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板大這樣做很好阿
反正現在很難賣 有你這樣好咖出現當然能拿就拿
為啥好咖
我是屋主 看你的特約條款 若是價格真在我想要賣的範圍
看到你這麼寫我肯定馬上同意賣 因為你3心2意 反悔機率特高 因為你不確定是不是買貴了 只能用屋主同意速度判斷
而且很多人特約條款很奇怪 可以讓人找麻煩
又能告你有錢拿 仲介又有服務費 多好阿
千萬別以為人家馬上同意賣就是你買貴了 以為有特約條款就能贏
很多屋主是有錢可以請律師的 甚至很多屋主都比仲介專業 相信我
別偷雞不著蝕把米
很多人都一直拿仲介服務費做文章 卻不知道很多已開發國家 仲介是很專業的
你叫對方來估價 基本就是要賣對方估出來的價格 照對方專業意見走
這樣一來賣高機率就已降低 服務費就算附2%也不值得
台灣法律一直以來都很保護消費者 所以有很多消費者拿雞毛當令箭 踢到鐵板才知道痛
我就遇過 有買方堅持要屋主把樓梯間樓梯燈泡換新才肯交
屋主也輕鬆面對 反正都有錄音 誰延遲交屋找麻煩 那個人就要被罰錢
我記得那買方好像被罰了4萬多
仲介也有人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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