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捷運之狼的小雞拔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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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bxxn 2007-3-16 22:00:17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6 4844
su_sin_min 發表於 2007-3-18 09:38
我個人覺得定期讓犯罪者吃一些能降低性欲的藥
並依照外國對於這種案件的處理方式來作 我認為是比較好的
kumakumad 發表於 2007-3-18 09:51
這種人只有被抓會說對不起
請用行動負責吧,自宮吧你
人渣
pejita 發表於 2007-3-18 19:07
我覺得把他的小雞雞 從正中間切進去
讓他有兩隻小雞雞好嗎 (兩隻小雞雞都沒用)
這個懲罰好玩吧
讓他的下半輩子都蹲著尿尿吧
kr2ooxx 發表於 2007-3-18 19:32
我們應該鼓勵科學家製造人工黑洞

以後也不用建監獄了

這種惡性重大的強姦犯直接丟進去.:tongue:
大楓 發表於 2007-3-18 19:49
別傻了~~

台灣可是有一個名為人權組織的狗屁團體耶

他們可是專門保護惡意犯罪的人耶

在台灣~好人是沒人權的~注定要被壞人凌虐的啦~~
acaci 發表於 2007-3-19 03:58
我覺得應該要判重一點,台灣法律對強姦犯根本沒效
關個幾年,又是一條活龍出來...
如果改鞭刑,那人本基金會可能會出來喊人權之類的,不然判無期徒刑好了~
只怕台灣要多加蓋幾間監獄才裝得下他們.......
yuan_0605 發表於 2007-3-19 09:33
台灣的法律真的太鬆了..
假釋再犯的新聞時有所聞...
那為什麼還不改進修法呢..
臺灣的立委腦袋真的都不知道在想啥??
四物燉乖乖 發表於 2007-3-19 14:13
應該建議所有的強姦犯(包括性侵自己小孩也是) 把他們的GG都割掉
然後給他關到死 好了
因為只要是犯強姦罪的人 心裡都不正常
桔子 發表於 2007-3-19 16:35
初犯:雞姦
累犯(強姦2次以上):剁掉+雞姦
罪大惡極(強姦+殺害):五馬分屍,屍體餵豬吃

這樣比較簡單,
什麼叫做人有悔過之心,我看根本是屁屁啦!!
那種強姦犯根本心理都有變態,會悔改的話吳淑真都就會上法庭了!!
所以這根本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zeeman 發表於 2007-3-19 16:38
等到那些人權團體的家人被牠們強姦差不多了再來談切小雞雞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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