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腦袋再想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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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cho 2007-10-3 12:12:30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2 4545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10-3 13:43
所謂不治之症到底是什麼

不治是無法繼續醫治將要死亡之病
還是無法治癒之病呢

中風可能算無法治癒之病
那像我有過敏性鼻炎及坐骨神經痛,目前這種也是無法完全根治之病
這麼說我老婆隨時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囉
noritsu 發表於 2007-10-3 13:58
所以要有法官法來淘汰不適任的法官
要不然下次樓主發起來襲胸女法官活動
旁邊要有人計時,不可超過10秒!
神經病法官還能當終身,莫名奇妙
_kazkaz 發表於 2007-10-3 14:01
聽人說過~
襲胸十秒無罪的判例有隱情
可能有些現場因素新聞並沒有報導出來以至於出現誤會

而致於因中風離婚
我也不認為有錯~~
如果只單純根據報導
男女雙方家庭完全認同此結果
女方因中風而陷入植物人狀態
男方家庭事業繁忙家裡三個小孩需人照顧
而三小孩皆同意
而男方也願意付100萬給女方
並且同意照顧女方一輩子
這種情況
法官判決離婚
沒有人是錯誤的吧
futek 發表於 2007-10-3 14:04
法官們每日深居簡出,又坐領高薪,早就和社會脫節了,應該學習外國有陪審團制度,這樣才會和現今社會的價值觀有所接軌
zcbvn2006 發表於 2007-10-3 17:52
以後法官好像要從重業多年有經驗的律師提任
不在考取了

我接觸很多法官
"大都"是很會讀書的人(一直念,一直考,直到考到法官)
基本上沒什麼社會經驗(就是說根本沒在外面給人欺負過)
圈子很小,都是唸法律的(非我族類不得靠近,這心態非常嚴重)
SO~~~~~~荒繆的判決一大堆!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10-3 17:56
原帖由 zcbvn2006 於 2007-10-3 17:52 發表
以後法官好像要從重業多年有經驗的律師提任
不在考取了

我接觸很多法官
"大都"是很會讀書的人(一直念,一直考,直到考到法官)
基本上沒什麼社會經驗(就是說根本沒在外面給人欺負過)
圈子很小,都是唸法律的(非我 ...


不好吧,這樣法官以後不是要賣律師的面子了
一個律師事務所有律師.檢察官.法官在其中
還真不錯,以後這樣真的就沒藍綠比例的問題,只有CASH的問題了
lyc20751 發表於 2007-10-3 19:17
法官腦袋裝甚麼我不知道
法院是幹什麼大概有點概念 :smile:
一句話
衙門八字開
沒錢免近來
有錢就判生
沒錢吼你死
silence. 發表於 2007-10-3 20:55
我記得...在那則"襲胸十秒獲判無罪"的報導過後不久,又有另一則新聞是有另外一個精血衝腦的色狼犯下了性侵害的罪名(一

樣也是襲胸n秒),但重點不在這,而是這則新聞有提到為何前者獲判無罪的原因。原因就是:前者是好幾年前性侵害防治法

未訂定前的案子,當時關於性侵害的法律條文還不如現在那樣嚴謹,或許再加上被告又花大錢請了個能言善道的律師....才

順利脫身。不過多數的媒體都未提到該案是多年前的"案例",真要追究到會造成其它人有意模仿的責任....我認為媒體的責

任比當時負責該案的法官更大。

至於另外那則丈夫因妻子患有不治之症訴請離婚成功的案子,我想多數人都會同情妻子的遭遇,但是否有人試著站在那位

丈夫的立場稍微想一下呢?人都會有生理需求,那表面上丈夫一樣維持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私下卻是養小老蔢或是在外花

天酒地,這樣的婚姻關係要來做什麼?這件案子內容還有簽下什麼協議我們也不瞭解,假設男方有盡照顧責任,那麼他又

做錯了什麼?再者,家中有重症病患的人應該都知道,要照顧這樣的親人是會對家裡的經濟造成很大的負擔,假設今天法

官將該案打回,日後也難保那名丈夫不會因為長期負擔過大而造成另一起的家庭悲劇

法律條文是死的,所以很容易被有心之人所操弄,就我個人的看法,錯不往往只是法官的責任。
周海威 發表於 2007-10-3 21:04
這個判決真的有問題!
我老實講!
已經有犯意了,不加以制止,只怕會有更多人會受害!
srmymw 發表於 2007-10-3 21:12
原帖由 861 於 2007-10-3 12:29 發表


這項判決還好

因為他根本不想在一起
強迫在一起只會讓事情更慘

你敢保證他不會殺妻詐領保險金嗎或是者幹掉他妻子嗎


看完新聞真相再說吧

這個人是有錢人還需要詐騙嗎?

有錢人才會心狠手辣的以為什麼事都可以用錢解決

不離不棄的反倒是那些沒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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