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捷運之狼的小雞拔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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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bxxn 2007-3-16 22:00:17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6 4843
捷運之狼被抓 於警察局頻說對不起.唉.我真的覺得將他的小雞拔掉算了 根本是渣(自己還有女友咧 怎不想想看若是自己女友被它人性侵會做何感想.真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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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7-3-16 22:18
原帖由 wesbxxn 於 2007-3-16 22:00 發表
捷運之狼被抓 於警察局頻說對不起.唉.我真的覺得將他的小雞拔掉算了 根本是渣(自己還有女友咧 怎不想想看若是自己女友被它人性侵會做何感想.真幹)
宮刑
就是最適合他的刑責啦:tongue:

像這種已經不配稱為『人』的敗類...絕對要好好修理修理它啦:sunglass:
861 發表於 2007-3-16 22:29
沒辦法!

台灣的法律都非常的輕

就算被判刑了也是可以假釋出獄繼續犯案

誰叫那些人權團體只看的到犯人的人權
DEEP-BLUE 發表於 2007-3-16 22:29
先閹掉 再讓他巡迴全台監獄去當慰安公
讓人雞姦到爛
不過.....................
他如果藉此裝病學阿珍不出庭........
colinya 發表於 2007-3-16 22:38
強烈附意樓上幾位大大的看法...
宰了他的...鳥!!!!
鐵拳無敵 發表於 2007-3-16 23:51
剁掉剁掉~通通剁掉~

這樣應該可以減少很多很多的犯罪吧
嚴重傻帽 發表於 2007-3-17 00:13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讓人很生氣
強暴犯出獄後的再犯機率超高
一個強暴犯平均犯案10件才會被抓
你他馬的立委諸公式再幹麻的
一定要等到你們的親朋好友也遭遇這種事情
你們才會想要重視這問題嗎
每次看到立法院的醜態
真的是不知道選你們出來做蛇麼
吃飯嗎我就會了何不讓我去
聊天嗎我可以和旁邊的阿桑聊
打架嗎我年輕力狀的不比你們弱
打嘴砲嗎..瞧我現在就再做啦
你們做的我都會選你們出來吃飯的嗎
faska 發表於 2007-3-17 00:22
神麼拔掉而已,給他十大酷刑辣!這麼簡單就放過他,看了我都不爽,十大酷刑完之後剁掉味老鼠吃辣!
sk149r 發表於 2007-3-17 07:20
人道去勢啦
然後關完之後限制他的居所
叫當地警察天天去查勤關切  
毀人一生的傢伙
POSH2580 發表於 2007-3-17 07:55
恩!!我也認同這樣的道理耶~~畢竟台灣犯罪的人太多~而主要也是因為刑法過於太輕吧
導致80%以上的人會繼續犯錯.........真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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