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批准今年第一個死刑執行 人權團體要求槍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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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252 2006-12-4 22:52:48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9 5869
kiho2004 發表於 2006-12-6 08:11
大家認為台灣現在的治安好嗎?我想答案會很清楚,遇亂事則用重典,看看報紙所列出的死刑犯,哪個不是不應處死的!!!殺人償命!!這不是一報還一報的問題,台灣的法律已經夠鬆了,已經很不容易處死了,看看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死刑廢除聯盟",他們的成員有很多都是被判死刑的死刑犯辯護律師,他們渴望留住一條命來讓自己可以打響名聲!他們的論點為,看看白冰冰,過了這麼久,在電視上提到他女兒,還是對陳進興等人充滿怨恨,所以死刑對於這些受害者家屬根本毫無幫助,重要的是要用心理輔導的方式讓他們的心進化。這根本就是不了解受害者家屬所做出來的論點,看見親友被殺害這樣的陰影他們有碰過嗎?我強烈建議政府根本不需理會這些人,開始清空監獄,畢竟台灣小小的,連美國都有監獄爆滿的情形,試問若只關不殺,這些與世隔離的人,政府要養他到60~80甚至更久嗎?有地方養他們嗎?政府三思呀!!
£不良娃娃猴£ 發表於 2006-12-6 09:42
呵呵~人權團阿
有沒有想過~
3死18傷.....只有一條命來還已經便宜他了還想怎樣
zeeman 發表於 2006-12-6 13:24
幹他媽的人權團體
槍下留人咧
這個廢物就去住你們家算了
不要一直在那靠北
gtu123 發表於 2006-12-6 15:41
尊重生命不是用在這個地方的吧?
一個對別人生命毫不關心的人 還妄想要別人尊重他的生命??
他們是無知還是?
ffviiex 發表於 2006-12-6 16:00
要接受死刑的人,才是有人權把他殺的都沒人權,人權團體要自身受害才會了解拉,只會鬼叫
s2396002 發表於 2006-12-6 16:24
直接槍決就好了,說那麼多幹麻
今天如果燒掉的是人權團體中的其中一員的家人
看他還會不會抗議說:請不要判他死刑
人權團體自以為誰?
聖人喔?
sunny631 發表於 2006-12-7 11:50
總括來說,人權團體所追求的是一種理想,而且是短期間內無法達到的理想,以本案而言,我看不出達成人權團體所謂的零死刑,代表啥意義?難道代表台灣人民的水準提高了嗎?還是犯罪率降低了?我認為只是流於形式,毫無意義,尤其是本案中的犯案者,造成眾多的傷亡,又豈能彌補!這種錯是無論如何不能犯的,更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開脫,我認為依台灣目前的狀況,法令應該要更趨於嚴格,新加坡應是最好的例子,當人民對法制及道德觀念無法提高的情況下,為了保障所有人的性命安全,只能以法治來做保障
我是大雄 發表於 2006-12-7 11:53
原帖由 CHOUCHENG 於 2006-12-4 23:28 發表
所謂的人權團體都是重視加害人人權  卻從來沒看到他們尊重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屬的人權

人權團體應該是要去審慎評估這個死刑執行案有沒有疑點  如果有疑點的就要幫助釐清是否有被冤枉的  而不是在那沽名釣譽的 ...

大大說的好呀
我同意大大的論點
尤其是下面那一句
yaan 發表於 2006-12-8 01:46
台灣的刑法就是太輕了社會才亂七八糟
死刑犯不用死,那要死刑幹馬
人權團體聽他的狗放屁
受害人你的家人就不要吱吱叫
Wenny101 發表於 2006-12-12 01:17
要是到時候真的廢除死刑  希望大家也都能走上街頭抗議  

我相信一定有更多人認為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

我不贊成關到死 這樣國家還要浪費錢養他們到死 又造成監獄擁擠

如果哪天真的廢除死刑了  我強烈建議把這些該死卻沒死的犯罪人通通關到"人權團體"家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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