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德:看到鄰居流離失所,內心很難過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6 00:17:40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97 22433
本帖最後由 aomeios 於 2012-4-21 02:38 編輯

內政部:都更條例不違憲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0日電)內政部今晚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合憲才會提案,都市更新條例有修法空間但不違憲,且由不認為違憲者提出違憲並聲請釋憲,於法理不符。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都市更新條例釋憲爭議,媒體報導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今天表示,主管機關內政部應立即送請大法官釋憲,「可以做而不做,是不道德的」。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都市更新條例自民國87年制定公布以來,歷經8次修正,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內政部不認為都更條例違憲,「且如由研提機關自行聲請釋憲確認是否違憲,亦不符禁反言法律原則」。

內政部法規會執行秘書劉文仕解釋,內政部認為都市更新條例合憲才會提案,地方團體自認有違憲可聲請釋憲,否則「由不認為違憲的人去提釋憲,不符法理」。

內政部表示,以本次文林苑拆除王家案例而言,當事人王家如有不服依該規定聲請釋憲,內政部將予以尊重;台北市政府基於地方執行機關,認為法律有違憲之虞,依程序報請中央釋憲,內政部也可配合協助層轉。

對於都市更新條例引發的爭議,內政部表示,目前正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廣泛參考社會各界不同意見,積極進行修法作業,預計將於6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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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同意戶拒絕再與王家對話 要求郝龍斌周內給擁抱!

〔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同意戶昨天聯名召開記者會,呼籲市長郝龍斌一週內給住戶「何時能回家」的答案;反對都更的住戶王耀德聞訊到場要與老鄰居對話,卻未能如願,他也要求市府成立專案小組,協調樂揚建設變更設計,劃出透天王家,讓三十六戶與王家都能回家的三贏方案。

十餘名住戶持「請郝市長一週內擁抱我們」、「無家可歸的人都是真正弱勢」看板,要求市府還給同意戶「合法的居住正義」,並遞交陳情書,由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受理陳情。

同意戶賴小姐代表住戶提出五項訴求,依都更承諾讓文林苑立即開工,兩年內讓住戶搬進新家。請議員著眼多數人權益,監督政府落實法規。市府與建商依法準時蓋好新家,讓這群無家可歸的真正弱勢者活下去。

賴小姐表示,事件應回歸法律,保障守法者權益,要修法,以後再慢慢談。只要能搬回家,自己家園自己守候,不需要學生們再浪費時間守候。

王家到場盼與鄰居對話 未如願

記者會還沒結束,反對都更的住戶王耀德與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突然現身會場,指稱都更範圍若要變更,同意戶的態度很重要,希望能和列席的老鄰居對話。但同意戶則說,從未與王家對立,當初是相信政府都更政策才會配合都更,所以同意戶願意與市府對話,而非王家。

王耀德說,強拆悲劇發生後,看到老鄰居流離失所,王家失去安身立命的家園,內心很難過;台北市政府是都更爭議的始作俑者,建議市府成立「文林苑都更案特別專案小組」,責成樂揚建設出來面對,變更設計、解決重大爭議,還給王家及三十六戶一個公道。



文林苑同意戶:王家嫌1坪換3坪太少 王家:你閉嘴!不要再說了

文林苑同意戶日前開記者會,表示自己「想回家」,力陳王家人明明都知情,卻在媒體上公然說謊,加上王家有學生、名導演力挺,36戶同意戶反而沒人理。文林苑其中一位同意戶李小姐,上《2100週末開講》力陳王家有出席多場公聽會並出示王家人簽名,指王家獅子大開口;對此王家長孫王耀德怒斥,自己真的不知要被強拆,而且也沒有參加過公聽會,甚至直言簽名是偽造的!

文林苑同意戶代表李小姐上《2100週末開講》,表示自己在同意都更後,收到的64萬元安置費與104萬元拆遷補償費,至今已全數用罄;並表示自己在公聽會上,聽到王家的王家駿直言「1坪換3坪太少」。而先前記者會也被爆出案外案,指有住戶被王家人騷擾,表示「為什麼要這麼早參加,拖久一點賺比較多」等說法,她認為同意戶根本是最大受害者。

王家的四女兒在第一時間立即call in進去節目,直批李小姐根本什麼都不懂,並要她找建商理論,別轉移焦點,更出言表示「你家老到不能住就都更嘛,我家是祖產,我還想住,只要從都更區劃出去就好,不是嗎?」

王家四女兒力陳自己有走法律程序,但自己仍被蒙在鼓裡!另外,王家人分別住在兩處,年輕人住在一起,另一處只有80餘歲的老母親。建商故意將通知書寄給80餘歲的老母親,她即使收到了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最後王家四女兒毫不客氣地請李小姐別再被建商利用。

隨後王家的王耀德也call in進節目表示,雖然建商負責人在最一開始有登門造訪,邀請他們加入都更,但他們表態拒絕且態度明確,口頭說法即具法律效力,但建商仍在三年後通知他們家即將被強拆。而對於李小姐所指稱,王家人有參加過公聽會,而且在名單上簽名;他表示,他們家沒有人有去那場公聽會,那個簽名是偽造的!

根據同意戶在日前記者會中所出示的證據顯示,王家人曾出2007年9月7日出席一場權利變更說明會,如該名單上的簽名「王國雄」如王耀德所言是造假,前立法委員邱毅表示,請王家務必提起偽造文書告訴,交由檢方偵辦。

原文網址: 文林苑羅生門 王家控建商偽造出席簽名 邱毅要王家提告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4/15/138-2804765.htm#ixzz1s82B6TRh

[Youtube]V6Bp_uUyEJo&context=C4e3ee82ADvjVQa1PpcFPxrEyAKK3MHZVtSyJDZv5GWoiB7cLjD9I=[/Youtube]


政府無能,建商貪婪,王家陰險

比八點檔的連續劇還好看

看到後來王家整場跳針

你不知道不要亂說喔
你不要亂說喔
你被建商利用了
你好可憐喔
你不知道我家的事不要亂說喔!!
閉嘴!你不要亂說了!!
你可不可以閉嘴!你不要再亂說了!!
我們家被"劃入都更"沒人知道啊
我們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都更
說我們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都更"是太誇張了,我們知道要都更
我們知道要都更,但是從來沒人去過公聽會
公聽會,我有去啊,但是我都沒有簽名



邱毅說:簽名如果是假的請趕快去告偽造文書,不過要注意如果是誣告會很慘歐,因為誣告是公訴罪,跑都跑不掉

王家將提出偽造文書告訴,希望王家不是亮相說說而已,請王家把場景帶到去法院按鈴控告,整齣戲就會進入大結局!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4212


戲還沒落幕ㄡ
都更日記之跳針英雄
都更讓我們在一起
命中注定我拆你
台灣都更火
天下都更心
都更萬事興
都更人生
都與更
流氓都更
都更一瞬間
台北郝郝拆
王家幫幫忙
你拆你拆你拆拆拆
持續上演熱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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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7% (550)
11.23%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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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面是聰明的敵人,後面是無能的同伴,我必須同時與這兩者搏鬥,而且我自
己也不是眾望所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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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210028 發表於 2012-4-16 00:21
本帖最後由 jack210028 於 2012-4-16 00:44 編輯

我想投:
「王家說什麼都無所謂,但都更法是惡法,一定要修!」

或許王家是真善良,也或者是偽君子,
但我對這種八點檔的連戲劇劇情不感興趣...
我只覺得...如果哪天要拆我房子的時候,
我好像一點抵抗的權利都沒有...
小學老師告訴的「多數暴力」,
似乎跟這個很像呢...

為了多數人的利益,
所以我們要犧牲少數人的權益?
唉~
wellgunx 發表於 2012-4-16 00:34
打著居家正義的名號
講到錢..什麼正義都是狗屎蛋
說到底..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啦
尤其那些學生最好笑
如果王家能拿到更多好處..這些學生能分到什麼嗎???
cai30653 發表於 2012-4-16 00:37
本帖最後由 cai30653 於 2012-4-16 00:49 編輯

電影 潛罪犯 對白中 提到

這個世界玩弄你,幹嘛要被它玩弄?
世界對你不公平,就要站出來抗爭 不滿意這個建制,就走進建制然後拆散它
讀法律?法律是什麼? 大部分法律…
都是利益既得者訂出來保障他們自己的 這個世界不應該像現在這樣
也可以不是現在這樣 黑,不一定是黑 白,不一定就是白
歷史上每一場革命…都是從犯法開始 這點不都是如此?

----------------------------------------------------------------------------------------------------------
你知不知道一個人為什麼要犯法?是因為,在合法途徑…他得不到這世界的公平對待
他只能用非法手段去拿回自己要的東西  你告訴我,為什麼同性戀是犯法?
為什麼安樂死也是犯法?因為法律是人定的
但為什麼要我們去遵守…人家定出來而又不公平的法律?
我覺得目標正確就行了,是嗎?


...我認為法律有問題 可是我無權修法 如果沒問題 為會有修正空間 ? 大可以理直氣壯..
...我認為王家有問題 可是我不是王家人 一開始同情 之後 討厭到 不在關心他門的新聞...
...我認為台北市長郝龍斌有問題 可是我無法監督以及訓斥他 明明欠健保局給 馬總統也有份上百億
               卻要 全台灣民眾買單 ...

引述來源 http://blog.xuite.net/olivegreen/julielancet/39987232 <== 全台灣人繳稅金 幫台北市 繳交 中央健保費..
男兒本色 發表於 2012-4-16 02:31
現在演變成王家的貪婪
如果是真那些支持王家的人無已被打暸一巴掌
這場羅生門事件越演越離普了
短時間不會落幕......
adsl1688 發表於 2012-4-16 02:39
個人認為:

本來很嚴肅的一件問題,一個值得反思法律的問題,一個追求幸福的問題,
都被醜陋自私的人性破壞掉了,這遲早會有天讉的,

有可能是 :   藍綠問題,馬英九當選了,綠軍的利益大敗,
沒執政,什麼都沒有了,思想被壓抑了,工作沒有了,錢沒有了,看著別人爽,無處發泄,
為反藍軍,沒有是非,都更問題,這只是個藉口,用來發作而已,

有可能是 :   王家什麼都知道,但努力求自己利益,但建商本來就是唯利是圖(奸商,很正常,無奸不成商),
當然不可能答應,後來鬧翻了,所以法律後來就全都輸了(法院已最後裁定確定),就到處告洋狀,耍賴,
願賭不服輸,文件簽名應該是真的,不然後果會很嚴重,

有可能是 :   王家真不懂法律,不知在都更程序中,有效的反對方式,以為不理他就沒事,
後來程序走完了,災難也到了,由於個人財產事大,法律該不該如此定,是否該修改,真的茲事體大?

有可能是:    學生本來就是小孩子,只是跟著感覺走,想到的只是,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拆王家無所謂,拆我家怎麼行,所謂的感覺或正義,說穿了只是個人的利益而已.

有可能是 :   法律都不用遵守,因為都可能違憲,每個人都可解釋憲法,大法官應該去死一死,反正根本沒存在價值,
一憲都可各表,因為根本不存在,每個人解釋都不同,根本不用施行,因為不知道要聽誰的?

有可能是 :   法律都是人定的,所以並不是上帝,有不公義情形,可以不用遵守,例如夏天,根本不用戴安全帽,
因為很熱,命是自己的,妨礙誰了?本來就不公義,都是一些人定的法律,根本不用遵守,警察如敢來取締,
應該打警察,燒立法院,為每個人應有的權力,請大家趕快去做?



fox4413 發表於 2012-4-16 06:43
本來我也對擅闖王家的警察憤怒 也對王家同情

但是越來越多案外案爆出來 讓人更感覺到

王家是否句句屬實 要是真的屬實 大可互相對照簽名

要是真謊騙 那無非是給同情的人一個巴掌 而且一坪換三坪還閒少

我只能說 要是真說出這種話 我反而會想跑去那邊抗議大罵王家人

現在各地的土地價格高漲 你多拿一點土地 別人就要多奮鬥十年才可以買到

另外 王家人分別住在兩處,年輕人住在一起,另一處只有80餘歲的老母親

你說這讓人怎聯想 出事才回來要老母親在那哭喊 說不定年輕人拿到他們要的東西

就把老母親踢去一旁 我不敢說是真是假 但我相信 連住都不住一起 卻在出事才出現

該說 同心嘛 還是說 利益 我看不出來
ryochang 發表於 2012-4-16 07:05
拜託....王家連土地都是自己的....光那個一樓店面就不知道多值錢了...

拿來1坪換3坪樓上當然少啊...誰會那麼傻....那些贊成戶都是老舊公寓換新房子...能比嗎??
timinghere 發表於 2012-4-16 07:07
只能說互有隱藏些實情
現在走向是
1政府VS王家
2建商VS王家
3都更戶VS王家
接下來不知道誰要對到誰了
tiida4d 發表於 2012-4-16 07:15
本帖最後由 tiida4d 於 2012-4-16 07:26 編輯

貪婪嗎?
買賣條件沒談好
買方可以宣稱賣方貪婪?
多數人的福利?
建商是建國小
還是開馬路
所有國民都能使用?
純粹商業用途何來多數人的福利?
更何況"多數人"這分母的多寡是建商決定的
分母要大要小隨心所欲
何來對等公平?
王家到底要不要賣只有王家知道
王家有沒有說謊很重要?
買賣本來就是勾心鬥角
重點是買賣雙方沒共識
一方就可強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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