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批准今年第一個死刑執行 人權團體要求槍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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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252 2006-12-4 22:52:48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9 5871
su_sin_min 發表於 2006-12-5 09:59
原帖由 球員兼裁判 於 2006-12-4 23:47 發表
台灣就是太過於講人權,所以犯罪率才會節節高升.


這位大大說的真對 有同感 應該死刑"確定"(罪證確鑿 沒話說的)的犯人應該要早點送他們上路
政府不僅能節省開銷 監獄空間...等 才不會有甚麼緩刑這種東西來害人(出來繼續犯案)
大部份犯人出來還是一樣(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 說難聽點(狗改不了吃屎)
造成犯罪率居高不下

法律根本是保障壞人(有錢有勢的)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台語)

台灣人真是悲哀
a1911033 發表於 2006-12-5 12:04
死刑不應該被廢除的~~應該要加重~!!
尊重生命。。。 但是不應該尊重這種人的生命
這種人就應該死刑 這是他應該得到的!
就讓她死吧!!
hondansxnsx 發表於 2006-12-5 12:21
死刑~~~
因該廢除~~~
但是!!!!!
要把他關到死~~~這樣才對啦~~~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出獄~~~直到死才能用抬的出監獄~~~
這才是所謂的用走的進去~~~抬的出來~~~
人權團體喔~~~那些都是一些自以為高道德~~~高水準的人~~~其實自己根本啥也不懂~~~
裝清高~~~我勒沙小....朋友才這樣亂搞~~~
人權團體滾一邊去~~~看到就煩~~~
這樣以後說自己是人權團體的人~~~因該在家外面掛一個牌子說~~~
                              "我是人權團體的一員,我主張廢除死刑尊重人權"
那這樣以後想犯罪的都可以到他家去犯罪~~~不管你怎樣犯法或是殺人~~~
反正那個"人權團體"的"受害家屬"都不會讓你被判死刑~~~反正關一關之後就又可以出來了~~~
這樣也是不錯啦~~~
反正那些假清高的人權組織~~~因該以身作則~~~如果他們家的人受害~~~最好他們可以退一步~~
真的是想問他們~~~"你舅舅還在當兵嗎"~~~我勒英文字母X你舅舅勒~~~
還是她們之前有在醫院領一本手冊了嗎??
溫柔的風 發表於 2006-12-5 12:26
幹他媽的
什麼狗屁人權團體
死的不是自家人就要求人權
那個死刑犯再放火的時候
他有想到人權嗎
欠債環前~殺人償命~
本來就是天公地道的
gayforum 發表於 2006-12-5 12:33
說真的都是命, 槍決雖然有強烈, 深層的一種警惕,
但是....... 這樣子有時候又感覺好像太OVER,

真的很難取捨...
belleuve 發表於 2006-12-5 12:39
人權是搞錯的方法...不是用來保護壞人
不知道她們在想啥哎...
odsndsn 發表於 2006-12-5 12:40
這些人簡直跟立委個性沒兩樣

發生車禍痛罵交通部要官員下台負責   

也不想想自己有沒有立法管制

只是上電視說的口沫橫飛拍桌怒罵

最不仁道最會傷害人權的的就是人權團體

一個槍下留人對三死十八傷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情何以堪

難道每個人都沒有人權可以快樂好好的活著ㄇ??

應該組一個反人權團體  痛批他們腐迂.....沽名釣譽  對不起多數的受害者
Anjay 發表於 2006-12-5 13:01
新聞報那麼多強姦案、虐童案,我怎麼沒看到什麼人權團體的影子?
這些人權團體會有報應,讓他們去試試被侵犯人權的感覺!
發霉麻吉 發表於 2006-12-5 13:09
新加坡治安好的原因
嚴刑峻罰扮演了很重大的份量
囂張如老美
都要被拖了褲子施以鞭刑
就只因那老美在新加坡塗鴉
台灣要注重人權
應該是注重安分良民的人權
除了死刑外
褫奪公權對那些亡命之徒實在起不了嚇阻作用
hanna0888 發表於 2006-12-5 13:11
應該把那些罪犯都送到那些人權團體的家中居住  看看她們的反應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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