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嗆司法~有什麼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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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cow 2007-6-22 19:33:46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3 6810
mana10000 發表於 2007-6-23 00:14
就是快沒影響力了 所以扁才要裝模作樣
在野黨無能 不見的司法也跟著無能 

很多事情已經積壓太久 在扁任期越來越短時會開始浮現
Q-black 發表於 2007-6-23 00:33

回復 #20 pccow 的帖子

很認同你說的這幾句話:

------------------------------
呼口號的時代都過去了
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醉了也有酒醒的一天
醒了就該認清事實
------------------------------

所以請阿扁清醒吧!!

至於有沒有人在福中,大家感受不同,沒能說的準

阿扁嗆司法,有什麼影響力?

樓主既然都想問問其它人的看法了

又何必因為大家跟你的意見不同而感到不滿?

不好意思,真的!個人小小的感覺是

阿扁上任以來的作風,只讓我看到了自以為是、自我安慰、自我陶醉的執政方向

只要有反對的聲浪,一律歸為不愛台灣!他說了算!

陳水扁不管嗆什麼,影響力是一定有的…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6-23 01:17
總統能不能影響什麼就看他是代表什麼?
如果今天是游阿坤大喊司法不公,
那大家可以當他是瘋子亂喊一通,
連甩都不用甩他,
但今天以總統之尊大喊司法不公,
那代表的是,
台灣的司法在民進黨及陳阿扁7年的帶領下是一蹋糊塗,
是不是也告訴所有的人民,
這7年民間有許多的判決都是在法官無專業的素養之下所判決的,
也就是說,
台灣這7年來所關進監牢的受刑人都可以要求冤獄賠償,
因為他們是在這7年來司法不公的情況下被判刑的,
古有云:『君無戲言。』
難道你要強辯說陳阿扁他只是講講而已,
你以為身為一個總統可以像小孩子一樣口無遮攔嗎?
54011 發表於 2007-6-23 09:28
不管能不能撼動司法
但他的身分是總統
總統這個職務應該是超然的
但這幾年來.總統的格局被阿扁越做越小
真是悲哀阿
sunny631 發表於 2007-6-23 09:50
原帖由 pccow 於 2007-6-22 16:08 發表
你們真是想定人家罪都不用罪證的
丫扁那句話去恐嚇法官了
完完全全是你們個人的解讀
還真虧有一個自稱法律人
可以解釋怎樣才構成恐嚇罪嗎?
況且如果真構成恐嚇罪
早被國民黨的律師團告到翻了
那還輸得到 ...

個人對任何事的確有抒發己見的權利,這也是個人自由,不過針對阿扁的作為我就有意見了,阿扁是啥身分?是平民百姓嗎?他所擁有的權利足以影響任何事情的發生結果,而且今天讓我最有意見的,是他身為全台灣的總統,做的事卻完全只為了民進黨及個人的利益,無法立足在全民的利益下作考量,他已經嚴重失職,作為總統這個職務,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更應該超乎黨派利益,這才是"總統"
tsengzine 發表於 2007-6-23 10:50
司法是糾紛的仲裁者 銜著國家公權力之名
對於做出的判決應有相當的公正性
但兩造對壘一定有一方是輸家
只有極少的人會對判決沒有異議
所以還有二審 三審可以上訴

不管是媒體也好 政府也好不是一直在宣導
要大家相信司法 尊重司法
而阿扁嗆司法 不就推翻了司法的公平 也推翻政府的承諾
那大家還要繼續相信司法 尊重司法嗎
其實他可以有更好的說法來突顯他認為這個判決過程有缺失之處
並希望二審判決可讓案情更加昭然
但他卻使用情緒性的語言來批評司法 那不是顯得更加鄉愿
或許他有其他的目的吧
當一國之元首 也在對司法公正有批判之時
那政府的司法改革政策 豈不代表是一蹋糊塗
是否也代表大部分的司法案件判決都不公平
若答案為是 那事情可大條囉
pccow 發表於 2007-6-23 11:45
總統讓人民有發表言論的機會
人民卻要總統閉嘴
跟你父母給你飯吃
你卻讓父母餓死有什麼兩樣

sunny631 所言的黨派利益
讓我想到國民黨的黨產還沒還
已經有140萬以上的人簽名連署了
且國民黨內黨產監督委員會召集人陳長文為了維護國民黨的聲譽而提出"黨產歸零"
卻因此被迫辭職
這算是黨派利益嗎?

說明白一點
國民黨錢很多資源多不做事
民進黨沒什麼錢沒資源做不了事

另外試問反扁人士
丫扁有沒有那次發言你們不反對的
84901876 發表於 2007-6-23 11:51
他當總統7年了
司法不公....
他要不要負責..
他老婆的案件...是不是也不公...
kr2ooxx 發表於 2007-6-23 12:08
司法真的不公阿,扁嫂要是換成一般人早出庭了

哪像現在還在官邸吹冷氣,這公平嗎,不公平

他以為現在是"扁帝7年"間阿,喊一喊只會更讓人覺得他又要伸出他的鹹豬手猥褻司法了.:loveliness

[ 本帖最後由 kr2ooxx 於 2007-6-23 13:13 編輯 ]
WLIFE 發表於 2007-6-23 12:26
原帖由 pccow 於 2007-6-23 00:08 發表
另外法律有規定總統就不能表達他覺得不公的地方嗎?
在國民黨時代的台灣或現在共產的大陸
領導人大概使個眼色..法官就乖得像隻狗了
根本不需要出來達什麼不滿
我這樣說各位有那裡不能認同嗎
??

噗!!
像民進黨這種根本不尊重法律的貨色.
還管什麼法律規定了沒有?
你說的(字的部份)
那又有什麼證據呢?

趙建銘被收押時候.阿扁公開說他自己詳細研究證交法.
還表示趙建銘應該無罪!
如果你稱這為:阿扁的個人民主自由!
那百萬紅衫軍上街頭抗議時候.
是哪個混蛋政黨不尊重別人的民主自由!
還把人家抹黑是中共同路人?

一個國家領導人光是為特定對象聲援!
卻對多數人民的上街表態視若無睹!
這就是一個失職失格的領導人!!

如果閣下對於總統的看法只在法律範圍!
我也可以告訴你:
法律沒有禁止人吃狗屎!
那阿扁遲早也會做出這種吃狗屎的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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