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犯真的該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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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0949 2007-10-14 22:40:55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29 94414
v62931 發表於 2010-2-16 13:55
大大說的很對
這有什麼好原諒的阿?

我覺得應該把他的"那話兒"切掉
為了防止這種事情再度發生我想制定這條法律是有必要的
這不是酷刑  而是哪裡做的  就要哪裡來承擔
這也算是給女方一個交代  
如果要給原諒的話   那不是每個男人去外面隨便來一下
過幾個禮拜幾個月就假釋   然後再犯嗎?
我覺得應該先來個殺一敬百!!
kevin29 發表於 2010-2-16 13:56
原諒或是不原諒都不能磨去所做過的事
也不帶表原諒他就可以不用付出代價
Surface 發表於 2010-2-18 05:37
這個辯論的前提有些模糊
所以我以下的辯論是以"反對於強暴犯身上實施終生囚禁跟死刑"作為前提的

首先,有一些人提出如果給強暴犯第二次機會,那麼誰給受害者第二次機會?
我想要強調,法律不是給任何人報復的工具;法律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才存在的
所謂的一眼還一眼,以怨報怨不過是純粹的復仇而已,並沒有任何公正性質
(在此補充,單單就這個觀點來看,我可以毫不猶豫的說出,就算是與我相關的女性關係人是受害者也保持同樣的觀點)

至於強暴犯很有可能或者往往會重犯
這個觀點是毫無意義的。
所為可能跟往往這種辭彙代表著一個數字
也許是60%也許是70%但絕對不是100%
如果那些會重犯的強暴犯需要關起來
那麼剩下那些強暴犯難道就只能自認倒楣?
再次重申,法律不是報復的工具,監獄的本意是指導囚犯改進向上
所以永久的羈押囚犯並不會有任何的改善
在能明確的判斷出該犯人是否為慣犯,是否會重犯之前
所謂的臆測在法律之上是站不住腳跟的

同樣的,如我ㄧ開始提出的一般,我反對無期徒刑跟死刑
言外之意就是有期徒刑以及手術刑罰相關手段我並不反對
必要的時候我不反對利用手術移除犯人生殖能力(但是對此手段的效用本人持疑)
在未來也許心理學跟藥物學的進步之下也許會有新的轉機
目前也只能以囚禁跟監控的手段來防範未然吧?
ujhoward 發表於 2010-2-18 09:48
抓強暴犯要用社會資源
關強暴犯要用社會資源
關了之後,出來
但不管有無再犯,還是要用社會資源(監視他們)
所以
與其用這麼多社會資源
不如給他槍斃
不僅減少消耗
還能大快人心
winch 發表於 2010-2-18 10:43
人權是給人的權利
至於畜牲是不需要人權的
mis293 發表於 2010-2-19 12:51
小弟也選擇不原諒
若是受害者是你的家人或另一半
你又會怎麼做呢
犯人只貪圖一時衝動
就會毀掉一個人的一生
何來原諒之理
tt9981 發表於 2010-2-19 13:49
不該原諒
不值得原諒
沒理由可以原諒
以上
XOXS 發表於 2010-2-19 14:36
讓它變太監就值得被原諒
不肯變太監的就沒有悔改的良心就要槍敝
behappy323 發表於 2010-2-20 18:29
本帖最後由 behappy323 於 2010-2-20 18:30 編輯

抱歉使用粗魯文字....

有人再有意識的情況下砍掉你一隻手,你願意原諒他嗎?
少了這隻手對你、你的家人的影響是一生的
如果他今天被關,你希望他可以假釋?課罰金?還是也讓他殘障?

如果一隻手的「肉體」影響都難以原諒(我也要讓他殘障)
更何況是身心都受創的被害人,強暴犯更不該被原諒,贊成處以宮刑,因為他管不住自己
kiki2510 發表於 2010-2-20 23:55
強暴犯不值得原諒
最好給予去勢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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