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國家賠償法》 未來颱風天登山、觀浪出意外可不國賠

susupp08 發表於 2019-12-4 01:00:0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8 6954
vv2000 發表於 2019-12-5 08:14
這政策相當好
總是有人想要颱風天去找死
讓去拯救的公務人員花大心力去拯救
那就要自己付錢
ted3563 發表於 2019-12-5 09:00
颱風天往山上海上跑,本來就是自殺的行為,還要派救援隊冒險救援。
kai.hsiang 發表於 2019-12-5 09:12
其實我也同意,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自己都不愛惜了,有什麼好賠償的
antonia421563 發表於 2019-12-5 09:20
早就該修正了不過還是少了如果產生救援費用該由誰支付
jerry030111 發表於 2019-12-5 09:26
這是個不錯的消息,不然每次都要花費一堆資源幫助那些白目們.
岳校明 發表於 2019-12-5 09:28
國賠法上路:未來在颱風天登山或觀浪出意外者不可申請國賠,個人建議還要加列一條,救援金額要當事者自付。
Aniku 發表於 2019-12-5 21:22
早就該這樣了,甚至我覺得去救援的花費還要他們自行處理
黃小芸 發表於 2019-12-6 10:07
應該的
filexchang 發表於 2019-12-6 10:12
颱風來當然是待家裡阿
leumas10 發表於 2019-12-6 19:57
除了不需要賠償外
救援的所有花費
也請確實的去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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