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帶你玩點刺激的
「王為哥哥……」
星期六上午,唐依依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從家裡出來,一眼就看到站在她家樓下的王為,頓時又驚又喜,猛地撲過去,雙手圈住王為的脖子,高興得又跳又叫。
其實王為來之前已經給她打過電話,唐依依見到王為,還是這麼興奮。
因為這是王為第一次主動邀請她。
以往,都是唐依依去找王為。
王為太忙了,唐依依完全理解他,唐威就一再跟她說過,男人必須要以事業為重,一個不專心工作,只顧哄女孩子開心的男人,哪怕再有本事,都是靠不住的。
對此,唐依依深以為然。
她一直認為,要是田美玉當初多一點關注唐威的生意,少玩點麻將,說不定她父母現在都還沒有離婚。唐威離婚再娶,實話說,唐依依從來都沒怪過她爸爸。
連她都覺得,田美玉確實有點配不上唐威,以個人條件而論,米蘭更有資格做「唐太太」。
當然,這個話只能在心裡,絕對不能說出口來。
王為居然主動來找她,簡直讓小丫頭心裡樂開了花,就這麼圈住王為的脖子,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不是小孩子,早已長成了大姑娘。
這種下意識的動作,讓社區其他路過的人不時側目。
為了唐依依的安全,唐威早已為她們娘倆換了住址,入住的這個社區,離唐依依就讀的學校很近,又是新開發的社區,各類設施比老式社區要健全得多,也高檔得多。
唐威還直接叫人在娘倆的家門口裝了監控錄影。雖然說有什麼風吹草動,以現階段的電子監控水準,也很難做到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求援,但至少對犯罪分子是一個震懾,讓他們不敢輕舉妄動。
社區的鄰居儘管不大清楚唐依依就是邊城首富唐威的女兒,卻時常能看到她背著書包上學放學,知道她還是個在校學生。
如今見了她和王為這樣親昵的樣子,不由得暗暗感歎,現在的學生妹子,實在是太開放了,一點顧忌都沒有。
他們當然不知道,唐依依只有在王為面前才這樣,在其他任何人面前,包括在唐威面前,唐依依都很保守。唯獨王為是不同的。
王為不但救過她,是唐依依心中無所不能的保護神,同時王為也曾看過她的身體,無遮無掩的,在女孩子心裡,這一點其實也至關重要。
更不用說,她還和王為「同居」過。
唐依依早就把自己當成王為的人。
所以現在這個動作,在唐依依心裡是如此的自然,絲毫都沒有覺得有任何不妥之處。
王為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縱算唐依依柔美的胸部已經直接壓迫在他的胸口上,縱算他身上很多部位都有了激烈的反應,王為也還是覺得這很正常。
正常的青年男女。
王為揉了揉她的腦袋,輕輕將她推開,上下打量一番,微笑點頭,說道:「嗯,不錯,挺好的……」
唐依依的裝扮,和她的年齡一樣,很青春,很嬌豔,很學生……儘管不是他們學校的校服,卻更像是數十年前,民國時期的女子學校校服。清純秀美到無以復加。
唐依依就笑著上前挽住了王為的胳膊,低聲問道:「哥,今天帶我去哪兒玩呢?」
王為輕笑道:「今天啊,帶你去玩個刺激的。」
這已經是他答應洪峰,立下「軍令狀」的第二天,七天期限過去了一天,當別人都以為他正在為了破案焦頭爛額,四處找線索的時候,他卻跑到這裡來約小女朋友逛街。
而且要玩刺激的!
如果是其他男人跟唐依依說玩刺激的,唐依依一定臉紅心跳,斷然拒絕,轉身就走,現在卻是說不出的興奮難耐,急忙問道:「好啊,玩什麼刺激的?」
反正不管王為帶她去哪裡,去玩什麼,她都不會有半點疑慮的。
王為笑了笑,湊到她耳朵邊,壓低聲音說道:「抓扒手!」
「啊?」
唐依依再也沒想到,竟然是玩這麼刺激的,頓時又是吃驚又是激動,猛地瞪大了眼睛。
小丫頭把一雙大眼睛瞪得圓溜溜的樣子,特別誘人。
「帶我去抓扒手啊?」
「對啊,你是我的道具……」
王為就笑,從口袋裡掏出一大摞現鈔,塞進唐依依的手裡。
「記住啊,依依,你今天的任務就是炫富。待會咱們去消費,買衣服,買鞋子,買化妝品什麼的,反正就是花錢,可著勁花錢,讓每個人都能一眼就看出來,咱倆是土豪,是富二代!」
王為邊說邊笑,還取出一副墨鏡戴上,整個人都透出嚴重的「二逼氣質」。
唐依依咯咯地笑,只覺得有趣無比,卻還是忍不住問道:「為什麼呀?為什麼要這樣炫耀?」
雖說是首富的女兒,唐依依從來都非常非常低調,從不顯擺,頭一回幹這種「二逼得瑟」的事情,想想都覺得好刺激。
況且,買衣服買鞋子買化妝品,不正是所有女孩的最愛嗎?
王為主動為她花錢,唐依依太高興了。
她不在乎花錢,只在乎誰為她花錢。
「因為要讓扒手惦記咱們。記住了啊,你只管花錢,只管得瑟,不要去管誰是扒手誰是小偷,抓人的事,交給我來幹。」
王為笑著叮囑了幾句。
唐依依興奮得小臉通紅,拼命的點頭。
王為帶著她走出了社區,逕直去了社區斜對面的公交站。這個社區設施十分齊全,有兩路公交要經過這裡,交通相當便利。
原本要裝逼得瑟,小車是必不可少的道具,但他們要抓扒手,那就必須要上公車。
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紀初,邊城的扒手簡直「氾濫成災」,其中一段時間,極其囂張。不但頻繁在各種公共場所扒竊,一旦被受害人或者旁邊的人發現制止,還會動不動就掏出匕首來進行威脅。其張狂程度,簡直出乎想像。
後來因為民憤太大,邊城市公安局一再組織了好幾次嚴打專項活動,才算是把小偷們的囂張氣焰打壓下去,但想根除這種現象,那還是很難的。
很快,公車就開過來了。
星期六上午,學校放假,單位也放假,這個點,大多數人都還在家裡美美的睡大覺,公車相對很寬鬆,一點不擁擠,每個人都能找到座位。
等售票員走過來賣票的時候,唐依依是習慣性的將隨身攜帶的小包包打開一條縫,取出兩塊錢零錢買票,王為一看不對,立馬拿過她的包,從包裡取出一大疊百元鈔票來,當眾翻弄了兩遍,才拿了兩塊錢零錢買公交票。
這一番做作,果然將大傢伙的目光都吸引了過來。
公車售票員是個三十幾歲的阿姨,一看就比較心善,連忙壓低聲音對他倆說道:「小夥子,注意點,財不露白……這車上,什麼亂七八糟的人都有。」
不但有扒手,有騙子,還有專門碰瓷的。
這兩個年輕人一看就是沒什麼社會經驗的富二代,家裡有錢,看把他得瑟的!
王為哈哈一笑,說道:「不怕,誰特麼敢偷老子的錢,老子扁死他!」
這嘴臉,簡直比混混還混混。
售票員阿姨一怔,隨即搖搖頭走開了。
如今的年輕人啊,一個比一個自以為是,總要等吃過虧之後才知道,馬王爺有三隻眼。
既然人家家裡有錢,又不在乎被人偷,那旁邊人還多什麼嘴?
也不知道是王警官煞氣太足,還是他們運氣特別好,總之這趟車一路開過去,開到了東城最繁華熱鬧的宣仁街,上上下下好多人,愣是沒一個人來打王所和唐依依的主意。
王為也不是太在意。
儘管邊城的扒手很多,卻也沒多到滿大街都是的地步。真要是那樣,邊城人民還用生活嗎?
況且,王所也不是要把邊城所有扒手小偷都抓起來,他要找的只是特定的幾個!
這幾個人,在他腦海中也有印象,似乎是和「莊小姐」有關的。另一個時空,王為沒有參與「洩密案」的偵破工作,不瞭解案子的詳細情況,最終洩密之後,也只是聽說過嫌犯叫「莊小姐」,這樣的線索,幾乎等於沒有。然而王所開動腦筋冥思苦想好久之後,終於想起來,他後來辦的一個盜竊團夥案,其中幾名小偷扒手就談到過,他們似乎認識一個姓莊的同行。
都說那個「莊小姐」水準很高,很傲氣。
這兩個「莊小姐」,有可能是同一個人。
沒有道理可講,純粹就是憑的直覺。
王為相信自己的直覺。
做刑警的,大多數都很相信直覺。
這也是他敢給洪局「七天期限」的原因。
泥煤的,現在已經被趕到了架子上,不往前也得往前了,後邊沒退路。
真要是方向弄錯了,兩個莊小姐不是同一個人,七天期限一到,王為破不了案,那也叫無可奈何,難道還能剖腹謝罪?
這一趟出門坐個公交,沒收穫是很正常的。
要是一出門就碰上了,王為還真有點懷疑呢,自己的運氣要不要好到那麼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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