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總統批評判決本來就很誇張
就像言語上的性騷擾,你懂了吧?
還是你馬子被人家在言語上吃豆腐不會懷孕,所以沒關係啊?
人家毀謗你也無所謂?
姑且不論你有沒有所謂啦!這就已經造成所謂"影響"的認定了
一個總統沒有一個總統的樣子,不然你去當流浪漢就好啦
想講什麼就講什麼,人家不會太跟你計較啦!
還有,總統跟人民的關係,你比喻的很爛!
人民才是總統的父母,靠!公務員薪水還是我們付錢納稅,你以為阿扁的衣食父母是誰啊?
言論自由是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的,少在這邊笑死人!
至於扁嫂,我看也是罪有應得,罪不在於貪污多少錢,反正還沒"判決"嘛
而是身為第一夫人,以這種爛形象公諸於國際,根本就是國恥,可悲!
什麼叫做避嫌!懂不懂啊!
要是有自覺,就算死也要死的有骨氣,這樣才不會愧為第一夫人的風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