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7-9-27 18:45 發表
錯誤的是你這樣的觀點,少了智慧財產權就沒人會去寫書、寫歌、創作?
音樂出現在人類的文明多久了?Smetana 寫下 Ma Vlast 時可有智財權這個怪獸?
去問問羅貫中、曹雪芹、施耐庵、吳承恩什麼叫做智慧財產權?
Li ...
這個觀點,小弟完全認同,難道沒智慧財產權,社會就不會進步了嗎?!:what: 太空科技,核能技術,這些都是因為智慧財產權下的產物嗎?!:what: 智慧財產權只是生意人,大老闆斂財的工具,這個法案本質對人的生活根本沒貢獻,試問,愛因斯坦發表相對論時,有提到智慧財產權嗎?:angry: 所以,小弟我的觀念,只有知識分享,沒有智慧財產權,:angry: 而且盜版的定義也很難認定,當然,小弟仍支持P2P軟體做知識分享,不會拿去做壞事!:smi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