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
本來很嚴肅的一件問題,一個值得反思法律的問題,一個追求幸福的問題,
都被醜陋自私的人性破壞掉了,這遲早會有天讉的,
有可能是 : 藍綠問題,馬英九當選了,綠軍的利益大敗,
沒執政,什麼都沒有了,思想被壓抑了,工作沒有了,錢沒有了,看著別人爽,無處發泄,
為反藍軍,沒有是非,都更問題,這只是個藉口,用來發作而已,
有可能是 : 王家什麼都知道,但努力求自己利益,但建商本來就是唯利是圖(奸商,很正常,無奸不成商),
當然不可能答應,後來鬧翻了,所以法律後來就全都輸了(法院已最後裁定確定),就到處告洋狀,耍賴,
願賭不服輸,文件簽名應該是真的,不然後果會很嚴重,
有可能是 : 王家真不懂法律,不知在都更程序中,有效的反對方式,以為不理他就沒事,
後來程序走完了,災難也到了,由於個人財產事大,法律該不該如此定,是否該修改,真的茲事體大?
有可能是: 學生本來就是小孩子,只是跟著感覺走,想到的只是,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拆王家無所謂,拆我家怎麼行,所謂的感覺或正義,說穿了只是個人的利益而已.
有可能是 : 法律都不用遵守,因為都可能違憲,每個人都可解釋憲法,大法官應該去死一死,反正根本沒存在價值,
一憲都可各表,因為根本不存在,每個人解釋都不同,根本不用施行,因為不知道要聽誰的?
有可能是 : 法律都是人定的,所以並不是上帝,有不公義情形,可以不用遵守,例如夏天,根本不用戴安全帽,
因為很熱,命是自己的,妨礙誰了?本來就不公義,都是一些人定的法律,根本不用遵守,警察如敢來取締,
應該打警察,燒立法院,為每個人應有的權力,請大家趕快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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