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ihermit 發表於 2012-5-12 19:43
你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還在開羅宣言
開羅宣言在哪裡?
你得先去找出一份叫作開羅宣言的1943年文件出來
依照大大的理論,如果可以成立,
其實你應該是一個無國籍的流浪漢,希望不是,不然很可憐,
可能會被驅逐出境才對?
依照後來[中日合約]及其照會,
和約第一○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中日和約]照會第一號表示「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日本政府正式並與承認的中國政府(中華民國),簽定了真正的戰後合約,
更別提還有實際管轄權的問題,什麼主權,都是騙人的,戰勝後誰無主權,國際上實際管轄就是政府,
例如:俄國可以實際管轄日本北方四島無數年,請問有何法律說不可以?他就是政府,就是主權,
除非以後又戰敗,則另當別論,
有人說日本後來片面取消[中日合約],所以中日合約後來無效,那真是太扯了,
清朝後來變民國,如無中日戰爭,前政府或國家簽定的馬關條約,是不是會自動無效,
那台灣是不是自動回歸民國,不然日本政府就違反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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