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收錢不辦事遭嫖客打死 法院認性交易應當服務判無罪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4 15:02:57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0 1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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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妓女收了錢卻不辦事,嫖客一氣之下開槍殺死對方,竟然獲判無罪?這樣的真實案例確實存在。美國德州日前有一名男子,他花錢找妓女解決「性需求」,對方收了他150美元(約新台幣4460元),結果對方卻「收錢不辦事」,男子一怒之下開槍打死對方。法院陪審團認同他「收錢應辦事」說法,判他無罪。

這名開槍殺死妓女卻獲判無罪的男子名為吉爾伯特(Ezekiel Gilbert),他在09年的聖誕夜當晚,在美國貝克薩斯縣(Bexar County)花錢找了一名妓女芙蕾果(Lenora Ivie Frago),當時他先付了150美元給對方,當中還包括性交易,但2人啥事都沒發生,芙蕾果就先閃人。

吉爾伯特不滿對方「收錢不辦事」,一氣之下開槍射穿了芙蕾果的喉嚨,導致她全身癱瘓,幾個月後不幸身亡。這起案件日前開庭審理,吉爾伯特辯稱自己並非蓄意殺人,他提出性行為應該是服務的一部分,但芙蕾果拿了錢卻沒做到協議事項,這樣的行為簡直是一種「搶劫」。

德州當地的法律,允許居民如在夜間遇到竊盜時,得以使用致命性武器防衛,因此吉爾伯特的案件,陪審團認為他的說法和做法完全合理,判決他無罪。吉爾伯特得知獲判無罪後,興奮地與律師相擁,並且情緒激動地表示「假如被判有罪,我可能下半生可能都得在牢裡度過;感謝上帝、律師、陪審團。」
thCAUNTCO0.png 本帖最後由 huahua88 於 2014-10-1 22: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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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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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monkey 發表於 2013-6-14 17:23
拿錢不做是  當然會惹人生氣
又不是台灣政客
yiulin 發表於 2013-6-14 18:32
嫖客找妓女來服務,結果妓女收了錢不辦事遭嫖客開槍打癱,幾個月後身亡,結果官司最後的結果是獲判無罪!?

看到這裡,我個人忽然間有點恍忽,......這種判決對嗎?還是我想法不正確?

妓女收錢不辦事,所以代表她的生命跟身體可以任由別人決定,宰割!?難道美國當地的法律觀念是這樣的嗎??這是什麼邏輯?
cnhuang 發表於 2013-6-14 18:58
來台灣吧!
打死那些只會貪污的政客!!

play05007 發表於 2013-6-14 19:00
yiulin 發表於 2013-6-14 18:32
嫖客找妓女來服務,結果妓女收了錢不辦事遭嫖客開槍打癱,幾個月後身亡,結果官司最後的結果是獲判無罪!?

看 ...

或許你可以再把內文看清楚一點

法官會這樣判決主要是德州法律有規定"居民如在夜間遇到竊盜時,得以使用致命性武器防衛"

當下他們是將那名妓女收錢而不作的行為判斷為"竊盜",所以該名男子使用武器屬洽當行為

但如果死者家屬要求上訴而且能提出該死者當下行為並非"竊盜",那最後判決會不一樣

另外美國的法院是採取陪審團制,今天該死者身分為"妓女",其實在那些陪審團心中也許已經留下不好印象,自然最後審判結果不會偏向該名死者。


法律是死的,同一個行為在不同時空條件下,最後判決結果可能會相差十萬八千里,而根據律師和檢察官所提出
的證據,又可能改變一個判決結果,有時候看到台灣一些案件最後判決結果不太符合正常判斷,這時我只會覺得......檢察官幹甚麼去了?還有辯方律師是誰,這麼厲害能把黑說成白!法官能作的事情是有限的,有時並不能因個人觀感而決定判決結果。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6-14 19:24
yiulin 發表於 2013-6-14 18:32
嫖客找妓女來服務,結果妓女收了錢不辦事遭嫖客開槍打癱,幾個月後身亡,結果官司最後的結果是獲判無罪!?

看 ...

我也認為不應該判無罪!

但是你沒看懂邏輯~
你先理解當地的法律!
"只要夜間被竊盜.就可以致命武器攻擊對方"
不知道你能理解他們的法律嗎?

而律師的訴點.
拿了錢不辦事,就應該還錢!不還錢就是搶劫.
請問你能理解這個邏輯嗎?

所以他的說法是這個妓女搶劫他,所以他用致命武器攻擊她.
這樣你能理解了嗎?
至於陪審團,都只是一般人民...
也就是說外國陪審團比我們懂"法律邏輯"

沒錯!我們都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但是法律邏輯就是這樣,要跟懂法律的人玩你就得懂法律!不然只有吃虧的一面!
不懂法律邏輯,你也可以是很有道德心的人,但是世界上就是有很多事情是不合理!但合法!
你要能理解!才能生存下去...

xxx69987 發表於 2013-6-14 21:06
收錢不辦事 跟 開槍殺人是兩回事巴
法官的論點還真奇怪@@
andy1414 發表於 2013-6-14 21:35
play05007 發表於 2013-6-14 11:00
或許你可以再把內文看清楚一點

法官會這樣判決主要是德州法律有規定"居民如在夜間遇到竊盜時,得以使用 ...

014不是也能把黑說成白的,賄絡者有罪,收賄者無罪,,
asd110330 發表於 2013-6-14 21:53
收錢不辦事!會讓人氣!
也不至於開槍吧!
x5711438 發表於 2013-6-14 21:56
問題應該是在錢上面
應該是算詐欺
答應的事情反悔ㄌ

可另一角度,是犯罪者大搖大擺的將你的錢拿走,你是否能容忍?
就像一開始是偷
被發現了
卻不逃走,硬是將錢帶走,就變搶

善良的就報警抓人
有武器的,十之八九就是動用武力了
就像家裡會準備球棒之類的物品
防止不時之需的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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