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國家賠償法》 未來颱風天登山、觀浪出意外可不國賠

susupp08 發表於 2019-12-4 01:00:0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8 6952
李彩蝶 發表於 2020-1-4 22:50
若政府已提醒危險性,但民眾仍冒險,將可免除或減輕國賠。這很合理.....但是人原本就已經在深山裡.政府公布時來不急下山而出事的如何判定?
sam100123 發表於 2020-1-5 00:14
想到那一些熱血的衝浪客和登山客,真的很勇敢,但是後來又是警消忙碌。
AK004718 發表於 2020-1-5 00:18
本來就不需要給他們賠償救援費用也要跟他們索取
cispc_mark 發表於 2020-1-5 08:42
這樣就對了, 終於腦袋清楚了.

風險自負, 怎麼可以全國負擔.
cp291949 發表於 2020-1-5 12:02
本來就不該賠,颱風天給的颱風假是讓你好好再家待著,還跑去觀浪爬山是不是腦殘,出事還要去救你!
lin888 發表於 2020-1-5 13:08
這應該早就要通過了吧,不然一些三寶就是要害人明明有危險還要去
klk369klk369 發表於 2020-1-5 13:24
像這種本來就該立的法就是沒辦法像反滲透法那樣高效率幾天就通過了
就是得拖個好幾年
kenterice 發表於 2020-1-5 15:15
終於通過了 救你的也是別人的家人 明知道有危險硬要去 還牽拖一堆人下水 有點自知之明就不要呼救 自己負責
168king8999ks 發表於 2020-1-5 20:27
本來就不應該國賠,應該求償才對,再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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