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堅談同性戀:傷風敗俗到極點,您認為?(6/22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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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kon 2006-6-13 19:57:09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9 6015
最近參加了一些演講,讓我注意起「同性戀」這個族群。演講中,同性戀們表示他們應該與正常人一樣能被一般群眾所接受,
請問您認為呢?您贊同這個族群嗎?說說你的看法吧!
我認為,這並非他們的錯,誰天生想要當同性戀的?像是這位議員,給了大家不好的示範。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天審議民政局預算,已經舉辦五年的「同志公民運動」70萬元預算,險些被剛選上立法委員的民進黨議員王世堅刪除。在民政局說明會嚴格監督預算執行的情形下,預算才安然過關。

王世堅本來沒出席昨天的民政委員會,審議同志公民預算時,也僅新黨籍市議員李慶元表示異見。李慶元認為,同志傾向大部分像「戀獸癖」一樣,是可以治癒的偏差行為,市府不但不應贊助他們的活動,甚至應要求教育局禁止各個學校成立同志社團。不過李慶元並未堅持刪除預算,還是讓預算通過。

王世堅到達民政委員會時,先接受議員和官員的道賀,他還戲稱自己是「票數算錯」才拿高票。但一就定位,王世堅就開始抨擊民政局編列同志公民運動預算「太離譜」,要求民政局 「保證今年是最後一次編列」,不然「今年就動手刪除」。

王世堅說,去年舉行同志公民運動的大遊行,「極盡惡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 「傷風敗俗到極點」。王世堅說,「99.9%的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這些「極少中的極少 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
王世堅接著「肯定」民政局今年「沒有贊助大遊行」,而且預算也減少,但仍認為「市府贊助同志活動,又編列宣導防治愛滋病的預算,根本是神經病」,他希望民政局承諾今年是「最後一次編列同志公民運動的預算」。

不過,民政局長何鴻榮表示,補助同志公民運動,是希望讓不同性向的人,能夠受到社會尊重,民政局當然也希望民間社團能自給自足,但現階段仍不宜將補助全部刪除,民政局會嚴加監督明年活動的執行,活動結束後,也會重新評估後年的預算編列。

在未獲得何鴻榮的承諾下,王世堅轉尋求其他議員奧援,但僅獲李慶元附和,其他議員則不置可否。這筆預算總算順利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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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沙門天 發表於 2006-6-13 20:07
我對這個王世堅...印象很差~所以他說什麼....鬼才相信!!:angel:
katinor 發表於 2006-6-13 20:18
這種人沒資格談人權...更沒資格當人民代表

還有"天生就想當"是有可能的
這跟某些基因有關...
每個人都該尊重別人的基本人權...
燮天 發表於 2006-6-13 20:24
:angel:對這個狗痞子很感冒,一張嘴就聞到大便味道
HubertLin 發表於 2006-6-13 20:28
小弟對鬥劍沒有興趣!
但我尊重別人的性向和選擇!
不能因為非我族類,就限制別人的自由
370357 發表於 2006-6-13 20:35
同性戀 也是人生父母養的阿!
他們也一樣要繳交稅金阿!
雖說我並不喜歡同性戀的行為  但是我也不反對!
希望那些少部分只有一張嘴的政府官員
不要因為反對而反對   
多做一些 對社會上有幫助的事情才是真!
tmmdb 發表於 2006-6-13 20:46
少賣點嘴皮子吧!
誰都沒權利去管人家喜歡誰,
他們只喜歡的只是跟大部分的人不一樣,
有力量的話,
真的多做一些 對社會上有幫助的事情..
alcs000 發表於 2006-6-13 21:00
這種人可能連人權是什麼他都不知道吧.........
只會說警察收紅包的人........不知自己該檢討
WLIFE 發表於 2006-6-13 21:13
同性戀者也有人權~也一樣要繳稅~
尤其是--我很少看到同性戀者是以強制性方式對待別人.
那就應該得到我們的尊重~
至於王委員~你的聲望恐怕比同性戀者低吧~
我不會說你噁心~但是只能說--你真可憐!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6-6-13 21:15
不論是不是同性戀都有他的人權,
當然對於他們的選擇在法律之下任何人也都該尊重,
那個王XX所說的話,
基本上已經嚴重的違反人權的定義,
現在世界上每一個國家在這方面都開始採開放的態度面對了!
如果他還在說這樣的話,
我只能說,
他真的是個不懂得怎麼樣尊重別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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