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收錢不辦事遭嫖客打死 法院認性交易應當服務判無罪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4 15:02:57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0 15746
keenygold 發表於 2013-6-14 23:29

美國法律本來就很奇怪 而且一最不二審  只要陪審團定讞
就算以後知道他是在說謊 也不能再抓他去關
2121212 發表於 2013-6-14 23:39
搶劫?竊盜?詐欺?分不清楚?
5438438chen 發表於 2013-6-15 00:00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妓女收錢不辦事,最多拿回錢,再求償就好,何需傷害人命。
虧美國還是自由國家,法官如此判決,等於昭告〝人命不值錢〞!
發表於 2013-6-15 03:43
只為了150美元就殺人.......   就算妓女不對也用不著開槍殺人!!!!!!       
yobiebie 發表於 2013-6-15 05:23

那法官一定是台灣過去的
Forfeit 發表於 2013-6-15 06:35
yiulin 發表於 2013-6-14 18:32
嫖客找妓女來服務,結果妓女收了錢不辦事遭嫖客開槍打癱,幾個月後身亡,結果官司最後的結果是獲判無罪!?

看 ...

德州宗教意識很強 妓女被看得很低
yiulin 發表於 2013-6-15 08:00
看到諸位大大的熱心回覆,我個人只為該名被殺的妓女感到一陣悲哀......
waydychou 發表於 2013-6-15 10:45
收錢不辦事 就該死嗎 ??

蠻難理解的!!
johnsonjs 發表於 2013-6-15 12:36
美國是陪審團制度,跟法官沒太大關係,法官維持審理秩序,避免惡意攻擊或是誘導不利證詞等等之類的,是陪審團基於法律與雙方證詞宣判的。美國很多州的法律都有:人民有權力先射再問,只要有任何人試圖侵入你的領域,或是試圖取走你的財物。Threaten:這個字我們通常都翻成恐嚇,威脅,但其實還有一個意思,有發生...的預兆。所以,這名妓女拿錢不辦事就要直接離開,符合當地法律定義。
我查了這篇的報導,很多當地人也很不滿留言批判陪審團,指責陪審團有性別歧視。
跟前面網友糾結的點很不一樣,我們習慣法官一個人說了算,我們習慣在竊盜 詐欺 搶劫上去區分,他們是在法律條文去論述,他提供的證據讓陪審團採信,對方意圖拿了他的錢不完成交易就離開,那他就有權力開槍,只是在開槍 距離 數目 方式會影響陪審團採信與否。
alicelinda 發表於 2013-6-15 12:38
其實還挺合理的
不過若是發生在台灣
不管對還是錯
死者家屬一定會出來抱怨出手太重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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