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聲明】winnie001在ck101首發
【原創日期】2013-2-17
【原創內容】如下:
228應分為二部份,前期是台灣人殺外省人,後期是國軍殺台灣人。
但台獨把228扭曲了,提到228就說是國軍屠殺台灣人,對於台灣人屠殺外省人卻隻字不提。
台獨一直無限上綱的擴大台灣人的死亡數字,從千人到數千,又從數萬到數十萬。
郝伯村任閣揆時,爲了對228受難者的補償(死亡或失蹤600萬新台幣),展開長達10年的統計(1995~2004),最後的數字是死亡和失蹤是857人,也就是說,228有857位台灣人被殺。
少部份台獨也承認,228前期也有外省人被毆打和傷害,但,是輕微的,是不嚴重的。
既然是輕微和不嚴重的,一般的兇殺案,警察即可處理,何以還要動用軍隊?(當時,台灣沒有國軍駐紮,國共內戰打的激烈,卻抽調軍隊來台平亂,可見228前期對外省人的殺戮已經失控,警察已無力阻擋,不得不動用軍隊來阻擋。)
據某些文獻說,228的屍體達萬具之多,就暫定是12000具,減去台灣人的857人,剩下的11000人的屍體從何處來?是不是228前期被屠殺的外省人?
3月10日國軍登陸台灣,台灣人對外省人的殺戮被阻擋了,國軍展開對台灣人的捕殺。
當時氣候嚴寒,屍體不易腐敗,外省人的屍體和台灣人的屍體合併計算了,都成了228的受難者了。
可以肯定的是,外省人的死亡遠多於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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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被殺857人,是可以相信的,原因如下:
1.賠償金錢多,死亡或失縱每人600萬、受傷或名譽受損50萬~400萬。無人跟錢過不去,能多領絕不少領,能領絕不會不領。
2.賠償的條件非常寬鬆,只要是在228這段時間內死亡的(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皆可申請。
3.台灣在日本統治時就有完善的戶籍制度。另台人土生土長,本人絕後也有親故代為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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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沒有外省人求償?
當時,長達10天對外省人的殺戮,所剩不多,殘存者也會驚恐的離開台灣返回大陸了,當時,大陸的戶口不完善,死難者的後人難以證明先人在台被戮殺,也不可能知道台灣有補償(郝伯村任閣揆時,二岸還是難以來往的)。
本帖最後由 winnie001 於 2013-12-1 16:4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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