控,上泉家門口的道路就有監控監視,監控顯示,沒有發現野子出現在監控中,表示野子沒有離開家。

    案發第三天上午,水鬼沒有在海中找到屍體的任何線索,但警方在下水道發現了野子的右手無名指。上泉家是兩層獨門獨戶的住宅,有單獨的一段下水道,並且在匯入小區下水道的時候要經過垃圾攔截網,警方就是在垃圾攔截網找到的手指。

    經過經驗,認定手指為野子所有,並且傷口和廚房剔骨刀製造的傷口吻合,於是警方以謀殺罪將上泉告上法庭。

    會客室內,曹雲靜靜聽完,問:“上泉先生,你是怎麼認識我的?”

    “網路。”上泉回答:“之前我聯繫過幾家律師所,他們都建議我認罪。我想起之前網路報道過你打贏的赤松殺人案,於是就本著試試的態度聯繫你。”

    曹雲道:“我還沒有全面了解案情,現在無法給你結論,這樣吧,明天我再來見你。”

    上泉滿懷希望的點頭:“謝謝曹律師。”

    曹雲微笑回應對攝像頭招下手,上泉被看守所警員帶走,會客室只剩下他和小趙兩人。

    小趙問:“怎麼樣?”

    曹雲道:“確實有點奇怪,我雖然有自信,但是我不認為他願意把寶壓在我身上。”

    小趙道:“你也認為他殺了人,鏡頭已經布置了好一切,所以他能脫罪。”

    曹雲道:“那就不應該出現手指。”

    小趙不同意:“上泉沒有犯罪記錄,就算有人說明了完美的犯罪計劃,要讓他去分屍,我想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曹雲道:“分屍是為了容易打包和拋棄,用剔骨刀的話,只能是將人分成幾個部位,不會切的很零碎。怎麼會切斷手指呢?”

    “哦?”小趙若有所思。

    曹雲問:“一位先生突然要給自己太太保意外險七千萬,難道這太太一點懷疑都沒有?而且保險期間,他們相處的不是很愉快。”

    小趙沒馬上回答,翻看電腦上資料,道:“上泉也保險了七千萬,受益人是他太太。”

    “這有意思,不過這是你們警察的事了,我基本已經有了辯護方向。接下去就是收費問題。”

    小趙道:“不對,我知道你懷疑野子故布疑陣陷害上泉,可是是上泉主動找你。”

    曹雲道:“也許這就是鏡頭的厲害地方,通過心理暗示向上泉傳達我的訊息……我又不是警察,我沒必要想這麼多,我現在應該想的是,我能拿多少錢。好了助理,晚上我們要整理下卷宗,你就住到我家去,加班。”

    小趙嫌棄的看曹雲:“讓你一隻手,你能摔到我,我就嫁給你。”

    曹雲微笑道:“真的整理資料,你同意在臥底期間做好助理的工作,既然有免費的人工我為什麼不用?”

    “喂,鏡頭圍繞著你犯案,你難道就沒打算給他點顏色看看嗎?”

    “姐姐,很明顯鏡頭是不會露面的,就算現在有人自首,說他是鏡頭,你們警察有證據將他定罪嗎?”曹雲道:“所以我何必和他鬥呢?從嚴格意義來說,如果我能順利拿下這個案子,我還得感謝他送來業務。”

    小趙看曹雲數秒,道:“我覺得小郭對你評價是對的,現在看你也覺得有些討厭了。”

    “走吧助理。”曹雲微笑。

    小趙全名叫趙雪,今年才二十三歲。從警校畢業後趙雪就被吸收到搜查一課,雖然是乾外圍的雜活,但是這麼年輕就能進入搜查一課可以算得上是奇跡。

    趙雪和高山杏、令狐恬兒完全不同。最少她們是不會買路邊攤的食物。

    “是XX耶,我看能不能找個地方停車……哪裡呢?哪裡呢……有了。”趙雪自言自語中感覺到失態,對曹雲還會吐下舌頭,順便收下嘴邊的口水。最牛的是,停車後,趙雪步行了一公里,買了一包糖炒慄子,再步行一公里回到車上,很開心得繼續開車。

    這種行為對普通女孩來說應該很正常,但是曹雲反而感覺趙雪很異類,曹雲的圈子內的人多是專業人氏,或者是偽裝成專業的人。這類人的心理年齡比實際年齡要高的多,也就是俗話說的城府深。和趙雪接觸不到三個小時,曹雲竟然感覺到久違的青春和活力。

    曹雲內心知道,這種女人對自己是有吸引力的。

    到了住所,曹雲下車,道:“剛才開玩笑,明天上午九點律師所見。”可能對自己產生吸引力的女孩就不要過多接觸了。

    趙雪也沒有疑問和停留,揮手告辭開車離開。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49
第八十四章 生死存疑

  
   
   曹雲站立在自己住所門口覺得不對,什麼鬼?對自己有吸引力的女生不能過多接觸?為什麼不能?自己什麼時候有這條混賬邏輯了?尋思琢磨後發現,自己對有吸引力的女生會自然的產生戒備心態。而且趙雪並沒有吸引自己,只是自己認定趙雪會吸引自己,於是就產生了戒備心態。

    要麼說每一條單身狗總是有單身的理由。不開玩笑的說一句,曹雲覺得自己這是一種心理疾病。回家之後,曹雲也沒心思多研究卷宗,上網開始查詢這方面的訊息。

    網路上的結論是,自卑,或者有被拋棄的痛苦經歷的人,才會在內心對有好感的女生產生戒備心態。好吧,網路你去死吧,去死,去死。

    心理醫生,呵呵,還不如自療。越是抵抗,腦海里越是出現趙雪滿帶可愛和青春的笑容……曹雲立刻知道這是逆反心態,於是開閘放水,躺在浴缸中一動不動的進行什麼都不想的冥想狀態。

    三十分鐘後,曹雲成功感冒,不過也自療成功。曹雲認為是趙雪的職業給了自己戒備的心態,這種戒備心態是因為長久以來,因為父親曹烈背叛,警方全方位監控自己而落下的心理疾病。

    心理疾病很正常,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其實很多不算心理疾病,只不過因為表現和想法與普通人不一樣,所謂的心理醫生和父母朋友就認為這是心理疾病。

    即使曹雲有自療的能力,但是曹雲也希望在今晚能和人聊聊天,可是因為自己包裹了一層成熟的姿態,似乎不太可能與高山杏去說這些話。除了高山杏和寒子外,東唐就沒有曹雲信任的人。城府深的人是很少有知心朋友的。

    到了晚上九點左右,曹雲終於開始全面整理上泉案的所有訊息。如他和趙雪說的,他本人對鏡頭沒有興趣,能拿多少錢,怎麼打贏官司才是曹雲應該考慮的。偶爾也會分心想到假設本案有鏡頭,鏡頭想幹什麼之類問題。但很快收斂心神,專心做功課,順便告訴自己,有鏡頭也許是好事,因為自己明天的開價可一點都不低。

    ……

    看守所會客室是一個單獨的房間,玻璃隔開,有監控,沒有警察,同時監控錄製的視訊是沒有聲音的。玻璃、監控只是為了防止訪客給嫌犯物品。

    通過警員的幫助,上泉拿到了委託書協議,上泉看了不過五秒就嚇一跳:“你要三百萬?”

    “是的。”當然不會這麼貴,這是趙雪要求的試探上泉的辦法,如果上泉有問題,三百萬他也會給。曹雲告訴趙雪,人家無論有沒問題,都不會給三百萬,因為太高了,不符合邏輯和市場。

    上泉道:“三百萬太高了,最多五十萬。”

    趙雪喧賓奪主,一收包:“再見。”

    上泉攤手,手勢送兩人。

    曹雲微笑著拿起電話說了一句,警察出現,拿過了曹雲的協議書檢查一下,讓監控人員打開玻璃上的小窗口,將協議書推給了上泉,在小窗口關閉後,警察離開會客室。

    曹雲道:“我上次幫一位女大學生脫罪,免除一年的刑罰,我收五十萬。”

    上泉看協議書,基礎委託費為零,無罪釋放為條件,律師費一百萬。上泉一時間有些猶豫:“一百萬我可以很好的律師。”

    曹雲道:“難道你不認為我已經是很好的律師了嗎?大律師所內確實有一些能力很強的律師,但是你的案子會分到這些律師手上,還是會分到一般的律師手上呢?這要看好的律師忙不忙,其次還要看是不是他們擅長的領域。或許你可以考慮另外一個因素,我對這案子還是有一定把握的。”

    風險委託到底應該收多少錢呢?在業內並沒有統一的標準,正常來說刑事辯護中是按照辯護難度,而不是因為刑期來決定。比如作為愛子的委託律師,曹雲已經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串供等罪名,所以即使愛子面臨的刑期只有一年左右,曹雲還是要了五十萬。同時曹雲也說了,自己要五十萬是因為愛子母親只能拿出這麼多錢,正常曹雲最少會要兩百萬。

    上泉這個案件雖然最高刑罰是死刑,但是曹雲可以正正當當的辯護,同時他因為趙雪的幫助已經有成熟的辯護策略。縱觀證據鏈來看,相信檢方也知道自己證據鏈存在漏洞。一百萬其實已經是收高了,三十萬是曹雲的心理底線,這還是曹雲不太喜歡成為暴力刑事案的辯護律師的原因。

    曹雲站起來,道:“你可以考慮一下,不著急,再聯繫,我們先走了。”

    剛轉身,上泉道:“等等……”

    曹雲轉身,上泉拿起筆在委託書上簽名。

    ……

    因為是刑事案,有陪審團的刑事案,對方檢控官就有三人,氣勢不能輸,於是曹雲拉上高山杏和陸一航一起出庭,並且事先聲明,只請吃飯,不許以協助名義抽成。

    高山杏從來不認為喜歡錢有錯,只是認為為了追求金錢而不擇手段是錯誤的。自然同意了曹雲的提議。

    陸一航似乎是第一次到高級別的刑事法庭,雖然都是一審,雖然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同一家,但是氣氛與四子案完全不同。

    程序一步步開始,曹雲首先代表上泉否認了檢方的控訴,認為檢方的控訴缺乏證據,同時表達了自己的目的,讓上泉無罪釋放。

    如果曹雲代表上泉認罪,陪審團就可以滾蛋了,接下去就是檢方和曹雲就上泉有沒有輕罰可能做出辯論,最終由法官裁決。

    首先上庭的證人是負責本案的警察,搜查三課一組組長孫警官。

    曹雲如同復讀機一般,先念讀卷宗上的資料,比如現場採集的血液,血液的面積,剔骨刀的DNA,手指頭等等。這是有經驗的律師要先說明的地方,說給陪審團聽,表示他將從這些證據中尋求突破。

    等這個程序過完,曹雲面對陪審團道:“我相信大家已經聽出來,本案極其無稽,手指頭,鮮血,剔骨刀DNA等證據,根本無法證實野子已經死亡,既然野子沒有死亡,怎麼會有謀殺罪名呢?”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51
第八十五章 第一回合

  
   
    這是檢方和曹雲過招的第一個戰鬥。野子是否死亡?曹雲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接下去就需要檢方來回答這個質疑。孫警官沒鳥事,他給出的證據都是鐵證,曹雲不會從這證據本身去找突破口。

    檢方主控是一名四十左右的男子,看得出來很有經驗,他請了第一位證人上庭,第一位證人是法醫,一位三十不到的女子,不漂亮。可以看出檢方做好了曹雲會提出這個質疑,朝這個位置開炮的打算,事先準備好了證人。檢察官能力的高低區別由此可見。

    檢察官走到證人席邊,道:“證人明子,請說明下你的身份。”

    明子回答:“我是東唐大學法醫學教室工作人員明子,也是野子遇害案的負責法醫。”

    法醫在東唐的傳統地位很低,其也被人們稱呼為7K,危險、髒、累、嚴苛、無休假、不化妝、結不了婚。這幾個詞在日語發音中都以K為開頭。東唐的法醫為中立學術或者商業機構,司法解剖由大學的法醫學教室負責,行政解剖由專門的醫院醫師負責。是否他殺,由負責法醫、警察或者檢方一同下定論。

    東唐所屬的國家雖然是發達國家,但是在法醫水平上遠遠落後於其他發達國家。在東唐非自然死亡者的遺體只有不到一成會被解剖,這個比例在瑞典達到90%,英國為50%。東唐也出現過多起因為死者家屬對警方正常死亡結論的懷疑,自費解剖後,發現外力導致死亡的案例。

    傳統觀念在一定程度上束縛職業的發展,不是十年八年能解決的事,特別在法醫不屬於剛性需求的情況下,絕非人們擇業的首選。不過也因為諸多理由,法醫在東唐的薪水處於中上水準。

    明子開始說明:“首先從客廳的血跡來判斷,大家請看血跡範圍。(幻燈片)客廳被清理過。野子在十天前辦理過意外保險,去醫院進行了體檢,我們根據其血液濃度,計算分析認為客廳大約有野子血液為八百到一千二百毫升,按照野子體重計算,占其22%的總血量。失血如此嚴重的程度來看,說明了其受傷的嚴重性。但是沒有野子的任何就醫的記錄。可以負責任的說,一個人失去這麼多鮮血並不致命,但是導致失去如此多鮮血的傷口是致命的,在沒有醫療記錄的情況下,野子必死無疑。”

    曹雲舉手,這時候還是檢方發問時間,不過為了清晰事情脈絡,考慮到陪審團未必都是聰明人,所以曹雲可以在法官允許後插入發問,而不需要在對方檢方問完後再發問。同時也要求曹雲不能問額外的問題,只能針對證人說明的這個問題進行詢問。

    法官同意,曹雲站起來,問道:“證人你好,既然被清理過為什麼你們能知道血液的範圍呢?”

    “我們使用的是魯米諾試劑……(省略)。”

    “你的意思是,血液是這麼大的範圍。”

    “沒錯。”

    曹雲問:“能保證百分之百是純血液嗎?我的意思是,如果血液中被擁有諸如了清水之類的液體,你們檢測出來的仍舊是這麼大範圍的血液對嗎?”

    明子回答:“是的,不能保證是純血液,不排除外力因素。比如屍體在移動的時候滴落了血液,又被清水清洗,會導致範圍內出現魯米諾反應。”

    曹雲道:“也就是說,在純血液的情況下,客廳有八百到一千兩百毫升的野子血液。但是法醫無法保證是純血液。”

    明子回答:“現場被清潔過,是的,無法保證。”

    曹雲道:“假設我割破了手,流了十毫升的血液,我用臉盆洗傷口,不小心把臉盆打到地上,臉盆內的水流到的範圍,都能檢測出我的血液殘留,對嗎?”

    明子點頭:“嚴格來說不會全部有,但是肯定能檢測出大面積血液殘留。”

    曹雲面向陪審團:“所以,這個證據無法證明野子已經死亡。”

    曹雲結束問話,檢察官不著急,站起來,道:“證人明子,你之前考慮過辯方律師所說的可能嗎?”

    明子回答:“是的,但是根據全面搜查情況,還有手指情況,我們偏向認為客廳為純血液。”

    曹雲:“反對,剛才證人已經說明無法保證是純血液。”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你是專業人員,要清晰的表達自己要說明的問題。”

    明子點頭:“對不起,我是第一次上這樣的法庭,有些緊張……首先我們要說明下手指,也就是在下水道中找到的野子的手指。”

    幻燈片出現斷指。

    明子道:“根據我們對斷指的全面檢測和分析,認定斷指在離開身體之前,處於嚴重缺血至死體之間的狀態。手指在被切下來之前,最低也是處於極度缺血狀態。不過,因為手指在水中浸泡了比較長的時間,故而無法準確的說明手指是在什麼狀態下被切除的。根據搜查三課的全面搜查,整棟房子只發現三處有血跡的地方,故而我們認為客廳的血液為純血液。”

    “反對,證人帶有猜測性質。”

    “反對有效,陪審團可以將證詞作為參考,但是不要以證詞做為標準。”

    檢察官點下頭,繼續問道:“證人,以你的專業知識來看,手指當時處於最低缺血狀態,這樣的人有可能還有力氣一次切下手指嗎?”

    明子道:“不可能,斷指的位置有骨骼,準確說不是切下來的,是砍下來的。”

    檢察官做揮砍動作:“這樣?”

    “是的。”

    檢察官:“既然手指不太可能是野子自己砍下來的,那隻能是凶手分屍的時候,不小心砍到手指,手指蹦跳進入下水道。如果是切的話……”

    曹雲:“反對檢方的猜測,其猜測沒有任何證據。”

    “反對有效。”

    曹雲落座,知道這個檢察官不好搞。反對有效,不代表陪審團沒有聽到檢察官的說明。

    檢察官繼續問:“證人,以你的專業知識,假設這手指是野子自己不小心砍下來的,那麼普通人具備止血和急救能力嗎?或者說會死嗎?”

    明子回答:“按照斷指的傷痕判斷,斷指後會導致大量出血,但不至於死亡。如果不及時包紮和就醫,很可能出現失血性休克,並且感染各種併發症。以目前的醫學技術,斷指保存的好,在十二個小時內是可以接回去的。”

    曹雲:“證人先說明野子斷指處於缺血狀態被砍下,又說斷指後會大量出血,導致斷指後有沒有大量出血?”

    明子回答:“就本案來說,斷指後不會出現大量的出血。”

    曹雲很滿意點下頭,坐回去。本案不會有大量的出血,代表野子不需要醫療救助。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4:52
第八十六章 組合拳(上)

  
   
   面對曹雲地步步緊逼,檢察官並不著急,面向陪審團道:“根據我們的調查,野子本人是不具備任何醫療資格,也沒有進行過相關的培訓。我們做一個假設,假設手指是野子自己切下來,一,不可能會進入浴室地下水道。二,野子會馬上就醫。但是周邊診所,醫院沒有野子的醫療記錄。有資格做斷指重植手術的醫院,也沒有野子就診的記錄。”

    曹雲站起來道:“說不準是她臨時學習了包紮術,自己切下來,去外地或者外國再進行治療呢?在斷指之前,她先捆綁手指,讓手指血液難以流動,這樣砍下手指之後,她可以自己臨時的處理傷口。”

    檢察官這次沒有反對,問:“辯護律師認為野子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曹雲道:“為了誣陷被告人上泉,他們夫妻關係很差,這點鄰里可以證實。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明子卻同意丈夫給自己購買七千萬得意外死亡保險,這其中難道沒有貓膩嗎?”

    這裡說明一下,連一些律師都搞不清楚的問題:他殺符合意外保險賠付嗎。首先有幾個前提,受益人殺死投保人,肯定不會將保險金賠付給受益人。第二個條件,投保人主動挑釁導致被殺或者做出危險行為導致死亡,不予賠付。意外的解釋是:非本意,非疾病,突發,外來四個條件,所以他殺是屬於意外保險賠付範疇的。假設是受益人殺害了投保人,保險公司一樣要賠付,賠付金將轉為投保人遺產由法定順利繼承,受益者要繳納遺產稅。諸如正常賠償給受益人,受益人是不用交稅的。

    檢察官反問:“辯方律師認為是野子假造了現場,並且切下斷指後潛逃,目的是為了誣陷被告。”

    曹雲道:“不排除這樣的可能。”

    檢察官道:“根據東唐法律,就算被告被定罪,最後判處絞刑,也需要數年的時間進行層層核驗。這代表著野子數年內不能露面,也不能使用自己的任何證件。即使被告最終被處死,野子出現,也將面臨著最少二級謀殺罪的指控,更不用說拿保險金了。我很佩服被告律師的腦洞,但是只要野子有一點點理智,應該知道離婚要比斷指誣陷要強一萬倍。”

    這話說到死穴上了,曹雲回答:“也許她就喜歡這麼做呢?”

    檢察官一笑,不理會曹雲,面向明子,問:“證人,如果以被告律師所說,野子自己砍下自己的手指,會造成怎樣的血液噴濺效果?”

    明子回答:“我之前已經證明,野子手指離開身體時候,最少處於大量失血的狀態,這個狀態的野子是無法自己切下手指。就算野子事先捆紮了手指,一口氣砍下自己整根手指,也必然造成血液噴濺。”

    檢察官面向陪審團道:“我們沒有在廚房發現噴濺的血液,甚至沒有發現血液,也就是說,野子自己切手指的現場肯定不在廚房,那會是客廳還是浴室?請注意證人所說,是一刀砍下手指,砍的痕跡在哪呢?難道野子已經厲害到凌空砍下手指的境界嗎?”

    曹雲道:“也許是野子的幫凶,在家外協助砍下的手指呢?”

    這是典型的鑽牛角尖。檢察官笑了,面對陪審團:“我只能說辯方律師的腦洞無比的新奇。”鑽牛角尖,就算是鐵案也能鑽的。比如有人目擊A將匕首從B胸膛拔出來,B的律師可以說,A故意用生命陷害B,用言語引誘B摸上匕首,B因為初次見這種場面,下意識的聽從傷者的話語,A拔出了匕首,B剛好接過匕首,恰巧被證人看見了這一幕。

    陪審席上一片輕聲交頭接耳。

    在聽審席上的令狐蘭側身對令狐恬兒道:“曹雲如果只有這一手,恐怕不行了。陪審團態度表示他們相信野子已經死了,不會接受曹雲鑽牛角尖式的狡辯。”

    曹雲聽周邊竊竊私語,深出口氣,道:“我沒有問題問證人,如果可以,我想請我的證人出庭作證。”

    檢察官點頭,表示他也沒有問題了。

    曹雲回到位置上,接過高山杏毛巾擦掉臉上汗水,道:“這個檢察官很難搞。”

    曹雲在高岩市沒有上庭的記錄,在東唐雖然接觸過的松本案也有陪審團,但是曹雲的切入點非常狠,主導了案件的進展,對方檢察官被奇招打的根本沒法還手。這次顯然不一樣,對方檢察官的功課做的非常足。

    曹雲看過去,檢察官似乎很善意的對曹雲笑了笑,看的出來他也不輕鬆,頭髮都濕了。不管怎麼說,第一回合他是贏家。

    ……

    曹雲第一位證人是上泉的鄰居。

    曹雲只有一個主要問題:“你最後見到野子是什麼時候?”

    鄰居回答:“X1號(家暴當日,也被懷疑野子被分屍的當晚,第二天傍晚上泉報警野子失蹤)晚上十一點多,野子一個人在後院草地吸煙。我知道她被上泉打了,關心得詢問了幾句,野子告訴我沒事,上泉已經向她道歉。”

    曹雲問:“野子經常在後院吸煙嗎?”

    鄰居回答:“是的,野子自己說過,上泉不吸煙,她照顧上泉的健康。他們後院有一個專門野子抽煙用的小亭子,還有座椅和煙灰缸。我和野子做了一年多的鄰居,只見過她在後院抽煙。”

    曹雲再問:“X1號最後見上泉是什麼時候?”

    鄰居回答:“上泉心情似乎不好,晚飯後就看他一個人在房子正門門口看書,一直到晚上十點多左右。”

    曹雲對法官道:“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看檢察官:“檢控方有什麼問題要詢問證人?”

    檢察官回答:“沒有。”他有些莫名其妙,這說明什麼呢?這個問題出現在鄰居的筆錄上。

    曹雲道:“我希望法官同意傳喚第二位證人。”

    “傳辯方第二位證人。”

    ……

    曹雲的第二位證人是街口賣早餐的大嬸。

    曹雲問:“請問案發當天,也就是X2號早上,你是否見到過上泉?”

    大嬸回答:“見過,應該是六點五十八分,反正是將近七點,他向我買了簡易快餐套。”

    “你怎麼記得那麼清楚?”曹雲問。

    大嬸回答:“他趕著去公司,牛奶沒接穩掉地上。猶豫我先插入了吸管,牛奶流出來。我要給他換一盒,他說不用,用手清潔一下牛奶吸管就匆忙的開車離開。他剛走,教堂的鐘就響了,當時是七點整。”

    曹雲道:“我問完了。”

    法官:要不要?

    檢察官:要不起,過。

    曹雲想證明什麼?檢察官這次是真的看不懂了,X1號晚上十一點半到X2號早上七點,上泉沒有證人。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5:50
第八十七章 組合拳(下)

  
   
    曹雲第三位證人是上泉同公司的同事。

    上泉是某金融公司某部門的部長,相當於部門主管,算是中高管,同事是他地下屬。

    曹雲:“你們部門幾點上班?”

    同事:“早上八點。”

    曹雲:“X2號,上泉幾點到公司?”

    同事道:“八點之前。”

    曹雲:“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

    同事道:“如果有人遲到,我一定會記得很清楚。”

    曹雲:“上泉家到公司,以最快的交通工具需要多長時間?”

    同事回答:“我開車去過部長家,三十八分鐘。”

    曹雲再問:“如果是早高峰呢?”

    同事回答:“那就不好說了,最少需要四五十分鐘。”

    曹雲點頭,問:“X2號上泉有什麼具體工作?”

    同事:“當天我們部門要前往九區某區域進行街道廣告宣傳,派送傳單和自己的名片,希望收到名片的人能到我們公司購買我們的投資產品。並且對有意向投資的人一對一的說明風險和收益。”

    曹雲:“到幾點?”

    同事:“十一點三十分。”

    曹雲:“然後呢?”

    同事:“部長請客,請大家去雅座吃飯。吃過飯後,我們就在雅座休息了一個多小時,加上吃飯時間就兩個小時。接著前往附近的市場進行宣傳,宣傳目標是攤位的商販。”

    曹雲問:“就休息一個多小時,工作很幸苦。”

    同事:“幸苦是應該的,在經濟好的時候,客戶會源源不斷會找上門。當經濟不好的時候,我們就應該去找客戶。”

    曹雲問:“有誰偷懶嗎?比如上泉?”

    同事:“絕對沒有,上泉部長對自己的要求非常嚴格,對我們的要求也很嚴格。”

    曹雲:“幾點下班。”

    同事:“考慮到大家都非常疲勞,體力不支。畢竟一直在走,一直在說話,幾乎沒坐的時間。上泉部長讓我們五點下班。”

    曹雲點頭:“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啊?

    檢察官:PASS。他翻看曹雲下一位證人,隱約讀出曹雲得意圖。

    ……

    曹雲的第四位證人是上泉的健身教練。

    曹雲:“你好,請問你怎麼評價上泉的體力?”

    健身教練回答:“他的體力非常差,我認為他在大學畢業後,就沒有鍛煉過身體。據說他參加公司組織的登山,簡直是一團糟。也就是這個原因,他在三個月前報名健身。”

    曹雲問:“有多遭?”

    健身教練回答:“舉例說,他的自由泳動作非常標準,但是他無法游完半圈,也就是二十五米,即使在我逼迫下游完一次二十五米,他喘的如同一隻老牛一般。”

    曹雲問:“在你的鍛煉之下,他的體力是否有恢復?”

    健身教練搖頭:“他兩周才來一次,怎麼可能恢復體力呢?”

    曹雲問:“上泉最後一次去健身是什麼時候?”

    健身教練回答:“XX號(案發前三天),動感單車八分鐘,他就不行了。我以為他偷懶,有些生氣,告訴他這樣是不行的,他說他真的騎不動。我讓俱樂部的醫生檢查,確認他確實體力透支。”

    曹雲問:“會不會健身之前,他做了大量的耗費體力的運動?”

    健身教練回答:“不,我們是午飯時候偶遇,提起了他健身的事。他精神很好,和我打哈哈,飯後他請客我們做了‘安磨’和桑拿。期間我一直在勸說他,甚至告訴他,這種體力已經無法應付正常的夫妻生活,他才和我一起去健身房。不過,我那句話只刺激了他一時……唉……”

    曹雲問:“就你對他的了解,我問個問題。他忙碌一天沒有休息,晚上十一點半後殺了一個人,這人體重五十二公斤。他把人用剔骨刀分屍,並且開車到東郊橋拋屍,清洗客廳和浴室。第二天早上,他七點上班,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除中途吃飯休息兩個小時外,一直在發傳單,在和人溝通,宣傳……他的體力能做到嗎?”

    健身教練立刻回答:“絕對不可能,我不知道他殺人分屍需要耗費多少時間,如果他嚴重缺乏睡眠的話,上班上午就應該會昏倒。”

    曹雲面對法官道:“上泉在大學期間受過一定的醫療培訓,我們就假設他對人體構造非常了解。他用一把剔骨刀分屍野子……”

    曹雲做出剛才檢察官剁的動作:“要一個半小時嗎?還要清理地面,浴室,還要拋屍,需要一個半小時嗎?三個小時,最快情況下,上泉是凌晨兩點半才上床休息。即使不洗漱,不穿衣服,立刻睡著,他只休息了四個多小時就要應付X2一整天高強度的工作。X1也就是當天清晨夫妻爆發爭吵,打架,去警局,錄口供,被教育……直到傍晚才回家,晚上上泉鬱悶在門口看書,根本沒有休息的時間。分屍是個重體力活,要搬運,要打包,而且使用的還是剔骨刀,即使不是剔骨刀,最少不是電鋸,否則深更半夜鄰居能聽見。”

    曹雲:“我手上還有他投保時候的的體檢報告,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這樣一位中年胖子有體力支撐他完成所有的事嗎?同時我還要提醒,上泉在報警當天晚上就被拘捕,並且驗尿驗血,沒有發現任何興奮劑成份,根據警方報告,拘捕當晚他一夜無眠,第二天午飯後才休息。”

    曹雲:“謝謝,我問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

    不要也得要,人家就剩一張牌了。

    檢察官走到健身教練面前:“以你的觀察和專業的能力來說,上泉有沒有可能存在偽裝自己體力的行為?”

    健身教練回答:“絕對不可能,我們俱樂部有專職醫生。每次我也不相信才三十五歲的他體力會這麼差,但是醫生告訴我,他已經很努力。”

    檢察官深吸口氣:“我沒有問題了。”

    不要說陪審團,就連檢察官也覺得上泉不可能有體力支撐完成兩天所做的一切。因為有體檢報告,他早知道上泉體力差,只不過沒想到把時間線全部聯繫在一起。當然以檢察官的立場,不會從開罪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鑽牛角尖:除非上泉有幫手。

    即使有幫手,首先要證明幫手的存在。幫手肯定是殺人分屍的那個,肯定要先抓幫手才能定上泉的罪。反過來說,真有幫手,上泉應該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據。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19 15:52
第八十八章 逼債

  
   
   第二次開庭。

    還沒有進入程序,檢察官將手掌直舉到自己臉平行,手掌向著法官,站起來道:“法官大人,根據我們全面了解,上泉的體力確實不好,檢方認為他不可能獨立完成兩天內所有的事情。建議把案件發回警局重新調查。”

    曹雲和陸一航擊掌,準備和高山杏擁抱,高山杏很沒默契的手掌已到,蓋在了曹雲臉上。曹雲苦笑著,又開心得和高山杏再次擊掌。

    曹雲在第一次見到上泉時候,就知道這傢伙體力不好。這種人一般來說是不會想到分屍,就算背後有鏡頭,上泉也必須親自分屍。不僅需要相當多的體力,而且考慮上泉的心理承受能力,分屍期間他能把腸子都吐出來。

    曹雲只要全面的證實上泉時間線,就可以打敗對方。那曹雲為什麼不在開庭後,就立刻切入正題呢?

    曹雲請客吃飯,面對雲隱這個問題,曹雲回答:“本想最快時間結束戰鬥,那就不需要一位位證人出場,問的口乾舌燥……順便的,我也想見識下東唐檢察官的能力。”沒有人知道曹雲其實並不喜歡這個結果。

    “結論是?”

    “確實不錯,我認為最少今天的主控官實力不亞於一位有名氣的律師。”曹雲道:“不好意思,我接個電話……寒子,剛才電話打不通……有件很重要的事需要你的幫助……耍‘劉莽’……喂,我是讓你當劉莽……”

    ……

    由於檢方承認上泉缺乏殺死野子的條件,於是本案發回搜查三課調查,上泉自然也被無罪釋放。

    數天后,上泉前往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辦好手續後,到達保險公司地下停車場的上泉心情非常好,臉帶笑容的拉開自己汽車駕駛位的車門,發現車內有人。

    上泉後退一步:“你們是誰,為什麼在我車上?”

    寒子叼著香煙從副駕駛位置下車,從口袋拿出一張紙:“有人讓你還錢。”

    “還錢,我沒有欠錢。”上泉回答,後座兩個男子下車。

    寒子將紙一折,伸手遞過去。上泉警惕的慢慢靠近,而後接過紙,用手機光線看了幾眼,憤怒道:“這簡直太過份了,我和律師所的協議是,我收到保險公司理賠金之後的十天工作日之內,將律師費打到指定賬戶。今天我才辦好手續。”

    寒子道:“我不知道,這是曹律師給我的委託書,委託我向你要錢,給錢,大叔。”

    上泉道:“我警告你們,馬上離開,否則我報警。”

    寒子道:“報警?好啊,我只是個要錢的。”

    “草。”上泉趁機進入汽車駕駛位,立刻鎖上車門,按喇叭走人。

    汽車開出停車場,到了第一個紅燈處,一輛黑色汽車並排停下,寒子搖下玻璃,手上拿了委託書,盯著上泉。

    “神經病。”上泉搖上窗戶撥打電話:“高山律師所嗎?你們老闆在不在?”

    高山杏很快接電話:“你好。”

    “我是上泉,什麼意思?我們協議上說明,我拿到理賠金之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你們賬戶匯出律師費。”

    高山杏一愣:“沒錯啊。”

    上泉道:“可是你們的曹律師委託了東黑來追債,我剛剛辦好理賠手續,他們就在保險公司的停車場等我。”

    “對不起,對不起。”高山杏忙道歉:“曹雲……曹雲……”

    接線生道:“老闆,曹律師十幾分鐘前打來電話,說高岩有事,回去幾天,馬上上飛機。”

    納尼?高山杏拿自己手機撥打曹雲電話,果不其然,手機已經關機。曹雲用的是本地卡,沒有開通國際服務,也就是說他到了高岩是無法通過手機聯繫他的。

    上泉道:“你自己看吧,我快到家了。”

    高山杏道:“我馬上過來。”

    ……

    上泉家門口,前後門各靠立了兩個小痞子,高山杏和寒子溝通:“誤會,還有十幾天期限呢,人家剛拿到錢,你們就追債,散了吧。”

    寒子反戴著太陽帽,手上拿了委託書:“高小姐,這是合法委託書,我才不管還有幾天,委託書上面寫了,讓我向上泉要錢就對了。”

    上泉一邊很生氣:“曹律師怎麼能這麼不講道理呢?喂,高律師,你們律師所是怎麼回事?”

    高山杏很抱歉道:“對不起,我想曹律師因為有急事去高岩市,所以委託了他們收錢。我已經聯繫了高岩市的朋友,希望能找到曹律師。”

    “找到再說。”寒子道:“喂,大叔,給錢啊。”

    高山杏猶豫道:“實在不行,報警?”

    寒子看高山杏:“隨便,反正我有委託書。”

    上泉道:“高律師,你還是努力聯繫下曹律師吧,好嗎?我累了,要休息了,報警的事明天再說。”

    寒子也不跟進去,隨地一坐,高山杏說什麼她都不理,到了晚飯,有人給蹲守要債的送飯。高山杏一直打盧群的電話,盧群說已經在找曹雲,但一時間還沒聯繫上。

    第二天早上,上泉剛出門,寒子手插在牛仔褲口袋和兩個男子就跟上了,上泉憤怒的回頭看寒子,寒子手上拿委託書:“還錢,還錢,還錢。”

    上泉只能撥打高山杏電話,高山杏告知,還沒找到曹雲。上泉大罵高山杏,高山杏只能連連道歉,表示她馬上趕過來。上泉掛了電話,再走幾步,寒子他們繼續跟幾步,如同保鏢一樣。上泉無奈:“好吧,跟我來。”

    ……

    律師所收到錢了,但是高山杏卻很不高興,一周之後,曹雲終於回到了東唐。高山杏不顧已經是晚上十一點,殺到了曹雲的住所。

    曹雲下飛機剛到住所洗完澡,正在吃拉麵,端了拉麵給高山杏開門。

    高山杏一進門就指責道:“你怎麼能這樣對待一位客戶呢?”

    “餓了嗎?”曹雲問。

    “不餓。”

    曹雲筷子頭部指桌子:“你說要來,我幫你多買了一份拉麵,加香菜少許辣椒油。”

    高山杏吞下口水:“我……”

    “邊吃邊說。”

    於是高山杏關門,跟曹雲進入客廳,坐下:“好香,哇……哪裡買的?”

    曹雲道:“打車回來時候,路上蝦米拉麵店買的。”東唐最有名的拉麵。

    “味道真好。”高山杏吃了幾口,想起自己來的目的:“曹雲,明天你必須和我去向上泉先生當面道歉。”

    “好。”曹雲一口答應:“吃麵。”

    高山杏:“你應該知道自己很過份吧?”

    曹雲道:“這件事是個誤會,我媽那邊有急事,我就委託了寒子,就是忘記寫日期了。哪知道寒子這個愣頭青會這樣,盧群一說這事,我立刻火急火燎的趕回來。”

    這態度還不錯,高山杏點點頭,扔掉重點:催債為什麼不通過她?關切問:“家裡有什麼事?”

    曹雲道:“我媽想我,找藉口這痛那痛的,我帶她去體檢,什麼毛病都沒有。”

    高山杏一笑:“伯母真有意思。”

    兩人就父母溫情開始聊了起來,高山杏說起了自己的父親高山。吃了拉麵之後,曹雲送高山杏出門,高山杏再次交代:“明天早上八點,我來接你。”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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