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批准今年第一個死刑執行 人權團體要求槍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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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252 2006-12-4 22:52:48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9 5852
法部批准今年第一個死刑執行 人權團體要求槍下留人

【2006/12/4】

  
法務部上個星期已經正式批准今年第一個死刑定讞的執行令,使得原本可以零槍決的目標可能破滅。六年前到桃園一家心算班縱火造成死傷慘重的鍾德樹,三年前死刑定讞,直到最近法務部長施茂林才終於批准執行。不過,人權團體今天下午積極展開搶救行動,希望法務部和最高檢察署能夠槍下留人。(杜大澂報導)

鐘德樹因為縱火案造成三死十八傷,三年前死刑定讞,雖然法務部長施茂林上個星期才終於批准執行令,不過,卻讓廢除死刑政策目標下的努力破功。

由於鐘德樹將在近日之內執行槍決,為了爭取最後一線生機,廢除死刑聯盟下午先拜會法務,再前往最高檢察署聲請閱卷,提出非常上訴。

台灣人權會會長吳豪人質疑,法務部並沒有想盡辦法,就簽下執行令,根本是制度殺人。

廢除死刑聯盟進一步強調,並不是要替壞人說話,只是希望尊重生命,他們也不排除緊急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為鐘德樹的人權努力。

尊重生命?
可笑
鐘德樹都沒尊重生命
為何要尊重他的生命
人權?
它有何人權
這些人就是太閒
要幫助
是不是去幫些有意義的
幫助殺人犯?
只會被丟雞蛋
那些被燒死燒傷的
都不是人嗎
死了活該嗎
被燒傷的
怎麼辦
輕微的還OK
那嚴重的呢
活該嗎
哪天自己的家人
被殺被潑硫酸
你還有種站出來說人權
說要原諒
那我就佩服你們這些人

已有(69)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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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onhu 發表於 2006-12-4 23:01
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都是吃飽太閒
怎不見他們為被害人訴求人權?都是一堆沽名釣譽的廢物
簫中劍 發表於 2006-12-4 23:04
大大說的太好
雖然孔子曾說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大家也常說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但有些錯是不能補救的
很多人犯的錯是一輩子都沒辦法回頭的
該還的    還是要還
agio 發表於 2006-12-4 23:18
好不容易有機會可以露露臉
當然要出來抗議一下阿
不然人家會以為他們都沒在做事呢
~城市光廊~ 發表於 2006-12-4 23:21
簡單來說~人權團體就是這些殺人劊子手的間接幫兇,
兇手有人權,而死者的人權呢??什麼道理?
h04020825 發表於 2006-12-4 23:22
台灣要變成無死刑
還有一段路吧
畢竟  有些人對生命法律完全不重視
很令人心寒  
像這些罪犯 往往只有死刑能讓它們害怕

即使是美國  也不是每一州都沒有死刑阿~
所以  建議亂世用重典  
鞭刑與罰金對付小罪
廢除無期徒刑 改成300年刑期
這樣大赦才不會不小心放出來
對於殺人罪  一樣留下死刑~對罪犯比較有嚇阻作用
CHOUCHENG 發表於 2006-12-4 23:28
所謂的人權團體都是重視加害人人權  卻從來沒看到他們尊重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屬的人權

人權團體應該是要去審慎評估這個死刑執行案有沒有疑點  如果有疑點的就要幫助釐清是否有被冤枉的  而不是在那沽名釣譽的一眛反對死刑

記得之前日本曾經有一段時間廢除了死刑  可是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又開始執行死刑了
ultraman779 發表於 2006-12-4 23:33
他們有人權??被他們傷害的人或者家屬誰關心過?
每次看到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就一肚子火~
制度殺人~??真不知這些人在想些什麼?
到底是誰殺誰啊??
球員兼裁判 發表於 2006-12-4 23:47
台灣就是太過於講人權,所以犯罪率才會節節高升.
大衛王 發表於 2006-12-4 23:50
幹,人權團體是惡人的保護者
被害人的人權為何不見牠們出來維護
真想看壞人對牠們的家屬下手
看牠們到時後會不會出來叫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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