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寵物"應該"或"需要"報戶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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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313411 2007-12-1 12:30:11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 7277
嚇阻棄養 寵物報戶口 北市新點子



有鑑於寵物飼養、棄養氾濫,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正草擬「台北市動物自治保護條例」草案,有意將寵物納入戶口登記,將動物權提升至「準」人權,在戶口名簿上占有一欄,以強化飼主責任。該條例若順利通過實施,北市將開全國先例,讓自家的寶貝寵物得去「報戶口」。


 多位台北市議員昨日在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上表示,北市流浪狗、貓問題雖趨於好轉,對於飼主責任的強化卻待加強。議員們要求,北市應嚴格實施寵物登記制度,並結合戶政系統,讓寵物出現在戶口名簿上。


 草擬動物自治保護條例


 針對議員們的建議,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長嚴一峰表示,該所一直以來都有上述構想,目前也正積極蒐集各先進國家的寵物登記政策,作為北市草擬動物自治保護條例的參考。他承諾於一個月內向議會提出自治條例草案。


 嚴一峰強調,強制規定飼主要幫寵物報戶口,最大的用意還是有利於市府嚴格控制寵物飼養情形,動檢所也欲藉由不定時「查戶口」,確認寵物狀況,同時達到嚇阻飼主隨意棄養的情形。


 他表示,寵物報戶口將不分動物種類,亦即不論狗、貓、迷你豬、鱷魚、鳥、寵物鼠等,都會在該條例的法令規範內。


 強化飼主責任將列罰則


 嚴一峰表示,如同結婚、家裡有新生兒要登記,以確立配偶或家人關係,寵物登記制度的建立,也是在確立寵物與飼主的關係,並讓寵物拿到「家屬證明」。對於市府追究飼養責任的或給予福利補助,除了將有明確的依據,也是任何罰則的基礎。


 不過,他也表示,因寵物報戶口牽涉到全國戶政系統及戶籍法的相關問題,恐怕也會增加戶政人員的負擔,尚有許多環節等待研究。


 北市產業發展局長陳雄文指出,雖然議員提出為寵物報戶口的立意良好,但是市府必須研究可行性。因為依目前戶政制度規定,戶口名簿只能登記人,並不能將寵物也列入登記,何況戶政事務屬中央職權,還必須視中央態度而定。


 議員促嚴格落實登記制


 台北市議員林瑞圖表示,以日本為例,寵物不僅得報戶口,登記品種、出生日、所在地,還會拿到一張專屬的身分證,且該國對於飼主棄養、弄丟寵物,也都有明確的罰則,值得我國借鏡。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則說,北市動檢所明年編列一筆流浪狗、貓實施安樂死的預算,但議員認為,一味「處死」流浪狗、貓並非長遠之計,北市需要更健全的寵物管理計畫,她認為可以由北市率先實施,再拓展至其他縣市。

[ 本帖最後由 0928313411 於 2007-12-2 09:43 編輯 ]
正方觀點 (1403)

我覺得應該。原因是....?

反方觀點 (1496)

我覺得沒必要。原因是....?

已有(3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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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威 發表於 2007-12-1 12:47
我個人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不過依我們的民族性!
一定又是虎頭蛇尾!
錢從何處來啊?
robert1984 發表於 2007-12-1 12:50
基本上這個機制要成功還有好長一段路必須要走,

況且不分種類報戶口,我們要考慮的是公家機關有這麼多的效能可以處理嗎 ?

再說如果連小老鼠都得報戶口那我想是很恐怖的事情,如果要額外費用,

相信台灣人會反映更大,如果從貓狗做起還比較有機會,若是擴大執行,

可能將會遭遇很大的挑戰;況且這個機制只能預防購買的,新出生的完全

不在此限制內,還是有機會被拋棄,因此這個機制只能減少不能杜絕,

況且弄丟貓狗要罰錢 ? 那我想真的走丟了也沒人會跑去跟戶政事務所說的。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12-1 15:14
要養就要負責任
大多養寵物者都馬是一頭熱而以,如拉不拉多.黃金鼠等
一個家庭常常是一個無工作的小孩想要養來玩,而其他家人對此根本無興趣
而想要養的一碰到把屎把尿.餵食.洗澡.毀損等問題出現時,從閃避忽視到最後就棄養了
與其關懷流浪貓狗,逼郭台銘花大錢養流浪狗.還不如直接限制飼主
就算要買貓狗討女孩子歡心的,請拿身份證出來
台灣人的本性,你不給我罰,我是沒在怕的.道德是值多少money
aaa0035 發表於 2007-12-1 15:18
不需要吧.....寵物報戶口不是很奇怪
moushing 發表於 2007-12-1 15:26
我覺得這才是抑制流浪動物的方法
避免養寵物都是三分鐘熱度
過了之後就棄養
造成社會成品的增加
blue_dragon 發表於 2007-12-1 16:10
這樣是不是能夠減少流浪狗?
這樣寵物就等於是家庭的一份子啦。
budhead 發表於 2007-12-1 16:13
我覺得不錯阿..
也許會減少流浪動物的機會..
那警察查戶口時,也問查察寵物在不在囉!
ydmphxiay830 發表於 2007-12-1 16:19
有些人養貓狗小動物只是當作寵物
只是閒來沒事逗逗的而已
但有些人已經將這些小動物當做自己的室友 家人
光是報個戶口這種形式上的動作
根本就勝不過對小動物的愛
在台灣只會徒增行政上的麻煩而已
想到就養 不想養就丟的人還是會層出不窮
畢竟我們又不是日本人
又有誰想去負這麼多責任跟程序呢?

有些事的決策總讓人覺得治標不治本
但說治標也太過敷衍了事了...
0937711311 發表於 2007-12-1 16:49
應是貓跟狗要報戶口  這2 種動物養的人最多
另外還要收貓狗稅  會去養寵的人  一定是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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