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的政黨下台吧!
有罪的人就應該起訴!』
很同意這位大大的看法
不過現在哪個政黨不貪呢
況且有罪的人也不見得會被起訴的
司法只保障壞人不保護好人的
警察.檢察官.法官馬都只會挑軟的吃
遇到大尾的...縮著尾巴.挖個洞...躲起來說我什都不知道
像經濟犯...陳由豪..王玉雲.......嘿嘿...馬都讓人溜走囉...跑去國外消遙自在去了
法官...竟然讓那種人交保;警察...跟監跟到人都跑了還不知道(我看是收錢了吧)
貪汙犯...當然要抓...不過好像有點偏頗
總統女婿+女婿父親...抓的好...管他多大尾...有貪就是要抓
不過特別費案...哈...馬竟然一審無罪...話說都已經把特別費存入帳戶後報所得稅囉
最後的理由是...已經捐出去當作善款了...呵呵...那以後的貪汙犯都不用怕囉
反正被抓了...趕緊捐一捐...就都沒罪囉....看來以後台灣的慈善捐款會大幅度增加...哈哈哈
總之讓人感覺是挑對象挑顏色再判案的...一點都沒有給人司法公正的感覺啦
許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喔(有檔案可以查到的..報紙..新聞)
[ 本帖最後由 jacky911017 於 2007-9-28 05:39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