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啟示錄》——振聾發聵的啟示
「只要人有一隻耳朵,就要讓他聽到。」(「If anyone has an ear, let him hear.)這句尖銳的忠言,在《啟示錄》出現了4次。
《啟示錄》是《聖經》最後的章節,是著名的預言——這在《啟示錄》的開篇,就說明了。其通篇用象徵手法做預言。
(1)12章:赤龍下世
「一條紅色大龍,長著7個頭,10個角……(從天上)被摔下來,它就是那條古蛇,名叫魔鬼或撒旦,是迷惑全人類的。」
與《梅花詩》中的火龍吻合。火:火紅色,喻紅色政權。
(2)13章:
「那獸得到一張誇大褻瀆的嘴巴……被授權可隨意行事42個月。那獸開口侮辱神、褻瀆他的名、他的居所和天人,它被准許攻擊神的子民,也被授權可轄制各部落、各民族、各國家和說各種語言的人。」
「他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頭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666。」
「666」:喻獸的姓氏、權杖、迫害信仰的機構。江——6劃;他的權杖——共黨的「共」——6劃;迫害機構——610辦公室:江的「文革領導小組」,淩駕於公檢法之上,整法輪功、基督教民間組織、氣功。
「右手受記」:入黨、團右手宣誓;舉右手政治表態,和黨一致。
「額頭受記」:公檢法、軍武特的帽徽。
「不得做買賣」:鎮壓法輪功,誰不和黨保持一致,就下崗,經濟上被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