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不要再跟我要斡旋金了

 
2張無忌 發表於 2010-4-16 15:51:2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 19730
efftw523 發表於 2012-9-1 17:22
先搞清楚斡旋兩個字的函意再來開板
sym0209 發表於 2013-3-20 09:15
這位版大是否有被欺騙的經歷,不然怎麼會開這版呢?
alex6869 發表於 2013-6-8 01:09
只能說開版大大,想的真是太天真的,買方賣方都有所謂的客戶分級

當然你可以要求,業者也可以不鳥你找別的客戶

買賣房屋要自己多做功課

而不是想一些自己覺得很棒的想法,來要求業者配合

我老姐看房子看了3年了,腦海價格永遠追不上房價

又要地點好 屋況佳 格局優 小環境不錯 鄰居沒怪咖.......

要付斡旋買屋呢又考慮3、5天

最後出價出個7~8折價

不是說沒機會,可是你要大家都喜歡的東西,出價格又比慢,然後口袋深度又沒辦法跟別人拼價格,

真的想問一下 大大您是什麼星座呢?

會不會跟我老姐一樣 X女座(沒有取笑的意思,純粹好奇)

k75g 發表於 2013-8-13 00:40
現在是賣方市場
你別想太多啦

satanbullet 發表於 2013-8-13 09:43
一個從上班族轉職當包租公的過程
http://www.wretch.cc/blog/rich1314
台中西屯區的透天
不限屋齡不限坪數不限價格看喜歡就買

上面是版主自述中的文字

我不禁想問一下版主..........

據我所知.......斡旋書這一塊是內政部核定房屋交易市場可行的一種辦法

試問如果這一步不用做就可以人人買到房子 或著是 搞那麼多附加條款

上去給仲介難堪~屋主疑惑......意義何在???

再來

版主是包租公???敢問版主是否每年都有按時繳納稅金???是否有"落實"
核報收入???  

不要自己做非法行為然後來質疑合法的事項................
dinojolin 發表於 2013-8-20 22:26
假如要利用特約條款當作斡旋的退路,雖然可行,但買方與房仲是可以不接受斡旋 !!
這樣只會導致連談價的機會都沒有了 ...
斡旋的定義應該是你對此房屋有心動但價格未達房仲所謂的底價,
才需要去斡旋價金,所以 誠意很重要, 假如會使用特約條款 是否反而會讓人感覺不到誠意呢 !?
andante2002 發表於 2013-11-20 15:38
有時候斡旋金就是有出價意願的金額,

若不喜歡不要出就好了,可以不用再加些但書!

或者用要約書即可 本帖最後由 andante2002 於 2013-11-20 15:44 編輯

1234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