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HACHA 於 2007-11-13 08:16 發表
怪了~以前殺人放火合法吧?
你家人有被殺到嘛?那太恭喜你了!
你是一個好人~能夠接受殺害自己家人的兇手
人不是神阿~總會犯錯
更何況~還有人故意搞破壞呢~!
228美麗島~怎沒讓你不能出生呢?
真是的~下次我 ...
如果是你死去的阿祖捅了我阿祖一刀,你又向我道歉,我會原諒你家人,但如果是現在你捅我,我會告到你去監獄撿肥皂:emo 032:
上一代的事沒必要一直牽連下去,如果是現代的事你捅死我家人,除非你死,否則我會追到底,可以看看我之前對反對死刑的人權團體發言就知道,犯罪的人除了死人都是壞人........話說,兩蔣都是死人,而且那是好幾代的事,現在國民黨當家的人也不姓蔣,干他屁室
如果你有家人死於228或美麗島,你忘不了仇恨,牽連其他無辜的人,是你心眼小,沒肚量,幹麻想捅我
如果你沒家人死於228或美麗島,那你不是看別人吃麵喊燒的無聊人,肯定就是別用用心,挑撥離間....不然阿扁執政一堆人自殺怎沒看你出來抱不平:emo 017:
回你的我228沒出生的問題,就算當時我出生,我的個性不會去和人硬碰硬,在當時頂多是個小農夫,要死也不會死我家裡的人:emo 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