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德:看到鄰居流離失所,內心很難過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6 00:17:40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97 22482
axu 發表於 2012-4-17 11:02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7 10:45
蔡英文還想把門檻往下調呢

想賣貴?門都沒有

蔡英文主張的是『公辦都更』 謝謝

不要竹蒿到菜刀 不懂裝懂亂潑油漆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7 11:07
本帖最後由 aomeios 於 2012-4-17 11:18 編輯
axu 發表於 2012-4-17 11:02
蔡英文主張的是『公辦都更』 謝謝

不要竹蒿到菜刀 不懂裝懂亂潑油漆


閣下的意思是"公辦都更"

就沒有釘子戶

找個六七成的人聯署就可以把別人的房子隨便推掉?

這可是大家認為最有爭議的部分歐!?
ycsingerkimo 發表於 2012-4-17 11:13
小蝦米對大鯨魚

如果這是你家呢? 本來王家就沒有賣掉的義務
別人幹嘛要等他家!?

這根本就是政府跟建商勾結之後 把矛頭轉向他家

把他家劃出去就完了

也不用拆他家 也不用讓住戶等!

但現在為何要拆他家?

說穿了就是建商可以多賺五億

後面扯這些 2100到現在還讓邱溢出來是怎樣?

當打手啊?

neowang31 發表於 2012-4-17 11:18
wellgunx 發表於 2012-4-16 00:34
打著居家正義的名號
講到錢..什麼正義都是狗屎蛋
說到底..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啦

正義…那些大學生分的到正義……說到錢…誰不愛…但…人生不是只有錢
ycsingerkimo 發表於 2012-4-17 11:20
scupio 發表於 2012-4-16 15:26
東西是人家的,就算人家要賣千億也合法

建商想要王家的東西,就說人家貪婪,覺得貴你不要買呀

說得好! 建商跟北市府這樣做,我真不懂跟強搶民宅差在哪邊?

個人的財產就是財產~!

不然還繳納房屋稅 土地稅幹嘛?


我看你的智慧型最高階手機比我的好... 我們聯合幾個人把我身上的普通手機外加你的一起賣了

賣掉的錢在來重新辦理新機

所有的人都拿低階智慧型手機就夠了

你爽嗎? 這樣有天理嗎?


到現在還在幫建商北市府狡辯的人

我打從心眼裡看不起!


babu~ 發表於 2012-4-17 11:26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7 02:14
重點是"什麼才是事實的真相"

法律再怎麼修

真相有如霧裡看花...永遠看不清,人心嘛~
今天的報紙說王家已經對建商提告啦!!
一告偽造簽名,二告偽裝其他住戶登報毀謗...
什麼是真相???
真相是兩造為自己利益在爭...
一邊拿原住戶助勢,一邊拿煤體學生....等對抗,
如此而已!!

都更該怎麼更?這才是此事件的重點!!
都更是不錯啦,怎樣公平不讓財團不公的牟利?(是不公,不是不法...因為法好像變財團的工具了)
若沒有這些聲音,相信不久的將來,所有值錢的土地全都會被炒一遍!!
除了一些重要人物的土地!!
都市變好看了,但財產被剝奪了,稀釋了...(更何況有些根本不是錢的問題!!)
那麼,在努力打拼的大家...未來是什麼?隨時被財團吞併你一生的心血???
對自己擁有的東西卻一點自主權都沒有...定個法條,戴上高帽就定生死??
讓共產黨來管理台灣好了!!

口水怪 發表於 2012-4-17 11:37

你不知道不要亂說喔
你不要亂說喔
交給四個小朋友去說
axu 發表於 2012-4-17 11:44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7 11:07
閣下的意思是"公辦都更"

就沒有釘子戶

所以說你不懂嘛
不是六七成
是10% 就可以把你的房子鏟掉

如果公辦都更
郝政府不立即就百分百同意的36戶進行都更
而硬要把王家給扯進去
那要付出政治責任代價的就是郝政府
不必推給建商或市議員
天涯小子 發表於 2012-4-17 12:06
本帖最後由 天涯小子 於 2012-4-17 12:09 編輯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7 10:24
您的意思是法官的判決都是錯的?

你舉了一個司法死結

那個案件A法官認為是甲撞的B法官認為是乙撞的

所以發生這個鳥事

但是這件案子沒有這樣的問題

從頭到尾都是相同事件




我不是說法官的判決"都是錯的"
而是 法官的判決"不是都是對的" 希望你可以搞清楚邏輯關係
你也是選擇性的發言
你說 車禍官司是司法死結 這我不跟你爭論 但是這個判決並沒有給任何人"公道"
襲胸10秒不算性騷擾  那這又是司法的公平正義下的判決嗎

總之 你也不是建商 你也沒看到建商有出示王家的同意書
你也是單聽建商方面的意見 而有了心中的成見 不是嗎?
建商都很老實? 你也是聽信得很高興啊
郭元益大樓跟另一邊的地 未被劃入都更範圍
你也是搞不清楚前因後果 就說是因為他們有表達拒絕的意見 才免於被劃入都更
我也是很佩服你 可以講得這麼理直氣壯

我只有一個重點 買賣關係要成立 就是基於"雙方同意"的基礎上
而不是"未聽到拒絕意見就是同意"
之前保險業電話行銷也是因為這樣而被告
之前的狀況是 保險電話行銷 跟消費者介紹了一堆 如果消費者可能接電話當時正在忙
沒有仔細聽電話內容 只有嗯嗯啊啊的回應  這樣就被保險公司視為買賣合約成立
因為消費者"沒有表達拒絕"
這種不合理的狀況 現在已經被明令禁止了
保險公司一定得到消費者的"同意" 保險合約才成立
而不是 未聽到消費者的反對意見 保險合約就可以成立了

請建商趕快出示王家的同意書 再來揭穿王家出爾反爾的醜陋嘴臉吧
1月23 發表於 2012-4-17 12:13
aomeios 發表於 2012-4-17 10:33
你回答完我的問題
我自會回答你的問題

你和一個顏色掛帥講什麼法呢...
什麼法院判決.在他看來都是屁...
照樣講著謊話.說著王家未收到通知書.不是崎零地.建商為何不都更郭元益.另兩戶..一堆鬼打牆謊話

帶顏色唯一功能就是散播王家的謊話..
就算這謊話早被法院揭破.臉皮厚著繼續說..

無視他吧..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aomeios

LV:5 騎士

追蹤
  • 14

    主題

  • 574

    回文

  • 1

    粉絲

生命是一連串的複雜的選擇題,而你永遠不知道當下的決定會不會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