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有沒有申請遊行 難道開遊覽車經過就要有規定的路線麼 人一開始沒下車就叫警察封路 是什麼意思
假如人下車了 再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在抓人扣車 為何可以先封路 假如說為了預防暴動 犯罪事件
那也要有人下車有違反規定警方才能動作 預防犯罪 可以先動手封路麼 那表示 以後騎車出門警方看你可能有犯罪嫌疑
可以採取行動嚕 也可以扣車抓人嚕 只因為可能有犯罪嫌疑 這不合法也不合理 怕你犯罪 就要先把你抓起來
根本沒直接證據 怕你集會遊行 所以道路封起來 也沒有依法 封路 對麼
原來先封比較好麼 只要沒衝突 一切都無所謂麼 為了大家好就可以沒法了麼 大家都在講人情 說不要衝突 不要衝突
但是這樣不是造就另外一個不公平 假如今天是你被警察抓了 他說看你賊頭賊腦 說是為了社會安寧 你會覺得公平麼
衝突固然不好 但是也說了 警察可以馬上逮人 馬上蒐證 不是說 我沒犯法 但是怕你犯法 所以給諸多限制
那就不是台灣了 那就變成大陸了 因為大陸也是諸多限制 為了不要衝突封路 難道不下車就安全了麼
今天新聞大家也看到了 被丟擲石塊 雖然是延伸出來的問題 但是一開始就封 對人民不公平 要預防犯罪
就要抓人 那我怕傳染病 大家都不能出門 在家好了 工作不用工作 上學不用上學 一出門就抓
不是一樣的道理麼 台灣人要振作 不是要事事講情面 法治社會先講法 在講理後講情 每個事情都是牽拖人情
難怪司法已死麻 大家講情不講法麻
ps最後 我不是說台南縣長不好 其實他的方法有其優點 但是缺點也浮現出來 當然能阻止一場慌亂 動亂 甚至是暴力 給予肯定 只是方法是否適當
在法的觀點上 其實蠻爭議的 就像聽說國外不能擅闖賊窩蒐證 不然證據無效 因為警察先犯法了 依法要得到申請 只是希望大家都希望司法振作
但是一度讓大家失望 不只是總統案 其他大大小小的案件 有上法院的人有時候都會痛批司法不公 原因就是因為人情掛帥 法律墊底
假如說為了和平 畏懼暴力 站在人情觀點 我也希望大家都不要抗議 不要遊行 最好真的被人吃夠夠都不要反抗 但是不可能 就是因為很多不公平
人才會遊行抗議 不只是總統案 還有很多的不公平 連蓋垃圾場都會有人抗議 就是不公平
[ 本帖最後由 天鈕 於 2006-10-4 18:1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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