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反將一軍,TPB 控告電影音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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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米修斯 2007-9-27 06:03:0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2 5391
資料來源:http://mmdays.wordpress.com/2007/09/24/tpb_sues_big_companies/

是的, 你沒看錯, 我也沒寫錯, 全球最大的BT Tracker業者The Pirate Bay打算提告Sony, EMI, 環球唱片, 20世紀福斯影業…!

The Pirate Bay(簡稱TPB)是當前世上最大的BT種子搜尋引擎兼Tracker集散地. 由於樹大招風, TPB一直以來都是正版唱片及電影業者的眼中釘肉中刺, 法院訴訟提告不斷, 詳細列表可以看The Pirate Bay自己的整理, 可真是洋洋灑灑一大串. 而唱片藝人深惡痛絕者有之(如前一陣子提告的Prince),也偶有一些藝人聲援P2P分享技術(如公開把唱片放在P2P分享網路上的Nine Inch Nails). The Priate Bay由三位瑞典人創立, 打著反著作權(Anti-Copyright)的名號, 以廣告費維生. 他們在2006年中曾被瑞典警方掃蕩, 但聲勢卻不減反增. TPB今年年初才因為傳出有意買下Sealand而被人笑稱是想建立盜版王國. 不過有趣歸有趣, TPB身為當下世界最大的BT種子集散地, 企圖心可不是蓋的. 今年八月, TPB又取得另外一個前知名BT搜尋引擎: Supernova.org的網址, 打算讓這個地方復站. 而現在, 他們最新的動作, 竟然是回頭向正版廠商提出告訴!

原來, TPB一直懷疑, 唱片與電影公司除了公開提出告訴之外, 私下也有來陰的: 用各項匿名入侵技巧攻擊TPB. 而現在TPB終於抓到這些大公司的小辮子了. TPB宣稱掌握了證據, 可以證明唱片與電影公司僱用駭客, 意圖用DDOS等手法攻擊TPB上的Trackers. TPB現在要反告回去, 而這些正版廠商包括 :

    * Twentieth Century Fox, Sweden AB (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
    * Emi Music Sweden AB (EMI唱片公司)
    * Universal Music Group Sweden AB (環球音樂公司)
    * Universal Pictures Nordic AB (環球電影公司)
    * Paramount Home Entertainment (Sweden) AB (派拉蒙電影公司)
    * Atari Nordic AB (Atari公司)
    * Activision Nordic Filial Till Activision (Uk) Ltd (Activison公司)
    * Ubisoft Sweden AB (Ubisoft遊戲軟體公司)
    * 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Sweden) AB (Sony BMG唱片公司)
    * Sony Pictures Home Entertainment Nordic AB (Sony電影公司)

TPB得到的證據是由 各大電影唱片商所僱用的反P2P公司MEDIA DEFENDER因有心人仕進行攻擊而獲得的內部郵件,裡面記述了MEDIA DEFENDER破壞P2P網絡的多種手段,包括上傳假TORRENT檔案到各個BT搜尋引擎、對BT網站進DOS攻擊、建立假電影分享網站引人犯罪等等,簡直是無法無天。由於TPB的伺服器現在位在瑞典, 所以上面提告的對象幾乎都是瑞典分公司. 唱片及電影公司提告P2P業者的例子所在多有, 但是P2P業者反告唱片與電影公司? 這好像還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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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支持盜版,但我反對智慧財產權這個怪獸!智慧根本不應該是個人私有財。
翻翻我們從小學到大學的教科書,如果每個先人都把智慧當私有財產…會是什麼結果?
你的國中數學課本可能會分成簡易版、普及版、豪華版,然後一本要價從兩萬台幣起跳。

這個時代的智慧財產權創造了一堆橫徵暴斂的軟體、電影、音樂業者,
Reese Witherspoon拍一部電影,收費 2900 萬美金,一個台灣人要不吃不喝工作 1933 年才辦得到…
大概就是從東漢光武中興那個年代開始打工,一直做到現在,請加油。
試問這些軟體、電影、音樂業者有為人類文明帶來多少助益嗎?
如果沒有開放自由的 Firefox,恐怕到了 Microsoft Zista 大家還是在用 IE 6.0

多年前小弟在台北敦化南路管理一家 KTV 時,剛好碰上了台灣受不了美國壓力,開始推展智財權
很棒,忽然你就發現同樣的正版伴唱帶價格往上翻了幾翻,
最妙的是,如果要在外場使用,還要付出更貴的授權費用!
賣車的業務會跟你說「你買了這輛 320i 只能自己開,如果你要借朋友,還是要載人,請再付錢」嗎?
智慧財產權就是這麼莫明其妙的怪獸!

P2P & Anti-Copyright,請加油!打好這一場聖戰!


[ 本帖最後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7-9-27 06:20 編輯 ]

已有(3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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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 發表於 2007-9-27 06:50
1.橫徵暴斂我也是抱持反對......
正版那鳥價格令人根本不想買

2.國片的歷史可能會有點問題
當業者辛辛苦苦的拍好一片後
人事.場地.....一大堆費用.......
不請知名大導演大演員費用也一樣可觀
我只問一句
誰要付賬?

3.人家是"營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

4.朋友嘛....
小則一個社區
大則整個村里......(應該沒人有辦法認識整個鄉鎮的人吧)
為了造聲勢候選人也會借出(當他還受選票約束時不就會把整個選區的民眾都當朋友?)
我問一下......
他賣的出幾片?
他一片得賣多少錢才能合乎成本?

5.那堆電影音樂軟體沒有給人類帶來助益?
那那堆聲光技術會進展如斯?
沒有這些東西2200年地球還是在用win95
你說的火狐可能會出現在2500年
奔騰4可能會到地球毀滅前一天才有

[ 本帖最後由 就是我^^ 於 2007-9-27 07:00 編輯 ]
jyx2 發表於 2007-9-27 07:08
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7-9-27 06:03 發表
這個時代的智慧財產權創造了一堆橫徵暴斂的軟體電影音樂業者


智慧財產權應保護的是真正智慧的財產 - 個人專利ˋ種族文化(現在連文化都有人偷)等..

且有些軟體動則要價幾十萬 一般人哪買的起
kmt7788 發表於 2007-9-27 10:39
告的好阿!
網路本來就是分享的世界.
如果是真的好產品.
在網路試用過.
應該都會去買正版來收藏才是.
:angel:
bishopc 發表於 2007-9-27 10:39
插個嘴 , 關站前的supernova.org實在好用到不行 .
現在的pirate bay根本不能比 .

最新的遊戲 , 電影 , 軟體 , 光語言就有7,8種不同的版本~
那是BT的全盛時期~
kkk088 發表於 2007-9-27 11:21
原帖由 kmt7788 於 2007-9-27 02:39 發表
告的好阿!
網路本來就是分享的世界.
如果是真的好產品.
在網路試用過.
應該都會去買正版來收藏才是.
:angel:


會這麼想的一定是少之又少,都可以用免費了誰還會想花錢去買

人都一定有貪小便宜的心態,至於智慧財產權本來就要有所保障

不然人家花大錢去研發軟體,跟得到的收益不成比例

那試問又有誰想去作這個賠錢的生意

並不是每個人都是慈善家的。
allenchang1006 發表於 2007-9-27 11:30
當然賣方想賺錢
買方想省錢
如果能兩面討好的平衡點實在不易尋找
不過就我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當然希望不用錢啦~
哈~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9-27 11:39
智慧財產權的確是應該受在保護,
不過不是無限上綱式的保護,
就如前一陣子醫療院所被威脅強迫收費,
大多數的醫療院所都會放置電視在候診室,
而電視節目並非醫療院所所能掌控,
況且大多數在電視上出現的音樂都為廣告性質居多,
就因放置電視而電視上出現音樂頻道就挾以強制收費,
這跟強盜攔路強收過路費有什麼不同,
所以現在智財權為何常常讓人非議,
就是因為這種如同強盜的作為越來越猖狂,
我想唯有好的創作加上合理的收費才能讓智慧財產權落實於社會,
不然就只會是使用者跟創作者永無止息的戰爭而已。
dax0107 發表於 2007-9-27 12:58
不知道該說什麼
智慧財產權需要被收到尊重
畢竟這是他人討生活的方式
但是有沒有必要這麼貴?
隨便一個遊戲一兩千
一套軟體好幾千,還有到上萬的
一張專輯幾百
很多東西消費者買來發現不喜歡
但是拆封了又不能退
消費者的保障又被擺在哪裡
nickcha 發表於 2007-9-27 15:04
我也是正版軟體的受害者~~
像WINDOWS盜版被鎖金鑰那行字一樣(不過他是盜版軟體受害者)
正版四千多難道就不用下載SP的嗎
我朋友買沒多久授權碼就被盜用
客服也愛理不理的~~所以大家不要再當正版軟體的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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