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真的做錯了!!(冷靜版)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5 13:31:4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04 82339
twopig 發表於 2012-5-13 01:21
要消毒也把交通條例先溫習一下巴,

真是太失敗了
ced_free 發表於 2012-5-13 03:29
樓主,這句話應該要改
究竟,是葉男酒駕肇事的錯呢!?還是垃圾車司機違規左轉釀災呢!?
你既然認為葉少爺有錯,而且你知道他有錯
所以不能用疑問句,我覺得你應該要問:垃圾車違規,為何不用付連帶責任呢?!
這樣比較像是肯定葉少爺有錯,而且錯的不完全是他一個人的責任
a09140424 發表於 2012-5-13 05:01
賤鼠 發表於 2012-5-10 23:04
誰象你這麼閒,因為親人過世,隨便掰理由拿錢,要是真的應得的,就應該好好利用,不要整天閒閒在網路上砲 ...

違規左轉與酒駕發生事故,違規左轉應該判個一二年!

這論點怪怪的....

那台灣開車人會不會少很多啊!
q34tk 發表於 2012-5-13 09:57
拙見以為,從因果行為論來看此事,的確是垃圾車司機為肇事原因,這是不爭的事實
然而,之後的過失殺人的肇事責任若依社會公論及普世正義來看,葉少的比例較大,
原因無他,因為酒駕為公共危險罪,其立法意旨乃因酒後駕車會使駕駛人對於危險及
災害的防護力降低,以至於,縱無其他事實介入,葉少仍可能因酒駕、超速等行為,
造成其他的損害。不過我想板大所要表達的事情,應該可從反面論述似較為妥適,意即
:若葉少酒後開著賓士行經該路段等紅綠灯,被後方垃圾車追撞以致於失控撞死路人
,是否還是葉少的錯呢(因為葉少還是酒駕、垃圾車還是違規),我想板大只是想提供
不同方向的看法,無意替任何人開脫罪名,畢竟最終還是須要法官作出專業的判決
ssssin39 發表於 2012-5-13 10:46
判他死刑啦,酒駕撞死人判那麼輕,以後想殺人我就喝一缶啤酒撞死他,不就沒事
q34tk 發表於 2012-5-13 10:56
ssssin39 發表於 2012-5-13 10:46
判他死刑啦,酒駕撞死人判那麼輕,以後想殺人我就喝一缶啤酒撞死他,不就沒事 ...

就法律上的觀點來說,這種行為就是(自醉行為),此時是以故意殺人論處而非過失致人於死了
就這樣 發表於 2012-5-13 11:23
不管怎樣撞到地人都死了..

該賠償的就處理好..

不要讓謀體一直抓到小辮子就好..
推手 發表於 2012-5-13 11:26
腦殘樓主?
違規左轉只是交通責任,最多罰個錢了事。
酒後駕駛肇事是"刑事責任",基本上酒後還開車,就被認為是蓄意謀殺。
"葉畜牲"真的做錯了?廢話!
sage924 發表於 2012-5-13 11:49
不管是不是因為垃圾車違規左轉 使葉男釀禍  

不管有沒有撞死婦人 葉男本身喝酒駕車就是錯

現在只是錯上加錯  說不定還要更錯  我不知道有沒有超速  有的話就錯錯錯

喝酒開車加超速加撞死人 不需要負責嗎??   沒有錯嗎??

當然垃圾車也有錯   但沒有垃圾車葉男就一定不會撞到婦人嗎??

所以說本身就犯錯   牽拖其他就無理了    如果假設葉男沒喝酒沒超速 因為垃圾車違規而導致意外發生

我想他被公幹的程度也不會這麼強烈吧   畢竟被喝酒駕車跟超速害死的人太多了  誰都不想當下一個

因此奉勸大家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以免 禍從口入  
computerlin11 發表於 2012-5-13 11:50
這根本就是來模糊焦點的

1.婦人是被誰撞飛的? 葉男      
2.葉男被抓時的狀況 超速+酒駕

葉男沒超速沒酒駕....婦人會被撞飛嗎?

就算垃圾車危規...還是改變不了他超速+酒駕撞死婦人的事實!!

裝孝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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