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犯真的該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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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0949 2007-10-14 22:40:55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29 93421
feiquejushi 發表於 2012-10-20 21:04
壞壞的貓 發表於 2012-10-20 13:54
強暴犯應該去勢

關到沒有女人得地方

你的心太軟啊
去勢以後,關到沒女人的地方是不對的
關到24小時到處放A片的地方讓他們天天看才對,看到他們精神崩潰為止!
a131865 發表於 2012-10-22 14:41
決對不能原諒
誨人一生事後說聲對不起
就要人同意原諒他
去吃大X
jaingoxox 發表於 2012-10-22 15:08
法律有定刑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無原諒這一說
問題是,台灣不講法律,只講法官,
這個才是問題很大
doihachiro 發表於 2012-10-23 14:37
個人支持強暴犯直接執行死刑!!!!
jackychen3472 發表於 2012-10-23 20:40
廢物渣是不需要人來原諒的!

原諒廢物渣是上帝的工作,送廢物渣去見上帝是我們的責任
fishdumpling 發表於 2012-10-23 20:46
投錯邊

這種心理已經出現問題的人
應該已經談不上原諒不原諒了
再給他們幾次機會
看他們會不會改
那  這段時間發生的案件
受害的無辜女性
又有誰要去彌補他們?
還能夠彌補嗎???

也許加害人有令人同情的理由
卻不能將這樣的理由
當作將痛苦施加在別人身上的藉口
louie084777 發表於 2012-10-24 02:14
閹掉放出來 還不是一樣性侵  

死刑比較快  不然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
zxccs627 發表於 2012-10-24 06:54
當然不該被原諒

當你一生被毀掉時你是甚麼感覺呢

將心比心

這種人最好是要用嚴厲一點的手段懲罰
g987host 發表於 2012-10-24 11:38
這種根本就改不了的行為...
放出來只會傷害更多無辜的人
cjding 發表於 2012-10-24 23:38
傷害人身的刑事犯罪,不該輕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非傷害人身,視狀況
但是富貴人家的子弟,應加重其民刑責
不然像某名人子弟當眾幹譙警察
據說才準備罰區區400萬
太少了吧
罰個40,000萬充實一下國庫
不然有錢人在台灣會像大陸的爆發戶一樣
老子花個小小400萬就圖罵警務人員罵爽的
天下焉有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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