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2兄妹 狗官辯「還不是警察追我害的」

   
Kersen 發表於 2013-6-17 10:36:0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45 69106
makelover999 發表於 2013-6-17 18:13
只能說台灣法律太無能
撞死兩個人十萬就交保
請問天理何在
等著瞧吧
他一定在準備脫產了
wuchi0413 發表於 2013-6-17 18:14
要死自己不會去死喔!!


幹嘛害人


畜生
cksk0307 發表於 2013-6-17 18:18
莫名其妙!!!
酒駕又肇事
結果是降職!!!
為什麼不當下撤職???
又搞司(私)法程序??
cx111 發表於 2013-6-17 18:21
真是個混蛋,
蓄意殺人還狡辯
應該要直接革職, 判蓄意殺人才對
警察追他是合理且合法的
難道要警察看到有人準備殺人就去躲起來!!
0911211023 發表於 2013-6-17 18:24
垃圾+腦子有大洞

恐龍法官,你的命值多少錢?

撞死人逃逸,少說也要判個十年以上
a940922a 發表於 2013-6-17 18:26
這種人要讓他活著,嘗遍各式各樣的刑罰
千萬不可以輕易殺掉~只要酒駕就這樣處理,最好是有人還敢!!!
超火大~~~e04
mark80468 發表於 2013-6-17 18:27
鬼島不用再期望有什麼好事了啦
這種事情修法過後已經發生不只一次了
還覺得會有效嗎
法官腦子裝屎
還是一堆酒駕的都沒事
這種東西就是直接效法美國法律最乾脆
或者是直接修成死刑
當然在這鬼島 幹 沒有東西是好的
tkcap926 發表於 2013-6-17 18:32
有沒有搞錯
撞死人 知法犯法 逃逸 這樣 處罰還是降調!? 卻不是革職
這什麼鬼啦 太扯了= =
jimmyshine 發表於 2013-6-17 18:34
喝酒@@...不是說喝酒不開車 !這根本就是謀殺
張任宏 發表於 2013-6-17 18:38
我就說繼續沿用漢摩拉比法典比較好嘛? 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嗎?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