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倒退了嗎?以後發文要多加小心了....

 
kk_home2002 2012-7-10 09:46:30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98 32723
sourbow 發表於 2012-7-10 22:23
特偵組辦文字獄,廉政署辦路跑,真是夠了。
amosdu 發表於 2012-7-10 22:27
自由當然不能包含辱罵
民主也不是為所欲為
但是從監察院,廉政署(?),特偵組,調查局,政風單位....等等
難道政府感覺不到人民的失望與憤怒嗎?
辱罵的人當然不應該
但是政府公署是否也該有點雅量
畢竟就像剛案發不久的受害人家屬
一些情緒性的反應
只要沒真的傷害到他人
社會大眾不也是會採取包容的態度?
ming1001 發表於 2012-7-10 22:31
這對國民黨來說…
這才是正常的。
只要對他們不利,就是要鏟除!
pulonkong 發表於 2012-7-10 22:32
”爬代”的獨裁者,只會坐後座,恩恩恩,麻吉!麻吉!麻吉!然後又是吳伯雄的錯,又是李登輝的錯,就是“零碑”沒有錯。懂不懂這就是馬式民主。
紫ㄟ 發表於 2012-7-11 00:19
果然樹多必有枯枝 人多必有白痴

原來如果被別人罵豬 還要先檢討自己為啥被罵豬喔!?

那如果說支持民進黨的都是豬?
加入民進黨的都是豬?
這裡有一大堆民進黨的網豬?

如果有人罵我攻擊我或是告我的就是民主倒退囉??

言論自由不包括人身攻擊別人
用言語汙辱人身攻擊別人被判有罪 也不等於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662649 發表於 2012-7-11 03:02
本帖最後由 662649 於 2012-7-11 03:23 編輯

民主 並不是代表就可以亂說話 或者 亂罵人!!
言論自由 是以理性 的言語進行評論  而不是罵人 造謠!!
言論在自由 !!每個人都有"義務"要對自己所說出來的話負責  !!
相信大家都不想讓別人說是"豬"!!




可是這版說的應該 是罵某單位 而不是個人
我個人是覺得 罵單位 應該要屬於無罪 !!  罵個人就有罪!!!!



662649 發表於 2012-7-11 03:50
罵檢方「廢物?」 獲不起訴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劉姓男子不滿嘉義地檢署洩漏他的電話號碼予對造,涉嫌上網辱罵嘉檢是「廢物?」被依侮辱公署罪移送法辦,雄檢調查劉是以疑問口氣批評,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劉姓被告控告李姓男子涉嫌違反銀行法,嘉義地檢署偵辦期間,涉嫌將他的電話號碼洩漏給李,並要李與他和解,劉因而不滿,憤而於去年5、6月間,在高雄市楠梓區住處,二度上網批評,標題分別為「嘉義地檢署有沒有能力辦案?」「嘉義地檢署是廢物嗎?」

嘉義地檢署主動分案後,將他依涉嫌侮辱公署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調查,劉的確與李有官司糾紛,並以質疑口氣批評嘉義地檢署,不是抽象謾罵,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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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版主我去找了一下 "侮辱公署罪"  看了一下 認為這條在民主時代時在不合哩!!
如果是罵三字經還是髒話 就沒話說  !!
相信遭遇到不合理對待 又受不到政府關注毫無申訴管道 而走上街頭 拿板絕食 口出惡言是一定的 (三字經髒話或罵個人例外)

可是現今政府卻是在公共場合 或媒體眼下 是以柔軟態度 可是私下卻以"侮辱公署罪" 進行函送這實在是有點白色恐怖!!

我貼的上面這案例 主要是讓大家 看一下領取人民稅金的公務人員 會以這"侮辱公署罪"去起訴人民 所以大家說話要小心一點
絕不能罵政府單位  X能 或者是動物或是XXX 不然小心私下會收到傳票  請各位去GO"侮辱公署罪" 一下會跑出很多 至於合不合理就看各位自己的感覺了!!
藍晶 發表於 2012-7-11 06:53
相對的如果有人罵民意代表,立委,還是某秘書長是"豬",你看看這些人會不會提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77g5v4iy 發表於 2012-7-11 09:55
我覺得言論自由是沒什麼變,倒是媒體素質倒退了,人民也越來越愛抱怨了…

每天聽到的、看到的都是負面、消極的談話。我覺得言論自由的目的是希望民眾能表達不滿的聲音,但不是每天找事情來罵。真的連新聞都不太想看了。
笨芋頭 發表於 2012-7-11 10:15
雖然侮辱不對
但是我們的偵查組好像如同作者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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