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黃偉哲再度呼籲,需居家檢疫或隔離的民眾務必確實配合,以免受罰。(記者王姝琇翻攝)
南市衛生局統計至3月6日為止,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已開罰15人。衛生局表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立法院已於上個月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特別條例)」,其中針對違反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將分別從重裁處20萬至100萬,或10萬至100萬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依情節輕重,已開罰1萬元罰鍰者計13人、15萬元罰鍰者計2人。另針對本月2日夜間10點一名盧姓市民原應遵守居家檢疫,卻因想散步、透透氣而擅離住家,未確實落實居家檢疫規定,鑒於其個人行為可能提高社區傳染風險,影響整體防疫措施,衛生局將以「特別條例」裁罰10萬元,這也成為特別條例通過後,台南首位依新法遭處重罰的居家檢疫者。
市長黃偉哲呼再次呼籲,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宅在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重罰。
衛生局長陳怡也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若有問題可以撥打台南市防疫專線或檢疫手冊中安心卡相關專線。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特別條例從重裁罰。
現在政府都是依防疫如同作戰的命令來告知民眾,因此若有居家隔離者或檢疫民眾千萬不要貪一時之快,離開了家中,只要被檢舉或者查獲者,都會被處以罰鍰,罰鍰的數目也很驚人,10萬以上起跳,這可是好幾個月的薪水,不要輕易嘗試,十四天還是很快就會過去了,千萬千萬切記。 本帖最後由 東海林 於 2020-3-7 11:5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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