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1295 發表於 2013-3-26 23:12
仔細看兩個條子都有打左轉燈
第一個是打得比較晚,不過他也沒有硬切而是讓車子先過所以沒有問題
1不是你打了燈就可以馬上轉,你自己路上小心點。
2他根本沒逼警察到左側,警察本來就要左轉去加油站,不然你以為他要去哪?而且他早在警車打燈前就加速了,自己去youtube看HD版本。
3什麼叫正常來說?有交通法規就請遵照交通法規,那我可以說正常來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嗎?
4你到底有考駕照嗎?一下子正常來說,一下子不知道什麼地方不可以超車。雙實線才不能超車。
這種黃色虛線只是警示你行車界線,沒有禁止你超車。
5依大法官釋憲,釋字第 535 號,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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